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曾经为了做不好课题而犯愁吗?
您曾经觉得成为一个既有实战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教师是那么遥远吗?
其实,只要掌握了一些基本规律,再加上爱观察爱思考,做课题真的没有那么难。
今天,小编为您奉上一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许锡良老师的文章。他受广州市教育局委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了广州市“十二·五规划”教育科研课题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他发现,许多中小学老师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申报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存在着不少问题。他对此作了一个总结,小编也加上了其他研究者总结的规律,希望能够为您的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一、课题必须要有问题意识
所谓课题,是要研究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并且加以解决。一个课题包含三个层次内容:1.什么问题?2.为什么或原因是什么?3.怎么解决?
提出、分析与解决一个教育问题,是一个课题最基本的要求。从所申报的一些课题来看,比较多的课题缺乏问题意识。你没有要解决的问题,究竟要研究什么呢?因此,在评审的时候,没有问题意识的科研课题首先是要被淘汰的。问题意识是做课题的第一关,如果没有,那么教师做课题就是摔倒在了起跑线上。
二、怎么选题:选择适合自己的真问题
选不好题,就相当于走错了方向,再努力也没有用。
选题首先要有问题,还要是真问题,更要选择适合自己研究的真问题。
选题不当,选了无法做的大课题,必然会导致空泛,大而无当。选了不存在的伪课题,其实也无从下手。选了前人已经研究成熟的课题,难免低水平的重复,甚至有可能抄袭的嫌疑。所以,选题是第一重要的。
具体来说,寻找选题一是从实际出发,在研究中实践,在实践中研究。二是“不攀高、不求大、不贪多”,提倡“小课题、短周期、重在解决本校、本地教育中的实际问题”。三是注重平时积累,从小处着手,要有问题意识,做教育教学的有心人,在平时教学中发现问题,总结教学经验。四是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选题的来源可以是,从有关部门发布的课题指南中得到问题,从教学实际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中提出问题,从平常的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等。
三、研究综述很重要
在选题之后,问题又来了,课题意义如何交待?在申报项目表中,有此课题国内外研究背景的交待,为什么要有这一项?
研究一个问题,常常要先了解国内外的研究状态,并做研究综述。但是,不少申报的课题只列出前人写的论文题目或者书名,对于这些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与研究成果很少具体提及。
事实上,如果是有人已经做过相关的研究工作,应该交待做到了什么地步,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触及。这既是为了避免做重复研究的工作,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有意无意造成的抄袭嫌疑。
一般来说,将阅读到的材料中的研究成果提出,并指明这些研究的局限或者不足,再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提出问题,这样的研究自然是有质量的。你是这样做的吗?
四、引用理论,一定要与实践相结合
前人、他人的研究成果与相关的理论根据,是用来支撑课题的意义与价值的,也是作为课题来源的重要说明。但是,科研课题中切忌为了列出理论而列出理论。
这次科研课题中普遍列出的教育理论、心理学理论最多的就是皮亚杰的建构主义知识观、马斯洛的人本主义、杜威的从做中学等,但是许多只是列出名目,具体的理论却很少见。
更为重要的是,在课题的分析研究与运用过程,极为少见用这些理论来分析课题与解决问题的。这样,运用这些理论的意义何在呢?
五、必须交代清楚合适的研究方法
不同的课题需要有不同的研究方法。有些研究查阅文献,综合整理资料就可以获得结果,就不一定要问卷调查。有些则重行动研究,就是把正在做的教学实践纳入到研究的视野,作为考察研究的对象,这种方法有时也叫田野调查。这些研究需要真实的个案支撑。但要说明一个课题还需要通过认真分析案例所包含的普遍因素来加以说明。
六、如何罗列研究条件?
研究条件包括自己的以往的研究成果、研究实力与研究的时间保证、资金保证、人力资源保证,甚至研究政策保证。这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老师,更容易取得研究实力信任感。
但是,有些老师为了证明自己研究队伍实力雄壮,罗列了许多研究者,但把没有相关研究经历与专业背景的人罗列进来作为研究团队成员,这样做只能适得其反。
七、并非所有老师都适合做课题研究
一旦申请成功,常常有数额不定的研究经费的资助。
那么,申请到的研究经费应该怎样使用?
一般来说,研究经费的使用原则上要求全部用到课题研究需要上来,不是作为个人收入支配使用。比如所需研究资料的获得,所需研究设备的购置,所需相关旅差费等,当然作为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也可以列出一部分作为劳务费用,但需要有详细的说明。
一般专家在审查的时候,可以大致估算到这个课题的工作量会有多大。课题经费的合理分配与合理使用也会有利于课题申报的成功。
最后要提及一点,并非所有教师都适合做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需要扎实的知识基础,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与批判性思维能力,要有较强的问题意识与创新精神。发现一个真问题不是拍脑袋就会有的,而是长期教学实践与长期研究与思考的结果。而这并非人人具备,勉强为之,费力不讨好。
因此,申报教育科研课题要量力而行,把功夫用到日常的教育、学习与思考中。一个中小学教师,如果能够认真负责,用心教学,也可以是很优秀的教师,并非一定要做课题研究。
2.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参评副高职需要什么条件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3.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承担五年以上副高职务工作。
2、教学成绩卓著。
3、发表、出版过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
4、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3)甘肃中小学教师评副高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4.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第六条 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十条 专业能力。
(一)正高级教师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体系和专业知识,师德师风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基层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高级教师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是基层公认的业务骨干。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能力。
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要求专业一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研究能力强,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二)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强,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一)正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二)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县以下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分别满20年、25年,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第十三条 胜任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须至少有一次优秀)以上,连续考核合格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四条 知识更新能力。
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 学术水平能力。
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可用工作总结、教案或讲课等代替答辩。
第十六条 帮扶经历。
基层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机构人员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调研、指导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的时限,计入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第十七条 对外交往、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用计算机进行课件制作、公文处理等基本操作。
(4)甘肃中小学教师评副高扩展阅读:
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评委会考核认定。对扎根基层时间长、任职时间长、贡献大的教育教学工作者,达到第十八条1项以上条件标准,由评委会以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考核认定
(一)正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30年,在乡村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5年
2、受聘为国家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的。
(二)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25年, 在乡村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5年的。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1次优秀的。
3、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考核认定或直接聘用。博士研究生毕业,在州、县(区、市)属单位工作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高级教师;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用(任)高级教师。
5. 中小学副高职称相当于副教授吗
不是的,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5)甘肃中小学教师评副高扩展阅读: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2、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6. 小学教育中副高职称的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二)一级教师(中级)。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二级教师(初级)。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四)三级教师(初级)。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6)甘肃中小学教师评副高扩展阅读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7.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www.gstskfq.gov.cn
各省人事厅,还有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的几个央企。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我国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属任职(职称)资格分为初、中、高3个级别,即:助理级、中级、高级。共分为2种:工程类与经济类。职称证书由各级人事部门颁发,评审工作由各级职改办
8. 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设置淘汰率吗
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首先应该有指标。才能够申报。申报后。也不是百分之百通过。是有淘汰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