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应去学校的主管教育机关,如教育局
② 某县中学教师李某对学校给予他的处分不服,李某可以提出申诉的机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 39 条明确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
诉”
③ 教师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
教师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专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属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某县小学教师对学校处分不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要怎么做
计划生育是国策,所以相关单位都有管理的职责1、所在学校,直接责任单位,版当然2、教育局,上权级主管单位3、计生委,计生工作主管单位,责无旁贷4、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也会管但对老师作出处分决定可能只有1、2,3可以处理这个事但无权处理这个人。
⑤ 教师对教育局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可否向监察机关申诉
教师对教育局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不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教育局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不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监察机关“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监察机关受理申诉的范围是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⑥ 对于学校给出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
根据《普通高复等学校学制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学生收到校方处分后进行申诉时,应当从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书面申诉。
申诉步骤一般为:
首先,应当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其次,如果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书后,对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而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⑦ 教师对学校处分不服怎么办
如果学校的处分是合理的话,不服也没办法,但是如果不是,先和校长协商,如果实在不行,不介意向县教委求助,让其出面协商
⑧ 教师对学校的处分不服向主管交机关提起申诉时申诉书应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应提供处分决定书影印件,申诉理由,申诉依据和请求结果。
⑨ 教师对于学校处理不服的可以
教师对于学校处理不服的,可以把它形成书面材料,向教育局进行反馈,真正的把问题解决好,使自己能够安心的教学。
⑩ 教师对教育主管单位处分不服的怎样维权
教师是弱势群体,人家想要怎样处分,教师只有默默承受的份。维权只能到法院起诉了!现行的教育制度,是对教师积极性的抹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