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基本信息
教育部抄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袭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扩大改革试点实施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教师工作司。
教育部
2013年8月15日
㈡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何时进行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是每5年进行一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版
(一)《教师资格权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㈢ 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教师,需要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5年一注册。
㈣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暂行管理规定注册制度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实施。教育部以教师〔2013〕9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注册条件、注册程序、、罚则、附则5章26条,自发布之日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继续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㈤ 所有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都要定期注册吗
不是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目前仅限于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内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容岗教师,相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是否纳入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划分注册试点地区、学校和对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5)安徽中小学教师资定期注册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㈥ 安徽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已经在网上注册了,不能去现场确认怎么办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注册程序规定: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应由单位统一办理。按第二十三条规定: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因此教师资格不会被撒销。
附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第十三条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 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㈦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注册对象:注册对象是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注册条件: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注册流程: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暂缓注册情况: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注册不合格情况: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后,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就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不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
㈧ 详解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是怎么回事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是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注册流程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注册目的
为了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允许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当然还有很多朋友一定有这样的疑惑:如果取证后没有当老师,这有效期怎么算?
小编在这里统一回复大家:不属于各省规定注册范围的持证人,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