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学国家规定的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是多少
一般来说,每抄班师生的比袭例最好在1:20以下,否则教师难以兼顾到每个孩子的个性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
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1)小学教师职数与学生的比例扩展阅读:
义务教育的影响:
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2. 明确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3. 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4. 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统筹
5.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6. 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7. 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8. 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9. 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⑵ 教育法中规定的小学师生比是多少
根据规定:来
小学的师生比为源:1:23,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5%。一般师生比按是1:25计算,或者按班级教师与班级比是1.4:1计算;教师与校级领导的比例又是没有硬性规定,范围比较大的学校一般按一正三副配备。
(2)小学教师职数与学生的比例扩展阅读:
师生比(teacher-student ratio),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
参考资料:师生比_网络
⑶ 国家规定的小学和初中学生与教师的比例是多少
标准的是一个教室有40-45学生。
老师也不会只带一个班,一般是2-3个班。
拿科目一乘相信就会得出结论了。
只是个大概,因为有的优秀教师是带好几个班的,还要看具体科目
⑷ 河南省小学教师与学生配置比例应该是多少比如全校有250名学生,应配备多少教师
十几个就够了吧
⑸ 与高中相比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更大是否正确
正常来说高中学生多老师也多',这个比值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大的和小学老师只有一两个学生也不太多,所以彼此也不一定大
⑹ 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是如何计算的
小学时20:1中学时13:1也就是说小学是20个学生一个老师,中学时13个学生1个老师的比例
⑺ 国家规定的师生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
1、城市小学的师生比是1∶19
2、县城小学的师生比是1∶21
3、农村小学的师生比是1∶23
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核定,是根据2014年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设置的方法和标准,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机构编制部门要求,教师编制应根据学生数的变化,定期进行核定,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中小学教育专项编制的核定,是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在册学生数,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比例,进行核定。或者根据学校三年内的学生平均数核定。
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乡村小学、教学点,可以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核定。
为了保证充足的一线课堂教学力量,在核定教师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核定一定比例的教辅人员和工勤岗位编制,寄宿制学校应多核定1名宿管员编制。根据学校病、孕等特殊情况,从实际出发,考虑多核辅助编制。
(7)小学教师职数与学生的比例扩展阅读:
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
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
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
⑻ 中小学体育教师与学生人数比例
体育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抄,德国为1:250,古巴为1:200,澳大利亚为1:160,苏联为1:400。以我国的体育教师与学生的人数比例大约在1:300~1:450,因为在一个600-1000人的学校里,大概只有2-3个老师。
⑼ 国家规定小学每班应配备几名教师
国家对小学每班应配备的教师人数没有具体数量规定,只有教职工与学生比例的规定:城市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县镇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1;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23。
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于2001年10月11日公布了《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意见中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定。
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分别为:城市1:13.5;县镇1:16;农村1:18。
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分别为:城市1:12.5;县镇1:13;农村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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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实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
完全中学教职工编制分别按高中、初中编制标准核定。九年制学校分别按初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农村教学点的编制计算在乡镇中心小学内。
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工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可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成人初、中等学校的编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⑽ 学校规划中教职工人数怎么算
国家有规定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没有明确出现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高中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现就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知如下:
一、统一编制标准,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在遵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并相应适当降低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
二、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有关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统一后的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并统筹使用。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
四、考虑实际需求,对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根据当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等规定的同时,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五、深化后勤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地要按照中央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
六、加强督查监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要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各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督查,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编制清理专项工作,定期督查各地中小学编制管理政策落实情况,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