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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汪康夫

发布时间:2021-02-21 01:18:25

❶ 老人54年前被学生诬告成强奸犯是怎么回事

1966年,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1978年开始,汪康夫便一直写信伸冤,至今已42年。

他认为,当年法院仅凭借三份工作组撰写的调查报告给他定罪,而没有受害者证言和医院的检查,完全是冤案。潇湘晨报的记者采访了名单上的“受害”女同学,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

“受害人”李莲新表示,诬告汪康夫,系受当年教导主任逼迫。汪康夫表示,他会一直伸冤下去,直到还自己公平,“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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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之路长达40余年

第一次希望的来临在1980年。汪康夫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对当年一审法官、参与“问话”的教师贺恩莲、曹静安等有关人员做了重新调查。

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过:“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贺恩莲谈到,“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法院最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希望出现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了此案。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认为,自己的强奸罪名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称原卷中如有上述材料他就息诉。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过信访转办函将本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莲花县已经不再归属吉安市,被划分到萍乡市。次年,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

汪康夫不服,继续向萍乡中院申诉。2004年,萍乡中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吉安中院回复,1987年已经给了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诉回复。汪康夫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省人大回复:来信已转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酌处——绕一个圈,又回到原点。

❷ “受害”女生出来为“强奸犯”老师作证真相到底是什么

该事件的真相是,该老师并没有强奸任何的女学生,而且根据网络报道,受害女生也站出来,表示她们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侵害。

事件本质。

汪老师在出狱后也写过信给那两名所谓被强奸的女学生。得到的结果是这两名女学生都非常的吃惊,均表示自己并没有受到过强奸,而且对于此事也并不知情。所有之前跟案件有关的受害女生均表示不知情。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汪老师确实没有强奸过这些女学生。根据案件的种种资料来看是存在某些误解,可能是某个环节出了差错,至于是什么样的差错,还在调查当中。

对于这一起事件,大家怎么看待?

❸ 10名被强奸女生否认被侵犯,被判刑老师如何处理

应该释放这个老师,也要赔偿他,他是无辜的。

❹ 十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她们为何冤枉老师

因为当时这些学生和老师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矛盾,而且这些学生是没有办法反抗的,所以她们才会编出这样的谎言。

❺ 教师被诬陷强奸学生蒙冤50年,本人对此有何回应

汪康夫原来是一名乡村教师,如今已经72岁高龄,头发也已经花白,1959年年轻的汪康夫被分配到一所小学当语文老师,他热爱文学,对待学生更是尊重平等,他的课也生动有趣,很快就跟学生打成一片。而他24岁的时候竟遭到了一拳重击,当地社教工作人员称接到学生举报汪康夫多次强奸两名女同学、猥亵十名女同学,之后便判处他十年有期徒刑,汪康夫不服提起上诉,但都被驳回。

“我今年74岁了,已经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挽回清白。我的余生都为这个活着。” 这是汪康夫老先生的原话,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强奸犯“,他是一个好老师,很多人觉得很心疼老先生,受到这么多年的委屈,在最美好的年纪被诬陷下狱,这个世道对他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即使现在他已经找回了事情的真相,但我还是觉得他这一生过于残忍了,希望沉冤之后老先生能够放下过去的痛苦,清清白白地安享晚年吧!

❻ 汪康夫老师的案件怎么回事

王康夫老师应该是别冤枉的。他现在一直在发暗。最近没有什么消息,但是他已经判刑了。

❼ 54年后10名女同学为老师作证否认强奸,里面有何冤情

54年前的那个时代呀,没法说呀,现在原先指证的也都老了,心中愧疚不能戴一辈子的,也得益于老师的坚持不懈,不想冤枉带进棺材,坚持申诉,终于看到了希望。

❽ 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该名老师是如何回应的

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该名老师回应“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

1966年,江西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1978年开始,汪康夫便一直写信伸冤,至今已42年。

他认为,当年法院仅凭借三份工作组撰写的调查报告给他定罪,而没有受害者证言和医院的检查,完全是冤案。 记者采访了名单上的“受害”女同学,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

“受害人”李莲新表示,诬告汪康夫,系受当年教导主任逼迫。汪康夫表示,他会一直伸冤下去,直到还自己公平,“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

(8)小学教师汪康夫扩展阅读

其他情况

1978年至今,他一直写申诉信向各级法院申请复查此案,希望能还自己清白。5月底,江西省检察院受理其申诉。7月29日,江西省检察院称因无法调阅案卷材料中止审查。

在背负“强奸犯”罪名的54年中,他忌惮与他人交好,“别人以为我骄傲,其实我是自卑”。

据汪康夫的学生李利元描述,汪老师性格很好,教学能力也强,还经常会带学生做课外活动,总是能和学生打成一片,谁能想到,这竟然有一天会成为他入罪的依据。

❾ 男老师被指强奸学生蒙冤入狱10年,当年是谁诬陷他

这几年来我们对社会热点的痛点,越来越聚焦在“强奸”、“性骚扰”等关键字上,也足以看见随着各方面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这些社会的阴暗面,然而并非所有的举报“强奸”事件都是正义的,就在今年年中被曝光的一件陈年旧事却是令人惋惜的。现如今,汪康夫已经是一位七十八岁的老人了,他说自己是“黄土已经盖到鼻子”的人了,但他不会放弃证明自己的清白,希望自己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不想要让自己的子孙被迫盖以有“强奸犯”祖先的帽子,不想要让自己顶着所谓的“强奸犯”的帽子入土。幸好的是,汪康夫的不懈努力终于让网友们知道了这件事情,但是后续的维权道路依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在网络平台上被大众看到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希望真相能够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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