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对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是怎样规定的
一 、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 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 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外语 国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国学 外语 品德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五年级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1×60/50)+(2×0.85×65/50)=11.81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 职 务
类 别 校级 副校级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 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2. 小学教师工作量规定
一般完小教师的配置额是按照学生数来确定的,基本上是按照25:1配备专任教师,遇到教学人员紧张专,可能学属生和教师的比例还会高些.
至于,专任教师的课时数各地的规定不一定相同,别说城市与城市之间差别大,就是校与校之间也没有绝对地均衡.一般小学校长兼任2节副课,学校中层一般6~8节,甚至还要多些,各专任教师一般16节左右。
3.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3)小学教师工作量规定扩展阅读: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一个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应为1680小时。各类学校均按以上原则及本校具体情况制订工作量。
北京市政府《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暂行意见》中规定:中学语文教师每人教两个班(10课时~12课时);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课时~16课时,平均14课时;其他各学科每人每周授课14课时~18课时,平均16课时。
小学教师每人包教一个班的语文、数学,或每周授课16课时~20课时,平均18课时。其他省、市根据本地区特点,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均有类似规定。
4. 』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如何计算
可是对于班主任来说,工作量却不是能按课时说清楚的:我所在学校除了正常的教学任务要完成外,每天还要上早自习;看课间操;课间更不能休息——要检查学生课间纪律;学生到专业教室上课,班主任要把学生送过去;遇到科任教师请假,还要代课(代课费仅一元);中午还要到操场接学生,放学送学生……此外还要完成随时布置下来的各项工作:订报纸杂志、收各项费用、填写各种表格、记《班主任周志》、《德育工作手册》、召开主题班队会、写教育教学随笔、写论文、制作课件……总之,每天有忙不完的工作。试想,能有多少时间去研究教学?
5. 中国教育部所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具体工作时间是多少
小学教师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4-16节,其他学科的专任教师16-18节。
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3.9 小时
小学教师备课时间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小时
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
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
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
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
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 ~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
其二,课间休息的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
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实际工作量远不止这些。
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6. 国家规定教师每周课时量是多少
国家教育部规定教师每周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0节。
2、初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小学教师每周工作量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6)小学教师工作量规定扩展阅读:
1.《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2.意见同时要求,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7.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工作量制度是指高等学校安排并要求教师每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一种教师管理制度。1955 年,中国高等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试行办法》,规定各级职务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定额。
1981 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颁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 8 小时,每周 5 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1985 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网络-教师工作量制度
网络-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
8. 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
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初中教师
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9. 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想绣一对胸小,什么对中小校教师的必须按规定时间不得课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