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泸州市古蔺县临代教师有生活补贴吗
看看14年泸州老师的政策就知道有没有哈。如果正式的有,那你们也是有的。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及时补充招聘农村教师
各区县农村学校在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及时补充招聘教师。由农村学校提出招聘计划和岗位报考条件,经区县教育、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农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可按有关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公开、公正、择优招聘。
二、切实强化村小教师配置
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学生数量及结构变化情况,在核定的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农村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给予适当倾斜。对班额小于23人的村小进行单独核定编制,按村小的班数,每班配备不少于1.5个教师。农村公办幼儿园要核定教师职员编制,配齐教师职员。
三、适当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按照省、市定额补助,区县自主实施,一区(县)一策,以岗定补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市农村教职工岗位生活补助工作。
(一)实施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古蔺、叙永两县农村教职工岗位生活补助发放范围是除城关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以外的乡镇、村公办农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简称三区两县)农村教职工岗位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是指除市城市建成区、城关镇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以外的公办农村学校。
(三)补助对象。实施范围内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括离退休教职工,下同)。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岗位生活补助只针对农村教职工岗位的补助,教职工在岗时享受,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经区县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和“特岗教师”同等享受。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职工不得享受。已享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但若低于当地发放标准的应予以补足。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代课教师或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的岗位生活补助。
(四)补助标准。古蔺、叙永两县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400元;三区两县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00元(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各区县根据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类别。
(五)经费分担。农村教职工岗位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市、区县财政共同负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古蔺、叙永两县定额补助,市财政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古蔺、叙永,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三区两县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各区县财政负担。
四、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
一是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二是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五、对村小教师职称评聘予以倾斜
根据村小教师在编在岗人数,核定村小的岗位数,一律不得挤占、挪用,确保符合条件的村小教师评上职称,聘用到相应岗位。在古蔺县、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三区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六、建立乡镇教师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
(一)乡镇招聘教师计划中,必须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新招聘村小教师,同时必须安排一定名额择优选调服务期满的在岗村小教师到片区完小以上学校工作。
(二)新招农村教师最低服务年限5年。凡达到5年教龄,均可参加区县外公开招聘考试。区县和市直属校每年选调在岗教师笔试或不进行笔试的面试时间,定于5月第二周星期六。市、县、乡镇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不得借用在职农村教师。
七、本意见至2014年10月3号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农村学校教职工最低岗位生活补助标准表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⑵ 2016年四川泸州古蔺县教师招聘面试内容
2016年泸州古蔺县教师公招面试事项如下:
1.面试方式:编码2016125001——2016125070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16125071——2016125119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