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案例分析题
答: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2.本案是一则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与民事责任.(1)《宪法》申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学校不得妨害刘鹏作为公民行使这一正当权利,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校学习.(2)《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因此可知,该校的收费规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3)《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由此,刘鹏状告工大附中的侵权行为符合我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案中,工大及工大附中的领导虽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真诚,无条件地接受了刘鹏入学.但其侵权行为已造成刘鹂失学达一年之久,理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而学校有关领导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3.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学校应正当行使自身的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向学生乱收费.并应对自身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勇于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B. 大学生直播卖菜目的是什么
“任性菜贩子”原来是个本科生
刘鹏,男,28岁,201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刘鹏大学毕业后当了一名小学教师,2013年暑假决定辞职,开始卖菜。
如今,刘鹏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她是个医生,体贴、善良,不嫌弃我是个卖菜的,更不计较我没时间陪伴她。”同时,他还委托弟弟帮他做了一款卖菜的APP,并筹划将自己的卖菜生意从线下做到线上。
从刘鹏的案例中,事实上,现实社会是有很多机会的,不管是做老师,还是去卖菜,只要思维活跃,拥有创新的意识,更重要的是要踏实肯干,不是只想不做,做什么都能成功。
C. 大学生直播买菜有前途吗
大学生直播卖菜,最近网上炒得很火。刘鹏,男,28岁,201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刘鹏大学毕业后当了一名小学教师,2013年暑假决定辞职,开始卖菜。刘鹏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利用直播打造自己的品牌,首先在线下,在他们的菜市场,他已经是名人了,菜卖的非常好,现在他每天在多个平台直播卖菜。
刘鹏说他直播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他,他是想利用网络进行宣传,下一步想在网上卖菜,将生意从线下做到线上,目前,已经开始着手做APP了,将线下做到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