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编教师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后被教育局做停课处理,停课期间有哪些纪律要求
在编教师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后被教育做停课处理,停课期间,这名教师要认真反省,及时改正错误,当然也可以做出一些书面的材料进行检讨,规定日期到了以后再重新申请上岗。
Ⅱ 教育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
二、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八、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九、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以及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2)山东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扩展阅读: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室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要将师德考核纳入高校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教师本人,确定不合格的,应当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在强化监督、惩处的同时,《意见》也注重师德激励,要求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是: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校要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高校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支持高校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Ⅲ 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校长却包庇该老师,并且让她晋升职称,校长该受到何种处分
带上证据,交教育局纪委。
Ⅳ 中小学教师在校园内肆意辱骂他人的算不算违反师德师风
中小学教师在校园内肆意辱骂他人,这肯定算违反师德师风。
Ⅳ 教育部公开8起教师违规典型案例,都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
Ⅵ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是针对中小学教师吗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不是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十条禁令”所指“教师”,为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及教辅人员。
“教师十条禁令”具体规定:
1、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2、严禁违规收费、推销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4、严禁在贫困生补助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克扣补助。
5、严禁有偿家教和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以及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
6、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工作场所参与打牌、下棋、网购、炒股、上网聊天(游戏)等活动。
7、严禁在各类评比、评选、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
8、严禁造谣、传谣,散布和传播反动、虚假等不良信息。
9、严禁衣冠不整、言语粗俗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言行举止。
10、严禁随意让学生停课和劝退、开除学生。
(6)山东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扩展阅读:
《教师从教行为“十条禁令”》是教师从教行为的基本要求,是“红线”,任何人不得触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接到通知以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并贯彻执行。今后,若教师违反“十条禁令”,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校(园)长是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教师违反“十条禁令”,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开展调查处理。若学校、幼儿园调查处理不力,则取消该校(园)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校(园)长管理责任,给予校(园)长必要的组织处理。
Ⅶ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Ⅷ 教育部公开8起教师违规典型案例,分别是哪8例
教育部一共公开了8起教师违规典型案例,分别以下例:
第一例是江苏省盱眙市维嘉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第二例是江苏省盱眙市维嘉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第三例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以上两起案件就是教师违规典型案例,他们的行为对教师形象是一种抹黑,也是要受到坚决打击的。对于这些教师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也会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坚决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