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想绣一对胸小,什么对中小校教师的必须按规定时间不得课外辅导
㈡ 国家对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是怎样规定的
一 、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 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 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外语 国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国学 外语 品德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五年级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1×60/50)+(2×0.85×65/50)=11.81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 职 务
类 别 校级 副校级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 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㈢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工作量制度是指高等学校安排并要求教师每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一种教师管理制度。1955 年,中国高等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试行办法》,规定各级职务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定额。
1981 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颁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 8 小时,每周 5 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1985 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网络-教师工作量制度
网络-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
㈣ 山东关于体育教师工作量的规定谁知道现在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关于工作量的规定都很混乱,希望得到明文依
山东总不抄能超过国家的标准吧: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小学:每周14节至16节,初中:每周12节至14节,高中:每周10节至14届课时工作量,体育教师组织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早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学校体育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应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具体参考以下标准:每3此早操或课间操计1课时,每2此课外体育活动计1课时,运动竞赛每全天计4课时;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教师工作服务配置及室外补贴的有关规定
㈤ 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国家教育部对每个地方的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各不相同。详细信息咨询当地教育局。
㈥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6)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扩展阅读: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一个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应为1680小时。各类学校均按以上原则及本校具体情况制订工作量。
北京市政府《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暂行意见》中规定:中学语文教师每人教两个班(10课时~12课时);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课时~16课时,平均14课时;其他各学科每人每周授课14课时~18课时,平均16课时。
小学教师每人包教一个班的语文、数学,或每周授课16课时~20课时,平均18课时。其他省、市根据本地区特点,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均有类似规定。
㈦ 新的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6.200个人以上500个人以下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7.2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㈧ 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
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初中教师
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