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没有什么有关禁止吸烟的法律条文,或者规章制度
我国目前颁布的关于禁止吸烟的法律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有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
(二)会议厅、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
(1)小学教师禁烟制度扩展阅读: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界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明确了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二是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其中,特别提出了几类群体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比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要带头控烟;教师不要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要在患者面前吸烟等。
三是预防未成年人吸烟。其中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的宣传,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参考资料:网络-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
2. 教师在校园内吸烟算不算犯法
不犯法,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在校园内不准吸烟,只规定不能在教室及学生集中活动的地方抽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2)小学教师禁烟制度扩展阅读
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学校控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方案,积极推进控烟。同时要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要求各地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3. 教师怎样开展控烟教育
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回、带动学生自觉答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员,我们感觉到,“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尤其值得提倡。
4. 学校控烟中不允许教师吸烟,体现了什么策略
干的漂亮,最烦吸二手烟
5. 现在为什么很多学校都规定老师上班也不能抽烟
公共场所禁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内过,现予以发布容,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6. 控烟工作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健康水平,创建无烟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规章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教师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
4、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会、德育处分别负责员工及学生的禁烟工作(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各教研组负责本组人员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控烟奖惩办法
1、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发现一次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2、学校工会牵头,与各教研组签订控烟目标责任书,一年内教研组成员无人违反控烟制度,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吸烟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工会、德育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