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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小学教学规程总结

发布时间:2020-12-27 00:44:59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制定计划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等。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依据。
2、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通过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存档。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3、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各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以上各项计划分学期制定,计划制定后,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由计划执行人保存。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学科教师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

❷ 学习普洱市教育局加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心得体会

对常规有了一个较为全面而深
入的理解,从备课、上课、作业的确定、学生的辅导、评价等,需要
教师科学的设计,才能使教育教学达到最优化。

一、幼儿园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1,总则,要求幼儿园要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
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幼儿园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原则。
3加强保育管理、教育管理,树立“一日活动及课程”
4加强家园共育与资源管理。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1、制定教学计划与总结。
2、备课;全面了解学生、确定教学目标、加强集体备课、明确教案
编写要求。
3、上课;规范教学行为、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注重课堂练习、
养成课后反思的领好习惯。
4、作业布置与批改;明确作业布置的目的、做好作业的批改与讲评、
合理布置家庭作
5、课外辅导方面;重视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热情关怀学困生,细
心分析其产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三、中小学生德育常规要求
1、建立学校德育日常制度,学生自主管理制度。
2、理想信念教育,如:“三爱”、“三节”等。
3、落实守则规范教育、诚信法制教育等。
四、中小学学校常规管理要求
1、要求教师有工作岗位、职业道德、专业建设、岗位考勤、绩效考
心分析其产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2、学生要编班排座、综合评价学生。

3、加强各部室、卫生、教学资源、教学改革的管理。
4、加强校园设施、环境、文化的管理。
5、加大对学生在校的安全。

❸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校本教研

1、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学效率,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中心,以研究教材教法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根本。不允许教师拒绝参加教研活动或拒绝接受教研任务(如拒绝撰写、上交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拒绝接受上公开课,拒绝接受教研组安排的竞赛活动等)的行为,教导处要精心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级的各项教学、教研竞赛评比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2、教师要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讨活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一堂研讨课,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要上一堂示范课或观摩课。
3、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每学期组织一至三个研究主题,确保每次活动有明确的内容,解决教学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建立听课学习制度,三年教龄以内的青年教师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20节以上;一般教师听课评课15节以上;各学校校长和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评课30节以上,听课时,必须有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
5、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一篇教研论文。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在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展示学术成果。6、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参与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7、所有教师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要为教师推荐专业必读书目,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教研组、备课组应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8、学校领导不定期参加各组的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县教研室应定期检查各校开展教研活动和公开课情况。

❹ 中小学教师应规范的职业道德内容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根据全国教育工会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各中小学要对教师进行正面教育与引导,严格要求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实施本意见,提倡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并要与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教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党校的规定率先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如有违法行为,不能评先、评优、晋职,乃至行政处分,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精心培育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对模范遵循职业道德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对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教师,要进行教育,必要时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予以处理。
第四条: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更加热心地对待后进学生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表现和成绩差的学生要给以耐心帮助,做好转化工作,不单纯以分数来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上述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恶劣的,给以行政处分。
(二)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做到严格要求,耐心教诲,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正确引导、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不能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更不能使学生身心受到摧残。如发生责任事故或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调查,按责任给予处分。
(三)教师要维护学生的利益,敢于同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并且要勇于承认在教育中的失误,乐意接受学生的正确意见。密切师生关系,做到教学相长。
(四)教师要努力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业务进修活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要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以成果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做到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核五认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不认真教学,敷衍塞责,误人子弟的教师,要视其实际情况,给予试聘、待聘、解聘,直至辞退的处理。
第五条: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一)教师要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团结协作,教师之间关系要融洽。对闹不团结、严重影响教育的教师要批评教育。
(二)搞好新老教师之间的团结,重视培养年轻教师,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增强凝聚力,齐心协力参与教育教学实践,树立典型,给以推广。
(三)教师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倡导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第六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一)教师要坚持高尚的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潮的侵蚀。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经调查,如发现上述情况,要退回钱物,并向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同时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教师要恪守规范,不违规搞第二职业,提倡无偿家教。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有关兼课的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教师必须要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制度,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才能进行校外兼课。如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搞有偿家教和校外兼课,造成极坏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四)教师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不准自立项目乱收费,高收费。不乱办班,不滥订、滥印复习资料、练习册;不准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赚取差价回扣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酌情给予处分。
(五)教师要遵守社会公德,高标准地遵照"五爱"要求。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教态自然亲切。
(六)教师要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思想作风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讲求实效;生活作风稳重大方,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格。

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事项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我国能否培养一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联合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几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遵循职业道德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教学岗位上辛勤育人,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实践证明,《要求》的颁发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形势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国家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在总结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要求》进行了修订,作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予以颁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在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时,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同时制定贯彻《规范》的实施意见,明确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总体和每个阶段的计划,并提出本地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做到目标明晰,措施具体,逐步落实,不断提高,使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二、贯彻《规范》,是对全体教师反复深入地进行教育的过程。通过教育要使教师从自身所肩负的历史重任的高度,认识制定《规范》的重要意义;明确《规范》是党和国家对教师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教书育人,精心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要提高教师遵守《规范》的自觉性,使教师联系工作、生活的实际,深入了解《规范》所含的具体内容,把《规范》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
在师德教育活动中,首先要对《规范》进行系统讲解,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同时,要把师德教育作为经常性的工作,结合不同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突出重点,反复学习,务求收到实效。
在贯彻《规范》的教育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的作用,形成社会舆论,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人人身体力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自我教育活动,各地应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有一些地方运用老一代教育家高尚的师德典范,激励教师学习楷模,规范自己,也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同时,各地还要充分重视在贯彻《规范》中涌现出来的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大力予以宣传、表彰。
三、各地应将教师学习、执行《规范》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之中。在教师中评选各种先进人物,均应把执行《规范》的情况作为前提条件,即师德方面有缺陷的教师不得评为先进人物。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定期的自我总结、群众评议等手段,对教师执行《规范》的情况作出评价。
四、各地要把贯彻《规范》的工作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学校党组织要把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校长要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规范》,使《规范》在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得以落实。教育工会应积极发挥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大力开展各种生动的群众性的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并启发教师认真学习、自觉执行《规范》,表彰先进,互学互勉,使《规范》的贯彻落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动。
五、《规范》的基本要求亦适用于中小学职工。各地可根据《规范》,结合职工各项工作岗位的特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的不同特点,各地可参照本《规范》,对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作出补充规定或提出具体要求。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纠正在师德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对品德有缺陷的教职工要加强教育、帮助。对那些道德败坏、屡教不改,已丧失做教育工作者资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动级各类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院校)应将《规范》同学校的培养、培训目标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活中,以奠定师范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提高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紧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❺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发挥其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分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由主持人领衔,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发展团队。
第二章 组成与程序
第三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组成。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人,本校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第四条 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三)在当地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工作。
(五)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原则上仍在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第五条 入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三)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实际教学时间超过5年、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六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确定主持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采取个人自荐、逐级审核、专题答辩、公开竞争等方式产生。确定为上一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级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报评审。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签订协议。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四)挂牌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第三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七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二)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工作室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及成员每学年每人要开设不少于2节的公开课、1次讲座或主题发言;工作室要组织1次报告会或研讨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活动。
(三)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要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课题的方式进行推进,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在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应级别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区级相关学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要在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上建立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等)。
(二)配合做好遴选工作室入室成员。
(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四)根据考核、评价等情况,向入室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建议对学员进行奖励。
(五)根据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悉心指导。
(二)使用工作室所编印的各种学习资料。
(三)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后,通过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
(四)优先参与工作室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五)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优先评优、评职、晋级。
第十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专项经费,接受财务审计。
(三)认真完成主持人任务,履行主持人职责。
第十一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听取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指导,接受主持人检查评估,向主持人报告工作、做出书面总结。
(二)积极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务,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三)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与撰写学术论文,提炼科研成果等任务。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的领导工作,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局负责当地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各地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五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按有关评估细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主持人业务引领、入室成员专业发展及工作室所在学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基础设备等,为其正常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将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计入工作量,适当减轻单位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学校支持工作室工作,并在职称评定、评优晋升、科研立项、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
第二十条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请全国名师、高校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工作室专家顾问,为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引领。自治区为其聘请专家和外出培训学习提供条件,并建立工作室定期学习交流机制。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设立“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项目”专项经费。工作周期内教育厅每学年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2~5万元,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权归主持人,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教育厅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州、市)、县(市、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本地区教学能手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培养项目”活动的开展和本级教学能手队伍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

❻ 实施义务教育法对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加强法制教育 推进依法治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市新营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落实依法治校的根本保证,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校长、书记、办公室、少先队、教导处、工会、总务处、班主任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政治学习制度》、《班主任工作条例》、《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等,实现责任到人。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开展。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教师年度考核方案》、《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教师教学常规“六认真”条例》、《小学教育管理“十不准”基本要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六认真”基本要求》《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教师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法治管理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工会、总务处5个常设机构。所有机构职责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我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为成员。每年开学初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订当年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制教育

1、我校按照普法要求,利用政治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守则》、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及黑板报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全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①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在中高年级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②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③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让学生增长法律知识。通过 “遵守交通法规” 、“我与文明同行” 等系列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形式。④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⑤与社会、家长紧密联系,形成依法治校合力。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块阵地,搭建教育平台,全力推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我校先后聘请市公安局法制教育科的李军、刘兆海两名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强化法制教育。还多次聘请交警支队的干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讲座。聘请专家指导家长如何教育管理学生,提高家长综合素质。

四、加强依法管理,确保依法治校

1、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及教代会制度,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教代会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了4个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问题经教代会通过制度。

2、坚持校务公开,制定了《新营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如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工资变动、业绩考核、经费收支等一律公示上墙,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规范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开出的票据规范,杜绝教师个人行为和其它行业的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职工福利,做到明确、公开。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制度,调课、代课一定要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市教育局规定。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经教育局审批的教材,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5、开展学生、家长评教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及老师的意见,学校领导多次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并要求老师撰写师德师风学习论文。结合“规范教学行为 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要求老师对照师德条例,层层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组织“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事迹演讲。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优秀人物,促进了我校教师思想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我校制定了依法治校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强化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普法知识考试,教职工普法考试人数达到100%,合格率100%,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注重情感投入。启动了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的帮教工程,促进了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每年免费组织全校教师定期全面体检,保证了教师们的身体健康。制定了《新营小学送温暖制度》,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特别是对病、困的退休教师,学校领导每年都定期看望并赠送慰问品。对教师的婚、丧大事都及时祝贺、慰问。依法调解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人性化的管理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组织丰富的课余活动,帮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长期以来,我校开办了“红领巾”广播站,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小编辑、小记者、小主播,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坚持每天升降国旗仪式,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访寒问孤,慰问贫困学生家庭及以“争当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社区义务劳动,升华了学生的思想、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开展了“书香满校园,好书伴我行”的读书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培养了学生读书的热情;其他还有如体育节、讲故事比赛、科技节、艺术节、乒乓球比赛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意志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学生真正能够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2、美化校园环境,使学生受到健康文化的熏陶。我校充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的环境建设,让学校的每一棵树、每一幅画、每一面墙、每一句话都对学生起到教育的作用,让学生在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中成长。提倡学生为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作贡献。宣传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创建绿色校园网、开办校园广播站、制作校园文化墙、悬挂名人名言、师生优秀作品。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远离毒品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等,给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环境,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一处都能受到教育,心灵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

3、强化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生远离危险。学校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我校还制订了《安全工作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较为完善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本年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了《新营小学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还组织相关人员反复排查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证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学校校风好、学风正,无重大事故及违法犯罪现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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