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心得体会(五篇)
1、要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2、要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3、要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4、要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5、要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中小学教师履职规定心得体会扩展阅读: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准则研制工作坚持针对突出问题、回应基层声音、凝聚基层智慧,征集了大中小幼职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代表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从事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地方教育部门及高校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
对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行业组织教师自律公约进行系统梳理,充分研究分析有关课题研究中对教师、学生、家长关于教师行为规范的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教育部门有关同志、教师代表组成专班。
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研究起草了框架稿。之后广泛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及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方式征求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准则的制度文件。
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