① 新疆三类地区的特岗教师是多少工资
一、新疆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分地方,北疆地区一般2000左右,如伊犁、博乐等地,专南疆要高一属点,喀什特岗教师工资可以上3000多。
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保障政策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月工资根据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发放。
②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此次调整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版形式。一种是包括权保险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1160元、960元、880元、80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20至200元不等,平均增幅为21.1%;另一种是不包括保险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960元、770元、690元、62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90至160元不等,平均增幅为19.8%。
③ 新疆按几类地区分,工资有什么不一样
根据地方不同,工资有所不同。
新疆公务员根据工资类别分了六类地区
在全区99个县市区内,有76个进入了三类、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
基本解决了艰苦边远地区类别低和不平衡的矛盾。
其中六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99元,调整后为1000元;
五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86元,调整后为680元;
四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39元,调整后为400元;
三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128元,调整后为230元。
一类地区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二类地区、
乌鲁木齐县、达板城区、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五家渠、奎屯、乌苏、沙湾、
三类地区:
阿克苏市、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新和县、沙雅县、阿瓦提、
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鄯善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
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塔城市、额敏县
巴音郭愣州: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尉犁
四类地区
图木舍克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莎车县、泽普县、巴楚县、伽师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
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乌什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
阿图什市
博尔塔拉州:温泉县
昌吉州:木垒县
和静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五类地区:
叶城县、皮山县、策勒、于田、民丰、巴里坤县、伊吾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若羌县、且末县\\昭苏县、青河
六类地区:
塔什库尔干县
④ 2016 新疆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怎么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专和属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⑤ 新疆公务员工资标准
一、目前全国公务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已经规范完成,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级别工资)和津补贴构成,公务员工资只与参工时的学历、级别和岗位有关,与所在单位无关。二、新疆乡镇公务员,如果你在参加工作时是大学本科以下学历,转正定级后,按照套改政策,你只能定为办事员级,也就是26级。如果你在参加工作时是大学本科文凭,定级后定为25-3档,套改年限五年;如果你是研究生学历,则定级后定为24-4档;如果他是博士学历,则在定级时定为22-2档。因此,当前实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单纯以工龄长短计算工资多少,参工时的学历也是工资差别的重要因素。按照连续两年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则进一档。三、如果你定为科员级别,那么每个月你能拿到手的工资为2700-2800元。
⑥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这个是2010年7月25日的新闻!你可以看下!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5日电(记者阿依努尔、白志强)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高新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超过20%,并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这一新标准。 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田文介绍,此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即每月960元、800、720元、680元、640元不等,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20-160元,各地平均增幅为24.6%。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亦分为5个档次:即每月800元、660元、570元、530元、500元不等,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0-130元,各地平均增幅为24.72%。 按照规定,调整后的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克拉玛依市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不含“三险一金”的为每月800元。 此外,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每小时8.8元、7.7元、7.2元、6.6元、6元,分别比原标准每小时增加0.5-0.8元不等,并规定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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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新疆工资有哪些规定
1、什么是工资?工资分配的原则?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2、企业工资总额的构成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劳动者的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4、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
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5、什么是“克扣工资”?
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巳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6、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因生产妇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7、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8、什么是正常劳动?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9、《最低工资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该规定执行。
10、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赔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1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当地工资标准的80%。
12、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3、用人单位应当怎样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J489号)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5)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6)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7)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体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8)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9)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加班加点时,应按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法定休假日工作三种情况,分别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200%、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1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赔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15、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其工资吗?
劳动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6、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17、用人单位如何支付非金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8、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19、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其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发?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力脏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20、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是否执行《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
2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是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不低于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在周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加班工资。
22、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折算?
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23、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当地工资标准的80%。
24、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5、建筑业企业如何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⑧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新疆最低工资是多少
目前还是适用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标准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权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各档次标准和适用区域详见附表。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70元、1470元、1390元、1310元4个档次。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4个档次(见附表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16.7元、14.7元、13.9元、13.1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见附表2)。
⑨ 2016年新疆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
2016年并没有退休工资的最新标准,2016年也没有最低工资的标准,对于退休工资的发放的数额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进行确定。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⑩ 新疆在编幼儿园教师待遇多少啊具体工资是怎么算的
一、分配原则: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学历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 三、核定方式: (一)岗位工资:400元 (二)效益工资:150元 1、学期初按时上交:班级计划、德育计划、特色课计划。 学期末按时上交:个人总结、德育总结、特色课总结。 2、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一日生活组织有序,不随便打乱作息时间。按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准时参加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为幼儿。 5、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 6、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7、两位教师要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领幼儿准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带班教师 8、每月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纪录,语言简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9、每日做好晨检工作,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的与家长沟通。 1 1、培养每一为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1 2、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吃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1 3、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点半起床。 1 4、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发展健康。 以上规定,违者一次扣2分,同一问题当月违反两次者,加倍考核,违反三次以上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 (三)奖金:100元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