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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小学教学

发布时间:2021-02-08 22:34:28

A. 台湾的中小学教师是否评职称

名称: 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教育部101年04月05日台参字第号修正第3、4、14、15、17条条文 第
1 条 本办法依高级中学法第二十一条之一、职业学校法第十条之二及国民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订定之。第
2 条 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编制内专任合格教师 (以下简称教师) 之成绩考核,依本办法办理。第
3 条 教师任职至学年度终了届满一学年者,应予年终成绩考核,不满一学年而连续任职已达六个月者,另予成绩考核。但教师於考核年度内有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规定情事之一或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各款规定情事之一,经依法定程序予以解聘或不续聘者,不再办理年终成绩考核或另予成绩考核。教师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并计年资参加考核:一、转任其他学校年资未中断。二、服役期满退伍,在规定期间返回原校复职。教师依法服兵役,合於参加成绩考核之规定者,应并同在职人员列册办理,并以服役情形作为成绩考核之参考。但不发给考核奖金。教师另予成绩考核,应於学年度终了办理之。但辞职、退休、资遣、死亡或留职停薪者得随时办理之。同一考核年度内再任教师,除已办理另予成绩考核者外,其再任至学年度终了已达六个月者,得於学年度终了办理另予成绩考核。第
4 条 教师之年终成绩考核,应按其教学、训辅、服务、品德生活及处理行政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办理:一、在同一学年度内合於下列条件者,除晋本薪或年功薪一级外,并给与一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级者,给与二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一) 按课表上课,教法优良,进度适宜,成绩卓著。 (二) 训辅工作得法,效果良好。 (三) 服务热诚,对校务能切实配合。 (四) 事病假并计在十四日以下,并依照规定补课或请人代课。 (五) 品德生活良好能为学生表率。 (六) 专心服务,未违反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有关兼课兼职规定。 (七) 按时上下课,无旷课、旷职纪录。 (八) 未受任何刑事、惩戒处分及行政惩处。但受行政惩处而於同一学年度经奖惩相抵者,不在此限。二、在同一学年度内合於下列条件者,除晋本薪或年功薪一级外,并给与半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级者,给与一个半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一) 教学认真,进度适宜。 (二) 对训辅工作能负责尽职。 (三) 对校务之配合尚能符合要求。 (四) 事病假并计超过十四日,未逾二十八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连续超过二十八日而未达延长病假,并依照规定补课或请人代课。 (五) 品德生活考核无不良纪录。三、在同一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留支原薪: (一) 教学成绩平常,勉能符合要求。 (二) 旷课超过二节或旷职累计超过二小时。 (三) 事、病假期间,未依照规定补课或请人代课。 (四) 未经校长同意,擅自在外兼课兼职。 (五) 品德生活较差,情节尚非重大。 (六) 因病已达延长病假。 (七) 事病假超过二十八日。另予成绩考核,列前项第一款者,给与一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列前项第二款者,给与半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列前项第三款者,不予奖励。第一项第一款第四目、第二款第四目及第三款第七目有关事、病假并计日数,应扣除请家庭照顾假、生理假,及经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其治疗、照护或休养期间请假之日数。第一项第三款第六目因病已达延长病假之情形,不含经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其治疗照护或休养期间之请假。各学校於办理教师成绩考核时,不得以下列情形,作为成绩考核等次之考量因素:一、依法令规定日数所核给之家庭照顾假、生理假、婚假、产前假、娩假、流产假或陪产假。二、经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其治疗、照护或休养期间请假之日数。三、依法令规定给予之哺乳时间、因育婴减少之工作时间或办理育婴留职停薪。第
5 条 教师在考核年度内曾记大功、大过之考核列等,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应依下列规定办理:一、经奖惩抵销後,尚有一次记一大功者,不得考列前条第一项第三款。二、经奖惩抵销後,尚有一次记一大过者,不得考列前条第一项第二款以 上。第
6 条 教师之平时考核,应随时根据具体事实,详加记录,如有合於奖惩标准之事迹,并应予以奖励或惩处。奖励分嘉奖、记功、记大功;惩处分申诫、记过、记大过。其规定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大功:(一) 对教育重大困难问题,能及时提出具体有效改进方案,圆满解决。(二)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效益。(三) 在恶劣环境下克尽职责,圆满达成任务。(四) 抢救重大灾害,切合机宜,有具体效果。(五) 执行重要法令克服困难,圆满达成任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大过:(一) 违反法令,情节重大。(二) 言行不检,致损害教育人员声誉,情节重大。(三) 故意曲解法令,致学生权益遭受重大损害。(四) 因重大过失贻误公务,导致不良後果。(五) 违法处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情节重大。(六) 执行职务知有校园性侵害事件,未依规定通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功:(一) 革新改进教育业务,且努力推行,著有成效。(二) 对学校校务、设施,有长期发展计画,且能切实执行,绩效卓著。(三) 研究改进教材教法,确能增进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程度。(四) 自愿辅导学生课业,并能注意学生身心健康,而教学成绩优良。(五) 推展训辅工作,确能变化学生气质,造成优良学风。(六) 辅导毕业学生就业,著有成绩。(七) 对偶发事件之预防或处理适当,因而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之损害。(八) 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之全国校际比赛,成绩卓著。(九) 其他优良事迹,足资表率。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一) 处理教育业务,工作不力,影响计画进度。(二) 有不当行为,致损害教育人员声誉。(三) 违法处罚学生或不当管教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四) 对偶发事件之处理有明显失职,致损害加重。(五) 有旷课、旷职纪录且工作态度消极。(六) 班级经营不佳,致影响学生受教权益。(七) 在外补习、违法兼职,或藉职务之便从事私人商业行为。(八) 代替他人不实签到退,经查属实。(九) 对公物未善尽保管义务或有浪费公帑情事,致造成损失。(十) 其他违反有关教育法令规定之事项。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嘉奖:(一) 课业编排得当,课程调配妥善,经实施确具成效。(二) 进行课程研发,有具体绩效,在校内进行分享。(三) 编撰教材、自制教具或教学媒体,成绩优良。(四) 教学优良,评量认真,确能提高学生程度。(五) 对学生之辅导或管教,热心负责,成绩优良。(六) 办理教学演示、分享或研习活动,表现优异。(七) 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活动、比赛,成绩优良。(八) 担任导师能有效进行品格教育、生活教育足堪表率。(九) 在课程研发、教学创新、多元评量等方面著有绩效,促进团队合作。(十) 其他办理有关教育工作,成绩优良。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诫:(一) 执行教育法规不力,有具体事实。(二) 处理业务失当,或督察不周,有具体事实。(三) 不按课程纲要或标准教学,或教学未能尽责,致贻误学生课业。(四) 对学生之辅导或管教,未能尽责。(五) 有不实言论或不当行为致有损学校名誉。(六) 无正当理由不遵守上下课时间且经劝导仍未改善。(七) 教学、训辅行为失当,有损学生学习权益。(八) 违法处罚学生情节轻微或不当管教学生经令其改善仍未改善。(九) 其他依法规或学校章则办理有关教育工作不力,有具体事实。(十) 其他违反有关教育法令规定之事项,情节轻微。前项第三款至第六款所列记功、记过、嘉奖、申诫之规定,得视其情节,核予一次或二次之奖惩。第
7 条 教师奖惩累计方式如下:一、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二、记功三次作为记一大功。三、申诫三次作为记过一次。四、记过三次作为记一大过。前项奖惩同一学年度得相互抵销。第
8 条 办理教师成绩考核,应组织成绩考核委员会,其任务如下:一、学校教师年终成绩考核、另予成绩考核及平时考核奖惩之初核或核议 事项。二、其他有关考核之核议事项及校长交议考核事项。第
9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由委员九人至十七人组成,除掌理教务、学生事务、辅导、人事业务之单位主管及教师会代表一人为当然委员外,其馀由本校教师票选产生,并由委员互推一人为主席,任期一年。但参加考核人数不满二十人之学校,得降低委员人数,最低不得少於五人,其中当然委员至多二人,除教师会代表外,其馀由校长指定之。委员每满三人应有一人为未兼行政职务教师;未兼行政职务教师人数之计算,应排除教师会代表。任一性别委员应占委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但该校任一性别教师人数少於委员总数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委员之任期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委员之总数,由校务会议议决。第
10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会议时,须有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方得为决议。但审议教师年终成绩考核、另予成绩考核及记大功、大过之平时考核时,应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方得为决议。第
11 条 人事人员办理教师成绩考核前,应将各项应用表件详细填妥,并检附有关资料送成绩考核委员会初核。第
12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执行初核时,应审查下列事项:一、受考核人数。二、受考核教师平时考核纪录及下列资料: (一) 工作成绩。 (二) 勤惰资料。 (三) 品德生活纪录。 (四) 奖惩纪录。三、其他应行考核事项。第
13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初核时,应置备纪录,记载下列事项:一、考核委员名单。二、出席委员姓名。三、列席人员姓名。四、受考核人数。五、决议事项。第
14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完成初核,应报请校长覆核,校长对初核结果有不同意见时,应叙明理由交回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同意时,得变更之。校长为前项变更时,应於考核案内注明事实及理由。各校平时考核奖励记功以下之案件,成绩考核委员会已就相同案情核议有案或已有明确奖励基准者,得先行发布奖励令,并於奖励令发布後三十日内提交成绩考核委员会确认;成绩考核委员会不同意时,应依第一项程序变更之。第
15 条 教师平时考核奖惩结果之报核程序、期限,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定之。教师年终成绩考核及另予成绩考核结果,应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分别列册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定。前二项考核结果,学校未依规定期限报核者,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应通知学校限期办理;届期仍未报核者,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得迳行核定。第一项及第二项考核结果,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有疑义时,应叙明事实及理由通知学校限期重新报核;届期未报核者,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得迳行改核,并叙明改核之理由及追究学校相关人员之责任。前项学校重新考核结果,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仍有疑义者,得迳行改核,并叙明改核之理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就学校所报考核结果,应依下列期限完成核定或改核;届期未完成核定或改核者,视为依学校所报核定:一、教师平时考核奖惩结果,於学校报核後二个月内。二、教师年终成绩考核及另予成绩考核结果,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必 要时得延长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
16 条 教师成绩考核经核定後,应由学校以书面通知受考核教师,并附记不服者提起救济之方法、期间、受理机关。平时考核之奖惩令应附记理由及不服者提起救济之方法、期间、受理机关。前二项考核,应以原办理学校为考核机关。但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依前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迳行核定或改核者,以该机关为考核机关。第
17 条 教师成绩考核结果应自次学年度八月一日执行。第四条所定薪给总额,以次学年度八月一日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给为基准计算之。但职务加给、地域加给,以考核年度七月三十一日所支者为基准计算之。教师在考核年度内因职务异动致薪给总额减少者,其考核奖金之各种加给均以所任职务月数,按比例计算。非於年终办理之另予考核奖金,其薪给总额以最後在职日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给为基准计算之。第
18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委员於审查有关委员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或曾有此关系者之事项时,应自行回避。委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审查事项之当事人得向委员会申请回避︰一、有前项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回避。二、有具体事实,足认其执行任务有偏颇之虞。前项申请,应举其原因及事实,并为适当之释明;被申请回避之委员,对於该申请得提出意见书,由委员会决议之。委员有第一项所定情形不自行回避,而未经审查事项当事人申请回避者,应由委员会主席命其回避。第
19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无给职。教师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公假处理。对於教师之成绩考核,应根据确切资料慎重办理,办理考核人员对考核过程应严守秘密,并不得遗漏舛错,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其影响考核结果之正确性者,并得予以撤销重核。第
20 条 成绩考核委员会对拟考列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或申诫以上惩处之教师,於初核前应给予陈述意见之机会。成绩考核委员会基於调查事实及证据之必要,得以书面通知审查事项之相关人员列席陈述意见。通知书中应记载询问目的、时间、地点、得否委托他人到场及不到场所生之效果。第
21 条 教师留职停薪借调期满归建时,其借调期间及前後在校任教年资服务成绩优良者,准予并计按学年度补办成绩考核。但不发给考核奖金。因案停聘准予复聘人员在考核年度内任职达六个月以上者,准予办理另予考核,其列册事由并应於备考栏内注明。任职不满六个月者,不予办理。第
22 条 教师成绩考核所需表册格式,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定之。第
23 条 教育部依法定资格派任之高级中等学校军训教官及护理教师,其成绩考核准用本办法之规定。但军训教官之晋级及军训教官与护理教师之救济事项,应依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办理,不准用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十六条规定。第 24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B. 台湾的教育制度是什么

以下是台湾的教育制度概况,并稍微做些说明:
幼稚园小中大班3年-->国民小学年-->国民中学3年-->高级中学3年/高级职业学校3年/综合高中3年/五年制专科学校5年-->普通大学4年/四年制技职院校4年/二年制专科学校2年/二年制技职院校2年-->研究所硕士班2年-->研究所博士班4年

幼稚园在大陆就是称为幼儿园,而国民小学在台湾简称国小.

国民中学简称国中,也就是相当於内地的初中.从国中要再升学必须要考升学考试,名为基本学力测验,简称基测,相当於大陆的中考.2011年台北、新北、基隆市独自考试,名为北北基高中职联合入学测验,简称北北基联测.根据此测验成绩再依个人志向选择申请及分发高级中学、高级职业学校、综合高中或五年制专科学校就读.

高级中学与大陆一样简称高中,台湾有将近一半左右的国中生毕业後会选择念高中学制,主要在培养基础学科的能力,对於国中学科底子较好或是家境不错的同学大部分还是会选择高中就读.高中要升学必须要考大学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根据此测验成绩可申请普通大学或四年制技职院校,之後还可再考大学指定科目考试,简称指考,以此成绩进入普通大学.台湾的高中也是念三年,高一升高二时会开始分组,台湾的文科叫社会组(又称第一类组),理科叫自然组,又分为第二类组与多念一科生物的第三类组.大部分女生会选一、三类组,男生则会选二、三类组.

高级职业学校在台湾简称高职,也就是类似大陆的中专、职高.与大陆的技职体系不同点在於高职有另外的技职院校升学考试,名为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简称统测,可根据此成绩进入四年制技职院校、二年制专科学校或甄选普通大学,且好的技职院校也可以相当於大陆的二本甚至211、985.
国中毕业生会有超过一半左右的人选择念高职,早期主要是一些家境不好或是想早点学到技能的同学会选择就读此学制,近几年高职的分数线已大幅提升,能够吸引很多考上不错高中的同学前来就读.所以高职与大陆的中专、职高比起来水平算是好上很多.

还有一种是综合高中的学制,介於高中与高职之间,属於台湾近十多年来中等教育的新学制.可以报考高中、高职的升学考试,但因为两边都要准备,有点类似甚麼都学但都学不精,反而比较不受到青睐.

五年制专科学校简称五专,在早期可以说是最有名的技职体系学制,尤其以省立台北工专(现为国立台北科技大学)的五专部最为出名,目前已很少专科学校及技职院校有五专这种学制了,所以就不多做说明.

二年制专科学校简称二专,学生来源主要是高职生,与五专一样也已经很少学校有此学制,大部分都是属於统测分数较低的人才会跑来念二专,只有国立的学校如台中护专、台南护专、台东专科学校比较例外.不然一般高职生都会选择四年制的技职院校就读.

二专及五专要升学则为插大考试(转学考)进入普通大学,技职院校或考二技统一入学测验进入二年制技职院校,这部分应该类似大陆的专升本考试.

普通大学简称普大,主要学生来源是高中生,也有极少数的高职生.这个学制就与大陆的重本、二本、三本的一般大学差不多了,最大差别应在於台湾的私立学校比起大陆的民办学校层次要好很多,尤其老牌的私立大学都可相当於高出二本许多,最顶尖的私立普通大学如长庚大学、辅仁大学等等更可相当於985、211.

四年制技职院校简称四技,主要学生来源为高职生,也有一些高中生会就读四技,尤其以国立学校比例较高.此学制算是陆生最搞不清楚的,会误认为与大专的高专、高职差不多,其实四技顾名思义就是要念四年,相当於本科,毕业一样授予学士学位.

二年制技职院校简称二技,是一个很冷门的学制,因为它的学生来源也是很冷门的五专、二专,且二技也是不断减招,大部分学校都宁愿把名额增加到四技去,还有最优秀的二专、五专生会选择插大考试进入顶尖普通大学,而不会选择念二技.

普通大学、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职院校要升学可再参加研究所甄选或一般考试进入硕士班就读,研究所硕士班要升学再考研究所博士班就读.整个台湾的教育制度概况简单来说就是如此.

其实台湾的普通大学与技职院校之间的差异已经越来越模糊,高中生与高职生都可进入这两种学制,且两种学制都有再设立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到了研究所这个层次两者之间更是几乎完全没有区隔,皆以学术研究为主.台湾的教育改革把技职教育都偏向学术路线了.

C. 香港,台湾的教育与中国相比怎么样呢具体详细说说

首先想说点相同的部分,中小学教育,如果是初中的话,应该是九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了,这点貌似大陆和香港是相同的,台湾好像多些,但三个地方都是正统的应试教育,这一点大概和日本的补习班式的补充教育区别比较大,也和欧美的多元化评价标准有很大的区别。
不同的地方,映像里香港是双语教育,英语教育很普及,学校也分 公立、私立、有意思的是还有教会学校,读圣经....应该是在一定规范化的前提下允许一些自由发挥。台湾情况不明.....大陆的教育主要还是公立,在义务教育阶段似乎范围还比较固定。
香港地域有限,不清楚教育资源分配是否有很大倾斜,但感觉公立学校资源比较平均,但在大陆,教育资源是极大的不均衡,从大的省范围到小的一个学校里的各个班级,重点这个概念一直存在,台湾地域介于两者之间,具体不明。
香港的思想教育似乎更倾向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但在香港社会中的公民意识培养是由社会媒体还是由教育局主力完成不清楚,但在“爱国教育”事件中,我觉得表现可观。大陆......大家都知道了。倒是对台湾我很无知也很好奇,他们怎么教育历史和思想的?
想说的还很多,香港的大学名列亚洲前茅,而且香港更是一个商业社会,商人更受到尊重与敬仰。香港社会也在各种风浪前保持了能量与活力,这些貌似都是基础教育的功劳。对于大陆,教育一直处于前夫所指,却又改革无思路的处境,而且地域广大,思想混乱,问题确实也复杂得多,不是专业人士,望采纳

D. 怎样能让小孩去台湾接受中学教育

若户籍在大陆是不可能到台湾念中学,目前只有八省市的陆生可以到台湾读大学、读研. 大陆学生想赴台求学,共有以下管道: 1.高中生透过陆生联合招生委员会(简称陆联会)网站申请台湾本岛私立院校和外岛公立院校的本科(台湾本岛公立学校的本科尚未开放供陆生就读),户籍需符合八省市之一(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广东和2013年新增加的湖北、辽宁),且高考分数线至少在二本以上才有资格录取. 2.持有211院校在内的111所大学或台湾教育部所承认国外学校的学士、硕士学历,可报考台湾公立、私立学校的硕士班、博士班,需同时符合户籍在八省市的条件才可报考,与本科一样透过陆联会申请.目前户籍的限制为大陆官方所为,近日台湾已多开放70所211院校学历,因此未来可望大陆方面也开放更多省市可报考台湾院校. 3.大陆专科生可报考台湾的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二年制学士班,等同於大陆的专升本,需持有大陆的专升本考试成绩、专科在校成绩单与符合台湾所承认191所高专、高职或985、211中111所院校的专科学位才可申请.而2013年台湾的专升本属於试办性质,只开放户籍在闽粤的学生且为当地18所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才可报考.明年之後应无此限制.且招生院校中包含公立的科技大学, 尤其是今年科大前三甲的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就占了90个名额. 18所院校为:福州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E. 台湾中小学教师工资是多少

目前台湾教师满仓,不容易补上
补上的话,月起薪约四万台币(八千元),最终可升至六万至七万台币(一万二千至一万四千元)

F. 香港、台湾的中小学教育与大陆有哪些不同

听说,港台的中小学教育更加注重中国古典文学,当然,对于近代那一段中国受辱的历史阶段也有不同的普及,总体来说,两岸的教育都是为了培养能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的接班人。

G. 台湾的教育制度是什么

以下是台复湾的教育制度制概况,并稍微做些说明:

1、幼稚园小中大班3年-->国民小学6年-->国民中学3年-->高级中学3年/高级职业学校3年/综合高中3年/五年制专科学校5年-->普通大学4年/四年制技职院校4年/二年制专科学校2年/二年制技职院校2年-->研究所硕士班2年-->研究所博士班4年。

2、幼稚园在大陆就是称为幼儿园,而国民小学在台湾简称国小。

3、国民中学简称国中,也就是相当於内地的初中,从国中要再升学必须要考升学考试,名为基本学力测验,简称基测相当於大陆的中考。

4、高级中学与大陆一样简称高中,台湾有将近一半左右的国中生毕业後会选择念高中学制,主要在培养基础学科的能力,对於国中学科底子较好或是家境不错的同学大部分还是会选择高中就读。

5、高级职业学校在台湾简称高职,也就是类似大陆的中专、职高.与大陆的技职体系不同点在於高职有另外的技职院校升学考试,名为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简称统测可根据此成绩进入四年制技职院校、二年制专科学校或甄选普通大学,且好的技职院校也可以相当於大陆的二本甚至211、985。

H. 谁知道台湾、美国、日本中小学的教育模式、特点以及教学中的侧重点

先说日本好了。

日本的学生呢,负担超重的,每天放学之后去补习,然后很晚才能回家,并非我们看到的电视剧那样,他们压力很大。家里妈妈一般都是家庭主妇,所以管教孩子很严格。日本如果爸爸妈妈两个人都上班,就是会交双倍学费,所以大部分妈妈都选择结婚后当全职太太。日本的严格可以从校服上看出来,他们无论冬夏,女孩子只能穿短裙,男孩子短裤,这也是为了锻炼他们的意志力。特点么,就一个字死板..侧重点当然是学习。

美国的话

美国的学生的书是那种厚厚的精装本,当然不需要花钱但是书也不属于个人。他们不需要每天把书背来背去,因为家里一套,学校一套。教育模式当然是侧重于开发孩子的个人能力。但是别以为美国的孩子就能多幸福。他们也有考试,而且是一年一考,而且就相当于中高考的规格。高三的学生往往每天回家学习到凌晨。

台湾么

其实和香港那边差不太多。台湾的学校比较喜欢分班的,但是上大学的压力不大,因为人口少,所以大部分人都可以选择大学报考,不存在什么读不到大学的问题。

I. 台湾初中学习哪些科目

目前 台湾还没开放大学 中学部份更是遥遥无期
所以 你还是以念大学为目标
预估明年 台湾将开放台湾部份大学 给大陆学生就读
以下给你一份资料 我住台湾欢迎追问
开放陆生来台政策转弯。台湾新任教育部门领导人吴清基2009.09.10宣布,开放陆生来台,将由技职教育先行,与原规画第一阶段开放一般大学,第二阶段才开放技职教育明显不同。
吴清基主持首次部务会报,他表示,他八月到大陆访问,发现台湾的技职教育领先大陆很多,具有利基,因此,开放陆生来台应由技职教育先行,或者研究所先走,这样社会应能接受。
台湾教育部门去年底完成开放陆生来台政策规画,征询学者专家意见后,倾向公立大学仅开放硕、博士生,不能招大学生;私校可同时招收大学生及研究生。依此规画,预计开放的两千个名额,来台念公立大学研究所者可能不超过一百人,其他都将就读私大。
台湾教育部门次领导人林聪明表示,这项方案原预计在两岸条例等三法修正通过后实施,明年春天可招收大陆来的研究所学生,秋天再收大学部学生,第一阶段先小规模推动,再视开放情况,第二阶段开放技职体系招收陆生。
但林聪明指出,由于各界一再反映,台湾的技职体系优势大,大陆专科学生只要来台攻读大陆没有的“二技”,就可获取学士学位,对大陆专科生吸引力很大;且台湾二技学生源减少,开放陆生不会有排挤台生就学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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