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3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证体检是在4月24号我是外地考生是否必须在这个时间去新疆师范大学体检
我的情况跟您的大致都一样,我是河北的但是我现在在沈阳上班,给我们当地教育局打回电话咨询,人家说要答求要到市里指定的医院。具体你们那边怎么样,建议询问当地的教育局,看看在别处体检了是否可行~~~
还有如果你不想现在申请,可以把时间推后,等到九月份还有一次申请认定的工作。
B. 新疆公安体检面试审核的标准是什么
裸视0.5,这回好像比较严,那天审查的时候很多就因为身高和视力问题没通过!~~面试后的体检估计不会很严,因为人员已经定了
C. 新疆警察学院体检不知道合不合格直接报学校吗
新疆警察学院体检不知道合不合格
那么可以直接报这一所学校
能不能录取
要等体检合格以后才能知道
能不能上这一所学校
D. 新疆公安体能测试与体检问题
新疆此次体能测试内容:4乘10、仰卧起坐23个(女)、俯卧撑30个(女)、立定跳远回。该测试一般很少刷答人,身高160CM,属于体格检测。只有通过体能测试并且按照招录职位人数的1比1的比例进入体格检查。你所说的应该是职位只要1人,第一名身高不合格。如果第一名通过了体检,你可以在体检之后第二天打电话到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监察和纪委部门检举。
E. 新疆2016年教师资格证女生体检项目
具体的体检项目是在教师资格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具体的项目可以下载公告里面的体检表的哦
F. 新疆教师资格证体检网上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新疆2016年春季认定工作第一次开网时间:3月21日—5月27日之版间的每个工作日权的8:30—17:30(北京时间),第二次开网时间:6月13日—7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秋季认定工作第一次开网时间:9月12日—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第二次开网时间:10月10日—12月2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全区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地区认定工作。
G. 为了考上新疆班有哪些身体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
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坚持“面向全区,机会均等;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结合实际,对内地新疆高中班2004年的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领导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招生的前期准备、宣传和动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报名、考试、并根据自治区提供的考生有关信息组织体检和建立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工作;协助处理遗留问题和日常联络等工作。
二、报名: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和成绩。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5、未受过任何处分。
6、学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二)户籍条件
1、父母在新疆有地方常住户口(2000年1月1日前迁入新疆的)。
2、考生本人在新疆有地方常住户口(2002年1月1日前迁入新疆的)。
三、考试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必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民考民学生考汉语)。
考试时间安排在2004年6月12—14日。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考点、考场设置由各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考区、考点设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原则上只设一个考区(不设分考区,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特殊情况经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可增设分考区。
考场分别按民考民(分语种)、汉语系、双语授课实验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
四、评卷、登分
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评卷、统一登分。评卷工作由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建档
考试结束后,自治区根据分地区招生计划和统招计划确定各地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3比例提供体检、建档名单,由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根据公示名单安排考生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分城乡、分民族、分考生类别,统一建立《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登记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并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地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公示体检结果不少于5天,公示上报建档名单不少于5天。公示后将合格考生档案、公示结果以及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不合格考生情况一并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内必须具备《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政审表》、《考生初中阶段学习成绩表》、《学生申请书》、《家长协议书》、《考生父母(监护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此表设在档案袋上)、《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登记表》、学生和学生父母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团员证明书、体育合格证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等。上述表格必须用汉文填写。
(一)由学生或班主任填写《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登记表》(档案袋),由班主任和校领导对登记表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查。
(二)由学校党组织认真填写《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政审表》。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要严格要求,严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德育办、党支部负责,并按规定署名盖章,由县(市)教育、公安部门审查确认,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署名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民族团结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悔改者;
3.有扰乱社会治安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4.家庭及家庭主要成员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问题者。
(三)考生和家长要认真阅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印制的《学生申请书》、《家长协议书》,在明确职责和义务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和家长亲自签名。
(四)《考生父母(监护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由考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乡(街办)、村(居委会)有关专人负责据实填写盖章,由学校、县教育局和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审查确认并署名盖章。根据表格要求,要如实填写父母(监护人)的从业单位、政治面貌、职务(职称)、户口性质、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困难的学生,如城市享受低保的家庭,必须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盖章认定,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等,以较准确地反映考生的家庭状况。
(五)《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据实填写,上报县(市)民宗委、教育局,审查确认并署名盖章后与考生户口、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档案袋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父母或个人有更改民族成份的情况,必须另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并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标准》(另发)。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各地、州、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各地、州、市卫生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必须设在地、州、市级指定医院进行,医院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掌握《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体检纪律。自治区将组织体检审核专家组对各地上报考生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七)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必须参加地、州、市组织的体育测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体育测试未达标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地在档案袋的指定位置由手工填写考生体育成绩,录取时予以参考。
(八)各地、州、市建档工作完毕后,根据逐级审查结果,将合格考生档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九)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中有体育、音乐、舞蹈等特长的考生,各地可根据考生实际单独上报有关材料。
(十)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可同时选报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内地新疆高中班、第二志愿为新疆实验中学。
六、录取
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自治区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组织招生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查并将预选结果进行综合平衡后,经审核,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签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带本人中学生档案(密封)前往学校报到。
七、录取中的有关原则和政策:
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按民族比例和考生类别、分地区、分城乡,以地区为单位择优录取与分民族、分城乡全区统招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先完成各地招生计划,再执行统招。统招按择优录取原则主要招收农牧民子女。
(一)根据国务院85号文件,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80%以上。
(二)少数民族招生按教学模式,以民考民、双语授课实验班、民考汉三个类别划分:
1、少数民族招生计划中,双语授课实验班招生比例占35%。
2、少数民族招生计划中,民考汉招生比例占25%(仅限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满、俄罗斯考生)。主要从南疆五地、州和语言环境较差的边境、边远县招收;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奎屯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的民考汉学生,主要从使用汉语教学的蒙古族、锡伯族、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中选拔。
3、少数民族招生计划中,民考民招生比例占40%,主要选拔汉语言过关的,数、理、化成绩优秀的民考民学生。
(三) 根据国务院85号文件,汉族农牧民子女占10%。对南疆的喀什、和田、克州和阿克苏四地、州,汉族考生给予照顾。考虑到边境、边远县和贫困县生源的实际情况,目前可适当招收县(不含地、州所在市)和县以下城镇子女。
(四)在全疆统一招生中,对人口较少民族或少数民族自治县给予适当照顾。
(五)招生录取,实行限定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办法。民考民、双语授课实验班的考生的汉语和数学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5分,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汉族、回族考生的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5分;民考汉考生的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5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学生各科成绩中任一门学科成绩都不得为零分数。
对在初中阶段受到地区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荣获全国、自治区和地区级各种荣誉称号的学生;参加全国、自治区和地区级各学科、艺术和体育获单项前三名的学生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烈士、归侨、华侨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纪律
在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体检、政审、建档和录取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学生的政审工作中,学生班主任、德育处负责人、学校党支部书记、乡(镇)和街办主管领导、县(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对考生要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并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在体检中如有错检、漏检,要追究主检医师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对考生要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中民族成份确定工作的通知》(新民宗发[2003]103号),严禁擅自更改民族成份。在录取和入学后,凡查出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退回原籍,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在以上各环节中,由于弄虚作假造成的经济和其它损失,由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责任人负责。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退回户口所在地。
1、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信息、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
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的;
3、扰乱报名点、考场、评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妨碍招生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4、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纪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l、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在招生或考试中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的;
3、在招生或考试中涂改考生志愿、答卷、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及信息的;
4、应回避招生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
5、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招收或指使学校推荐不合格学生的;
6、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
7、有其他破坏招生工作行为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1、盗窃或泄露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
2、扰乱考场、评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以招生为名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
4、有其他徇私舞弊和违法行为的。
九、 本《规定》由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H. 新疆警察学院其他类报名的也要体检吗
新疆警察学院,你报考其他的专业的话也是需要体检的,因为我们的新疆警察学院是属于我们的本科院校,无论是报考任何专业都必须进行体检。
I. 2019年新疆内高班学生体检结果怎么查询
在进行身体检查后,一般会出体检报告。2019年新疆内高班学生体检结果在网上查询。
现在一般体检中心都会提供一个ID号给你的,通过ID号进行查询,如果密码丢失,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你体检的医院,向他们寻求帮助。
另外,体检一般3-5天内会提供纸打印的体检报告给你的,如果不着急要体检结果的话,耐心等待几天就可以看到了。
(9)新疆小学教师体检扩展阅读:
一、组织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领导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招生的前期准备、宣传和动员工作;
按照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报名、考试、并根据自治区提供的考生有关信息组织体检和建立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工作;协助处理遗留问题和日常联络等工作。
二、报名: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和成绩。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5、未受过任何处分。
6、学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J. 新疆特岗教师招聘体检项目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心 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lO.66kPa(高于160毫米汞柱,低于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6.66kPa(高于90毫米汞柱,低于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均不能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中学后仍复发者。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克,女性考生高于8%克可以录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或虽已治愈两年,但尿蛋白阳性,尿镜检不正常。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结核样型麻风病,经专科医生检查已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中遇此情况的计算方法是,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计算两眼矫正视力之和,再折算成五分记录数值)。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者。
16.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地方病,能否录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1.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0岁(高中毕业生为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 2.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13kPa(136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1.46kh(86毫米汞柱)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1条。
3."房间隔缺损"(包括高位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三年以上;"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质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1条。
4.皮肤过敏症;
5.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体育科,师范。
7.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不能录取的专业范围同第1条(属第6条规定的专业,按第6条规定办理)。
8.色弱,不能录取。
9.色盲,不能录取。
10.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的全色盲者不能录取。
11.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
1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音乐、舞蹈类及戏剧、杂技类的表演专业,体育科。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枷度或两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之差超过3m度,不能录取
1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不能录取。
15.嗅觉迟钝,不能录取到机械类的制冷与空调专业,电气类的电机制造、电器制造专业,化工、制药类,粮食、食品类,环境类的环境监测,饲养类的畜牧兽医专业,种植类的果树专业,医学技术类的医学检验专业,医疗保健类的社区医学、护理、助产专业,药剂类。
16.严重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不能录取。
17.男性考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下(年龄在17周岁以上的考生身高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年龄在17周岁以上的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者,不能录取。
三、体检要求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在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脏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13/11.46kPa(136/86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人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时为准。
5.色觉检查用《俞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①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②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色导线中找出该种颜色的导线。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人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编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5.0者应检查眼底。
8.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
9.嗅觉:用醋、酒精(如果没有酒精,可改用白酒)、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能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期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四、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
凡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烹饪、食品制做、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应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录取:
1.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注:改良金氏法不够敏感,全国统一推荐前法)。
2.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有一项异常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
五、报考师范、护士专业的补充规定
行路步态无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侧弯、驼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3x3平方厘米)的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