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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1-02-17 06:13:52

A. 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内容可以用哪四个字描述

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内容可以用标准、培训、测评、应用来描述。

B. 什么是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别担心,会过的。只是“应用能力”,又不是什么“理论研究”,怎么不会过呢?因为,目前很多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都十分娴熟,当老师的很多不会用,实在过不去。所以,非常有必要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C.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平台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平台 网站打不开网站,怎么做作业,网站管理人员是干什么的,难道国家投入巨资搞项目,难道就没人监管这事?真是

D.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什么用

别担心,会过的。只是“应用能力”,又不是什么“理论研究”,怎么不会过呢?因为专,目前很多学生信属息技术应用能力,都十分娴熟,当老师的很多不会用,实在过不去。所以,非常有必要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E.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怎么快速学习

2016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提升工程”规划,到2017年底,我省需完成全省100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任务,目前仅完成10%的培训任务,进展缓慢,要如期完成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作为201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国家和省“提升工程”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强有力举措,扩大培训规模,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本年度完成培训人数不低于本地中小学教师总人数的45%。要细化年度培训量,明确各级任务,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级“提升工程”办公室要周密组织,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各培训机构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二、周密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组织教师开展诊断测评和课程选学

为规范“提升工程”管理,根据《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粤教继函[2014]59号)要求,参训教师的诊断测评由省“提升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市要督促、落实培训机构平台与省“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info.gdjsgl.com.cn/,以下简称“省平台”)对接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参训教师登录“省平台”开展诊断测评工作,指导参训教师根据测评结果在“省平台”完成自主选课,并为参训教师登录培训机构平台开展学习提供服务。

(二)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

“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由各地市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各市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共同实施。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各级“工程办”、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以乡村教师作为培训重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要求,规范培训流程,创新完善线上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教师学用结合。要加大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学校的送教下乡培训力度,为乡村教师提供持续现场指导,保证培训实效。

(三)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估

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提升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机构;加强对中小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校本研修落到实处。各市、县“提升工程”办公室要通过“省平台”及时向省“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报送每月的工作进度、项目数据与质量报告。

(四)做好学时审核和登记工作

培训结束后,各市、县要及时做好培训测评工作,具体由培训机构会同中小学校根据教师网络研修成效、校本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情况等进行评定,培训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登记继续教育80学时。省统一制定培训证书模板(电子版),培训机构会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证书发放工作。各地要依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时登记,具体由培训机构负责学时登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时审核。跨年度培训学时可以分年度登记,年度学时分配比例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自主确定。

(五)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为深入推进“培训—测评—应用”工作,省将遴选和建立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区、示范校和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组织开展全省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成果评选和展示活动。各地市要以此为契机,进行综合创新,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机制。要在开展培训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课例和微型课程评比活动,做好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衔接,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今年,省政府将“发展互联网+教育”列入省级督查范围,“提升工程”是重点内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确保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提升工程”任务。省教育厅将建立“提升工程”进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市“提升工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各地市、县(市、区)的推进情况作为“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的重要考核因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加快工作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本地“提升工程”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提升工程”培训经费,为本校教师参加培训和信息技术应用提供条件保障。

(二)做好进度报送工作。请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填报《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完成进度表》(见附件1),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省平台”报送省“提升工程”办公室。

(三)加快工作推进。未完成机构遴选的地市务必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培训机构的评审或招投标工作,并将《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以及培训机构产生方式、公示情况、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与电子版同时报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省“提升工程”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工作指导。省“提升工程”办公室要加大对“提升工程”管理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热情做好服务。各地市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提升工程”办公室报告。

F.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作业怎么提交

需辅导教师发布后,提交……

G. 什么是"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别担心,会过的。只是“应用能力”,又不是什么“理论研究”,怎么不会回过呢?因答为,目前很多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都十分娴熟,当老师的很多不会用,实在过不去。所以,非常有必要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H. 如何规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提升工程规划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决定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我省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实际,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及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提高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教师,统筹规划。坚持以服务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为宗旨,在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二)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充分结合我省教育教学特别是教师信息技术实际,遵循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和教师需求设计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三)应用为本,学以致用。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导向,以通过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运用所学信息技术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水平的能力。
(四)测评驱动,积极创新。坚持行政统筹,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为指导,推进工程实施的管、办、评分离,引入社会资源,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始终,通过组织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建立培训、测评、应用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机制,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统一。
三、总体目标
在教育部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从2014年起,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到2017年,完成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工作。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
1.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2017年前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自愿参训,参加了2013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并选择信息技术能力提升专题的教师可不参训。重点加强各级专兼职培训者、中小学校长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
2.统筹培训项目。根据教育部要求,充分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本省教师培训资源的融合,采取短期集中、远程网络、技能大赛等方式,设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者和共建培训平台,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
3.创新培训方式。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要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
4.强化培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每五年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不得少于50学时,2014—2017年各市(州)培训分年度规划任务数(见附件2)。省教育厅规划制定分年度培训项目,引入招投标机制,遴选省内外具备资质的机构单位承担当年培训任务和测评工作。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各市(州)、县(区、市、特区)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本地区教师全员培训,对未参训或培训学时不够、测评考核不过关的教师,要结合职称、评优、评特等教师专业成长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督促教师参训。各级要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
5.提高培训实效。各地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国家与地方、公办与民办、普通与特色、一般与优质的共建共享资源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各方面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知识、与教育教学实际、与教师专业成长等紧密结合,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推动资源交易与交换,提高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建立基于互联网的MOOC(即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平台,探索开展教师培训MOOC等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台汇聚本地资源,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二)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开发、引进适合我省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教学点、村级小学各地结合实际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测评。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三)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的应用
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负责全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省教育厅厅教师工作处,成立执行机构(设在省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投标、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将“提升工程”实施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9+3”计划等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充分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资源,依托各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等培训基地,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开展本地区全员提升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费保障。省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市(州)、县(区、市、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要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硬件投入,为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各级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开发并运用测评工具,制定完善测评办法,开展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要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测评机构和成熟技术的作用,充分授权培训机构与国家平台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合作,整合其它优质资源。要建立完善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提升教育信息技术。
(四)监督保障。教育部将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实行测评分离,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评估实效。省教育厅将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情况纳入教育“9+3”计划督导评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考核验收重要内容。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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