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学教师晋升高级的十项能力和经历都哪些
岗位出现空缺 教师可跨校评聘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将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专度衔接。属对于所有老师来说,无论有无编制,与单位都将是合同关系。
依照改革规定,职称评定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给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教师职称将和岗位挂钩,职称评审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当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据悉,目前学校职称的评定要经过个人申请和教师测评等环节。在本次改革实施后,将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
⑵ 教师的职业发展通路是什么
第一步:自我认知。
职业规划,首先要从了解自己开始,不仅仅是你的兴趣,还有内性格、天赋、价值观、容需要、愿景等等这些内在的你。
主要有3种方法:
1)自省:静下心来,自己和自己对话;
2)测评:借助一些客观测评工具,从客观角度认识自己;
3)咨询:在专业咨询师(纯粹自我认识,可以找心理咨询师;以规划未来为目的的自我认识,就找职业规划咨询师)的帮助下,更全面地认识自己。
以上三种方法需要结合起来使用,效果最佳。
第二步:了解职场。
这个信息量就巨大了,包括所有的行业分析和职位分析,以下是我们做职业访谈的问卷,这些是要了解的最基础的内容:
⑶ 教师同一职称内的不同档位晋升标准是什么
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意见》指出,改革将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对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意见》还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要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意见》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各省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平稳过渡,稳慎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自2011年9月以来,人社部、已在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开展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改革扩大试点过程中,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39名。
人社部表示,此次改革主要突出以下特点:一是制度创新。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二是科学公正。改革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评价机制的公信力,把激励教师长期从教、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转变职能。部门主要是建立制度、制定标准、结构比例控制和监督检查,真正把职称评审权交到评委会,把聘用权交到学校。
⑷ 中小学教师岗位晋级如何评定
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1、正高级教师: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级教师: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4)小学教师的岗位晋升通路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⑸ 小学教师晋升和发展路径如何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怎么样
在乡村中小学任教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在乡村中小学任教30年以上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学校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分别按人社部门核准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20%超岗位聘用。
按照乡村教师评审条件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乡村学校聘任,聘任5年内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的,应重新评聘。因组织安排援藏援疆援青等教师,在受援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返回后由派出单位直接聘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相关相近,能胜任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初聘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5)小学教师的岗位晋升通路扩展阅读
中学教育与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不同阶段,相互衔接,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具有相近的职业属性和职业特点,因此,新的职称制度统一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为从员级到正高级五个层级。
在相同的制度框架下评价选拔中小学教师,因地制宜,分类改革,更加符合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人才评价规律,更加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成长规律,也更加符合基础教育工作实际。
原有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高级别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级别为中级,新的职称制度设置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学教师‘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现象。
⑹ 小学“高级”教师怎么晋升“超高”
小学高级教师晋升正高条件如下: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小学教师的岗位晋升通路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⑺ 什么是教师聘任岗位等级
教师聘任岗位等级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五至七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八至十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岗位分1至5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岗位不分等级。中学教师岗位不少于85% `。
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总量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按照规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数的55%,高水平大学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数的20%。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将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幼儿园教师岗位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88%。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
⑻ 教师如何晋级
教师晋级首先要达到申报条件,然后资历评定。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资历标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8)小学教师的岗位晋升通路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⑼ 请问,本科当小学老师,有什么晋级通道吗,有学历要求吗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本科当小学老师,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其他的要求。
⑽ 教师晋级(小教一级晋升小教高级)标准、条件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破格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格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是指虽不具备《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可不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破格推荐评审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学历应不低于中专,任中级职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三、本实施意见中的条件只作为破格评审的推荐条件而不是评审的标准条件。申报破格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应按照《试行条例》的规定与其他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一致。
四、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五、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普遍反映好,曾获得省(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省、市(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或有相关专著正式出版。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市(部)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奖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承办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或“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3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六 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国家教委)联合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授予的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 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六、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教学艺术有特色,教学成果、效果显著,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研部门(教科院/所/教研室/进修校)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区县(自治县、市)级一等奖以上,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 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反映好,曾获得区县(自 治县、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相关专著中上发表1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级奖以上;或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参与编写地方教材或主编校本教材(不含习题册),经区县(自治县、市)级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使用。
六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地区教师中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实施意见。
八、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相关文件中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