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学教研活动制度
***小学校本教研制度
新课程的实施,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是当前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现实要求与紧迫任务,也是深化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校本教研管理办法及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本教研指导思想
校本教研要以新课程为导向,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研究的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推动课程改革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校本教研总体要求
校本教研的目的是推进新课程实验的实施及提高教师素质。因此,校本教研的立足点必须放在教学和课程改革实验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上;着眼点必须放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切入点必须放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上;生长点必须放在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自我提升上,推进新课程实验。 切实加强对新课程实验教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校长要负总责,分管校长直接抓,科研、教务部门负责具体抓,建立层层管理、逐级落实、全员参与的教学研究管理与活动机制,确保校本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三、校本教研工作目标
1、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
2、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导向,深化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以校为本的教研与培训工作水平,以培训增后劲,用教研促发展。
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本学科发展动态,加强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不断探究学科改革的突破点,促进每位教师专业的发展,提升创造性使用教材的能力,适应教学改革与课程改革需要。
4、了解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最新成果,能独立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在当地的素质教育过程中发挥示范作用。
5、通过学习、借鉴、引进、交流,进一步深化语文“自能学习”、数学“问题自主解决”课题实验,不断探索研究适合学生特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方法,推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6、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与培训制度,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7、解决教学实际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8、探索出以校为本的教研与培训的实施策略和操作技术,形成以校为本的教研与培训的典型案例。
四、校本教研主要形式
建立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核心要素,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校本论坛、教学反思、结对帮扶、经验交流、调查研究、问题解决、协作解决、教学咨询、教学指导、说课、听课、评课、课改沙龙、骨干教师与教师对话、专业人员与优秀教师合作论坛等为基本形式的校本教研制度,并通过教学观摩、教学开放、骨干教师献课、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为教师参与校本教研创设平台、创造条件。灵活运用开放式教研活动、促进式教研活动、针对式教研活动、学科整合式教研活动等多种教研形式,以“问题——设计——实践——反思”的操作方式,努力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自我反思。教师的自我对话。教师结合课改发展需要,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思考、审视、分析。结合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自己制定专业提高学习、个人教研学习计划,并根据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内容,自行学习和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制定对策。
2、同伴互助。教师与同伴的对话。以教研组或课题组为互助载体,以教师或教学遇到的问题为研究内容,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提倡在校本教研中有不同呼声,在一个群体中有不同思想,鼓励教师大胆评点,各抒已见,为解决问题提供新思维、新思想、新方法。
3、专业引领。教师与专家的对话。一方面聘请校内外教育教学研究专业人员或专家来本校进行专业指导,直接解决教师们思想和教学中的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从专业的著名刊物或互联网上学习,引进先进教育思想,借此将教改的新理念和教育思想引进学校,促进我校教师素质提高。
五、校本教研具体制度
(一)校级领导管理常规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身体力行。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导处与教导处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工作。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核心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导处、德育室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职能部门管理常规制度
1、学校教导处具体负责校本教研工作,确定学校课改课题,以课改课题统领学校课程改革。
2、学校教导处负责校本教研具体策划,组织课题组组长、兼职教研员,定期学习理论,举办课题讲座、科研沙龙、交流研讨,举行信息交流会或读书汇报会。负责校本教研职能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组织教研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及实践指导。
3、部门负责人的主要任务为:
①自觉参与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科研素质。
②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
③组织好师徒结对,切实开展帮扶工作。
④根据教研组或课题组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指导与帮助。
⑤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⑥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向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校本教研情况。
⑦每月组织一次教学例会,校长、主任、兼职教研员、教研组长参加。
(三)教研组管理常规制度
1、教研组是学校组织教师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探索教学规律,进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的业务组织单位。
2、教研组的设置由教导处一年一定,原则上设中心教研组组长1人,年段或学科教研备课组组长各1人。
3、教研组长由教务处聘请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各教研组长要配合教导处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
4、教研组组长的主要任务为:
①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科教学实际,开学初制定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强的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
②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常规建设,实现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及课外文化、科技活动等基本教学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③组织教师进行校本教研的常规系列活动:理论学习、观看录像、钻研教材、集体备课、评价研讨。正确把握课程改革与课程标准的基本内涵,以理论学习与实践观摩相结合,使全体成员领会教材的编排体系,明确单元教学的重难点及内在联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使学生的素质提高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④每学期至少组织全组教师开展3次相关主题的研讨会,围绕三维目标的落实,制定本学科教改实施计划,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学习和推广本校和外地经验,结合日常教学开展连续性研讨,以此改进教学。
⑤带领本组教师申报教育研究课题,每学年力争每个教研组都要有课题(主题)研究,有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
(四)备课组管理常规制度
备课组长在中心教研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或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备课组组长的主要任务为: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学科教材和教法,贯彻执行教研组计划。
2、组织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进度计划、小课题行动研究计划,报教研组并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拟订出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集体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同时进行集体备课。间周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做到:教学内容超前备;时间固定间周备;单元过关精简备;学生学法分析备;课后反思仔细备;问题出现天天备。
共同研究:
(1)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2)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作业或练习;
(4)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组织指导教师听课、、轮听课、观摩课等活动。
5、做好学科的复习、出题、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6、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认真落实本组教科研课题,以教育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五)课题组管理常规制度
1、课题组是教师根据教育科研需要自行组织的业务组织单位。课题立项后,学校承认课题组成立,一般设课题组长1人,成员3人以上。
2、课题组成立后,隶属学校教导处,按照课题计划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3、课题组组长的主要任务为:
①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②组织集体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明确课题组成员的研究任务。
③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做到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及时向校教导处推荐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
④每学期至少组织成员召开4次相关主题的研讨会。
⑤定期向学校教导处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有阶段性总结并认真做好课题结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⑥科学、规范地建立课题研究管理档案。
(六)教师队伍管理常规制度
1.认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教研培训学习、讲座等活动,形成进行教学反思的习惯,外出学习的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回校后在相应范围内及时交流、传达,或者上“汇报课”一节。
2.每次校本教研活动,相关教师要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与同伴互助,共同进步。
3.教师参加校本教研必须完成以下常规工作:
①按时参加教研组或课题组的校本教研活动,并把研究贯彻落实到课堂以及其它教育活动中。
②在开学初制定本学期个人教研的研究重点。
③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并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④每月至少写1篇有较高质量的教学心得、反思、读书笔记或课堂教学案例。
⑤每学期至少上1节研究课或指导1—2节研究课。
⑥每学年至少上交一篇研究性论文、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
⑦每学期教师听课15节以上。
⑧自觉自学相关教学研究理论与教学案例,保持每周学一篇文章,每学期学习一本教育理论专著。
六、校本教研奖惩制度
1、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评比“优秀”教研组和“先进教研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校本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优先派出参加各级专业培训。
2、属于校本培训范畴的活动,按实际学时给予计算继续教育学分,报主管部门登记。
3、校本评价结果与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挂钩,对校本教研工作漠不关心、无故不参加、态度差的教师不得参与年度考核,更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贰』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发挥其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分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由主持人领衔,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发展团队。
第二章 组成与程序
第三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组成。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人,本校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第四条 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三)在当地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工作。
(五)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原则上仍在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第五条 入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三)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实际教学时间超过5年、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六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确定主持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采取个人自荐、逐级审核、专题答辩、公开竞争等方式产生。确定为上一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级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报评审。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签订协议。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四)挂牌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第三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七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二)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工作室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及成员每学年每人要开设不少于2节的公开课、1次讲座或主题发言;工作室要组织1次报告会或研讨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活动。
(三)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要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课题的方式进行推进,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在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应级别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区级相关学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要在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上建立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等)。
(二)配合做好遴选工作室入室成员。
(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四)根据考核、评价等情况,向入室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建议对学员进行奖励。
(五)根据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悉心指导。
(二)使用工作室所编印的各种学习资料。
(三)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后,通过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
(四)优先参与工作室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五)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优先评优、评职、晋级。
第十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专项经费,接受财务审计。
(三)认真完成主持人任务,履行主持人职责。
第十一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听取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指导,接受主持人检查评估,向主持人报告工作、做出书面总结。
(二)积极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务,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三)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与撰写学术论文,提炼科研成果等任务。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的领导工作,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局负责当地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各地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五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按有关评估细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主持人业务引领、入室成员专业发展及工作室所在学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基础设备等,为其正常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将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计入工作量,适当减轻单位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学校支持工作室工作,并在职称评定、评优晋升、科研立项、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
第二十条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请全国名师、高校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工作室专家顾问,为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引领。自治区为其聘请专家和外出培训学习提供条件,并建立工作室定期学习交流机制。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设立“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项目”专项经费。工作周期内教育厅每学年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2~5万元,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权归主持人,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教育厅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州、市)、县(市、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本地区教学能手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培养项目”活动的开展和本级教学能手队伍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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