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学一年级语文上册教学进度表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传、师、从”等多义实词的意义和用法;积累“也、则、于、乎、所以”等虚词的意义和用法。
2.正确认识文中有关“尊师”与“重道”的观点。
3.认识教师的作用,从师的意义,以及能者为师的道理。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自读注解,疏通浅易文言文的能力。
德育目标
1.培养学生敢于向世俗流弊挑战的精神和勇气。
2.培养学生尊敬师长、虚心求教的美德。
●教学重点
1.学习第二段,掌握对比说理的方法。
2.准确把握“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中“师”与“道”的实际内涵。
3.背诵课文。
●教学难点
从“传道”的高度去认识韩愈反对流俗见解的巨大勇气和斗争精神。
●教学方法
1.点拨法(对学生通过自读、自解、自悟等方式解读课文时留下的问题进行启发和点拨)
2.激疑、讨论法(教师对文章内容进行激疑,开启学生思维,然后学生充分讨论后明确。如对文章思路的疏理,及“师”“道”问题的理解)
3.探究阅读法(如对本文中心论点的探究)
●教具准备
多媒体投影;录音机和课文朗诵带。
●课时安排
2课时
●教学步骤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
指导学生反复诵读,疏通文中字词句;整体把握文章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语设计
出示投影:
由魏晋氏以下,人益不事师。今之世不闻有师,有,辄哗笑之,以为狂人。独韩愈奋不顾流俗,犯笑侮,收召后学,作《师说》,因抗颜而为师。世界群怪聚骂,指目索引,而增与为言辞。愈以是得狂名。居长安,炊不暇熟,又挈挈而 黄生借书说
余幼好书,家贫难致。有张氏藏书甚富,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其切如是。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今黄生贫类予,其借书亦类予,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则其读书也必专,而其归书也必速,为一说,使与书俱。
阅读提示:本文由黄生借书有感而论。列举了种种有书者不读书的事例,结合自己的切身体验,说明了“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意在强调只有珍惜读书机会之难得,才能专心刻苦地读书。文章论点明确,论述严密,结合自身经历,运用两组正反事例加以对比,进行论证,具有较强的说明力。
四、阅读方略
文言文阅读之五:如何推断文言文中虚词的含义(二)
3.瞻前观后析语境,根据位置辨词意。
请看下面的例子。
如何准确地鉴别以上加粗词的词义呢?我们可通过语境分析,观察这个词所在的位置,进而通过位置判别它的用法及意义。 句中的“而”用在句末和“已”结合在一起,它不可能充当连词、代词之类,只能作语气词,可以推而广之。而 句中的“而”用在两个连续动词之间只能是连词,有承接意义。 两句中的“以”用在动词之前的是连词(一般是这样),有“用来”义,用在名词前和名词构成介词结构,后面有动词作谓语,它就是状语,所以 句中的“以”是介词,有“用”的含义。 句的“为”用在名词和代词前,后面接动词的,它就应该是介词,后面没有动词的,它就应是动词;用在句末,它就只能是助词。 中的“然”一个作词尾,通常译作“……的样子”,用在句子开头,且可以删去,表明它是连词,作“然而”“可是”等义。 句中的“其”,用在一个句子的开头,且此句为议论句,这个“其”多作语气词用,用在句子中间后
Ⅱ 小学2年级数学教学进度表怎么写
教材版本:人教版 二年级
周次
日 期
教 学 内 容
一
9、1—专9、7
长度单位
二
9、8—14
两位数加两位数
三属
9、15—21
两位数减两位数
四
9、22—28
连加、连减和加减混合
五
9、29—10、5
整理和复习 我长高了
六
10、6—12
角的初步认识
七
10、13—19
乘法的初步认识
八
10、20—26
5的乘法口诀 2、3、4的乘法口诀
九
10、27—11、2
2、3、4的乘法口诀 期中考试
十
11、3—9
6的乘法口诀 整理和复习
十一
11、10—16
观察物体
十二
11、17—23
7的乘法口诀
十三
11、24—30
8的乘法口诀
十四
12、1—7
9的乘法口诀
十五
12、8—14
整理和复习 看一看 摆一摆
十六
12、15—21
统计
十七
12、22—28
数学广角
十八
12、29—元、4
总复习
十九
元、5—11
期末复习、期末考试(元7—9期中考试)
二十
元、12—16
期末评卷,元16日开始放寒假
Ⅲ 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表
根据“义务教育法>>,可以写。
承人民
号52
“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中华民国总统人民共和国的中国10第二十二届全国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修订并通过了2006年6月29日的会议上,将现在被修订强制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自9月1日公布,2006年将来到生效
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中华民国
2006年,胡锦涛主席2011年6月29日
</ (1986年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由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目录
BR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
学校
章老师
章教育教学
第一章第七的法律责任,以确保拨款用于 BR />第八章附则
总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质量全国,按照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公共福利的国家必须受到保护。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取学费,杂费。
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落实义务教育制度。
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全面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智力和身体发育,培训的理想场所,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是一个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富,宗教信仰,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确保及时登记并完成义务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该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国务院及以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应该是合理的教育资源分配,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学校条件,并采取措施保护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实施,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实施义务教育,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中央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第八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强制性监管条件的均衡发展,督导报告向公众义务教育。
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违反本法或者提出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
发生违反本规定中的一件大事,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领导责任中的教育管理部门,人民的政府还是人民政府负责的人应该辞职。
条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做出卓越的贡献在实施义务教育中,人民的政府在所有水平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谁年龄达到了6个孩子,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有孩子,可推迟到七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或者请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适龄儿童,少年高考的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地方政府应当平等地获得义务教育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
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13条人民的政府的县级行政部门的教育和乡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学龄儿童辍学和青少年。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
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批准的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的社会组织,艺术,体育和专业培训,应确保已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己实施义务教育,须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一章学校
第15个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因素,如适龄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少年及分销,国家有关法规,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它应该是附近的同步。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学校标准,以满足教学的需要;选址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第17条
县政府设立寄宿制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居住分散,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与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的需求。
第19个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班),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的特点,生活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常规类,其学习,康复帮助。
文章20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实施义务教育,设立一个专门的适龄青年,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严重行为不当。
第21未能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罪犯和未成年人应应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由人民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第二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学校,而不是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公立学校的变化的性质改变或掩饰
第23人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在学校附近维持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教师,学校和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安全教育学生,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定期检查校舍安全,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维修,改造。
学校是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不适合义务教育,不得被聘用为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费的好处,或出售给学生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
学校实行26条校长负责制。总统应该符合国情的就业。县政府依法任命的主要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章老师
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和教学,应该是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学生可能不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行为对人类尊严的侮辱,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定位系统教育教师。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31各级政府,以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改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教师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到艰苦贫困地区享受补贴。<BR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训,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各级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
国家高等教育毕业生,鼓励志愿者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县委,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任教时间计入工作中。
章教育
第三十四条教育和教学应符合所有学生,教学,德育,智力,体力,审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教学制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提高高中入学的方式,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36所学校,应该是摆在首位,在教育教学中的德育教育,开展活动的社会道德实践与学生的年龄,学校,家庭,社会交往与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习惯的形成。
文章37所学校应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并举办娱乐等课外活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的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38本教科书,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要简单,选择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参与编写教科书变相。
第39的国家教材体系。教科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验证方法。
未经批准的教科书不得出版,可选。
第四十条教科书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理事会结合的出版行政部门的基准价按照低利润。价格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人民政府政府在配合的出版行政部门的零售价的原则确定按照基准价确定。
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
章第42条,以确保资金被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定予以保护。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将纳入预算义务教育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共资金标准,全面和及时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支付。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以保证在按照义务教育费用的学生的平均数量的逐步增加,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共资金逐渐增加。
第43所学校,每名学生的基本标准的公共资金,由财政部门开发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人均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发展的公共资金。
特殊教育学校(班),每名学生的公共资金应高于普通学校的学生,人均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分担负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制度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要求的分项目,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按比例分担各级
政府。各级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由国务院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义务教育经费分开
县级政府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央政府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增加教育的责任义务教育各级地方政府以确保按照义务教育的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义务教育,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BR />第49条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以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文章50,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和统计公告制度的资金的审计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51条有关部门的州立理事会和地方政府各级违反第六章的规定下提供不履行强制教育保护职责的资金,责令改正的州立理事会或的更高当地人民的政府,情况是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依法。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5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规定的教育标准由国家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
(3)未能检查校舍安全,定期和及时维修,改造; <BR / (D)不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依照本法的规定。人民政府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的,责令限期改正公共
53条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谴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一)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二)改变或者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变相
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或少年的教育或乡镇人民政府。是谁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54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按照审计机关的职能和职责,责令改正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二)非法向学校或摊派费用。
文章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师违反教育法教师法55条,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的教师处罚法。
第56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所收费;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受益的学校卖给学生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教育和县委,县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从事未经批准的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教育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根据的职责和权力,应给予行政处分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第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受;
(B)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普通班;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规定;
(四)未经批准使用的教科书。
>文章58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发送给适龄儿童按照本法的规定,未成年人谁收到强制教育,教育管理的当地乡镇人民的政府或县政府部门的批评和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细则第59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胁迫或者诱骗
( )须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学校,辍学;
(二)非法雇用应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出版的教科书,而不法律批准。
第60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61条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年轻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62条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推广实施该法的有关规定,在按照民办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情况下,不提供适用本法。,
第六十三条本法自2006年9月1日生效。
可以选择三
Ⅳ 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学计划、教案各有什么区别
一、内容上的区别
1、教学计划
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
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学习方式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课程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2、教学计划进度表
是将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以表格的方式展示出来。
对课程、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表格的推进计划,让人一目了然。
3、教案
是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
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的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教案包括教材简析和学生分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
二、功能上的区别
1、教学计划
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学习方式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课程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2、教学计划进度表
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课程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3、教案
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的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教案包括教材简析和学生分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
(4)小学教学进度表模板扩展阅读
教学计划管理的方式方法
教学计划管理是通过对未来教学工作和活动的设计,控制和指导整个教学过程,从而使教学活动处于最佳状态,并取得最好教学效果的活动。
实施教学计划管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担当制定课程计划、编制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科书等任务;而学校,主要是抓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以及教师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教学质量管理是为保证培养规格,促使教学效果达到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所规定的要求,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指导、控制的活动。
是教学管理的核心。一般程序是:确定教学质量的标准,主要依据教学目标,使之分解、具体化;进行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和评价,通过与教育质量标准的对照比较,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找出解决或改进教学的路线和方法;进行教学质量控制,依据分析结果,实施改进措施。
Ⅳ 小学数学教学进度表
二00六——二00七学年度第八学期小学数学第八册
教 学 进 度 表
周次
日期
教学内容
3月3日
开学工作
一
3、5—3、11
四则运算
二
3、12—3、18
四则运算
三
3、19—3、25
位置与方向
四
3、26—4、1
加法运算定律;乘法运算定律
五
4、2—4、8
乘法运算定律;简便计算
六
4、9—4、15
营养午餐;小数的意义和读写法
七
4、16—4、22
小数的性质和大小比较
八
4、23—4、29
生活中的小数;期中考试
九
4、30—5、6
五一长假
十
5、7—5、13
求一个小数的近似数;整理复习
十一
5、14—5、20
三角形
十二
5、21—5、27
图形的拼组;小数的加法和减法
十三
5、28—6、3
小数的加法和减法
十四
6、4—6、10
统计
十五
6、11—6、17
数学广角;小管家
十六
6、18—6、24
总复习
十七
6、25—7、1
期末考试
十八
7、2—7、8
结束工作
二00六——二00七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数学第十册
教 学 进 度 表
周次
日期
教学内容
3月3日
开学工作
一
3、5—3、11
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二
3、12—3、18
求平均数;整理和复习;实践活动
三
3、19—3、25
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认识;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表面积
四
3、26—4、1
长方体和正方体的体积
五
4、2—4、8
长方体和正方体的体积;整理和复习
六
4、9—4、15
约数和倍数的意义;能被2、5、3整除的数
七
4、16—4、22
质数和合数,分解质因数;最大公约数
八
4、23—4、29
最小公倍数;整理和复习;期中考试
九
4、30—5、6
五一长假
十
5、7—5、13
分数的意义
十一
5、14—5、20
真分数和假分数
十二
5、21—5、27
分数的基本性质;约分和通分
十三
5、28—6、3
约分和通分;整理和复习;实践活动
十四
6、4—6、10
同分母分数加减法;异分母分数加减法
十五
6、11—6、17
分数加减混合运算;整理和复习
十六
6、18—6、24
总复习
十七
6、25—7、1
期末考试
十八
7、2—7、8
结束工作
二00六——二00七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数学第十二册
教 学 进 度 表
周次
日期
教学内容
3月3日
开学工作
一
3、5—3、11
比例的意义和基本性质
二
3、12—3、18
正比例和反比例的意义
三
3、19—3、25
比例的应用;整理和复习;实践活动
四
3、26—4、1
圆柱
五
4、2—4、8
圆锥;球;整理和复习
六
4、9—4、15
统计表;统计图
七
4、16—4、22
统计图;实践活动
八
4、23—4、29
整理和复习;期中考试
九
4、30—5、6
五一长假
十
5、7—5、13
整理和复习:数和数的运算
十一
5、14—5、20
整理和复习:代数初步知识;应用题
十二
5、21—5、27
整理和复习:应用题
十三
5、28—6、3
整理和复习:量的计量;几何初步知识
十四
6、4—6、10
整理和复习:几何初步知识;简单的统计
十五
6、11—6、17
总复习
十六
6、18—6、24
总复习
十七
6、25—7、1
期末考试
十八
7、2—7、8
结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