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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25 17:20:07

1. 你怎样看待现行的中学生体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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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
管理制度不严格,没有落实到学校上
没有,基本长跑等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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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要所有教育部和体育总局发出的关于校园足球的通知和政策法规,及各项文件

北京时间2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其中关于“加大校园足球投入力度、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评价机制、加强师资建设”等条款,旨在解决青少年足球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提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以下简称“校园足球”)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工作。足球是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独特的综合教育功能。青少年是全民健身的重要群体,青少年足球是足球运动的基础和源泉。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有利于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校园足球活动。
二、加强对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通力合作,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部署和协调本地校园足球工作。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定点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足球活动正常开展。
三、加大校园足球投入力度。要统筹校园足球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校园足球经费。各级教育部门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增加校园足球经费并确保定点学校校园足球工作的支出。各级体育部门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用于校园足球工作。加强校园足球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定点学校依法创建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捐赠和赞助。
四,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各地要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中优先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并对学校足球场地的建设和开放给予扶持。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拓宽足球场地建设和运行资金的投入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类足球场地设施利用率和开放率。各校园足球布局城市要在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达到国家标准的工作中优先考虑足球项目。
五、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评价机制。研究制订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评估实施办法。根据评估结果对布局城市和定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校园足球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全国校园足球组织网络。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建设国家、省、市(县)三级校园足球活动培训基地及青少年足球训练网点。各级教育部门在体育部门的支持下加快推动各级学生足球协会建设。引导鼓励足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和足球职业俱乐部发挥资源优势,与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共建足球后备人才培训基地。
七、重点办好一批开展足球项目的体校和足球学校。加强足球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支持职业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扶持开展足球项目的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和足球学校创建“中等职业教育足球特色学校’’。
八、加快建立并完善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要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当地的体育竞赛计划,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育部门要挹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竞赛计划。有条件的布局城市要开展高中和大学足球联赛。鼓励定点学校举办校内班级、年级比赛。鼓励校园足球联赛承办单位、参赛队伍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
九、推动学校足球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拥有足球场地的学校开展足球运动和相关教育活动。定点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足球选修课程。鼓励定点学校开发足球校本课程。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
十、加强学校足球文化建设。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培养学生足球兴趣。定点学校要认真执行学生每周2小时足球活动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参加足球夏(冬)令营,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文化周等活动,促进建立足球社团或足球兴趣小组,定期举行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足球交流活动。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文件全文

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全民健康素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社会和学校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近期体质健康监测表明,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乃至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认真落实加强各项措施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快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积极推行在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普遍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5.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中小学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7.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8.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9.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10.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和保障。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11.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12.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研究制定。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加强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1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4.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5.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卫生条件和师资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并加强督促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16.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17.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18.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起关键作用。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学校、社区要和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
19.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措施。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帮助义务教育阶段中西部农村学校配备体育活动器材。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中,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体育场地的改造力度。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他学生由省级政府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
20.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要以迎接奥运会、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迈上新台阶的奥运会,让广大青少年以实际行动与奥运同行,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4.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当前中小学体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的通知的改进体育教育的建议

二、建议通过对6省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调查,我们认为要积极有效地改进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国家要在政策上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教育和体育领导部门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一)教育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忽视体育的状况,把体育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
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议国家教委采取必要措施,如结合中学教学大纲、教材改革、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等,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扭转重智育轻体育的局面。体育工作应作为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家教委可考虑制定全面的措施,使每个班主任、每个校长、每个教育局长的工作成绩都与体育工作挂钩,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导向,应为全面培养四有人才,为下一代人的身体健康抓几件扎扎实实的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干出政绩。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与领导重视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如辽宁省由于省长、市长亲自抓中小学体育工作,鞍山、大连都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困难。黑龙江省大庆市为全市中小学提供了较完善的体育设施。又如青岛市评定体育工作成绩的作法值得参考。他们采取联教记帐法,根据班级期末体育考试成绩、学生达标率、在校运动会上的成绩,综合为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评分评奖,促使班主任妥善解决智育和体育争时间的矛盾。
(二)为中小学体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目前中小学体育经费基本上靠收取教育费附加、学杂费以及从勤工俭学中挤压的办法硬凑出来的,这笔钱由于为数极少,实在无法支付体育教学必要的开支。河南省从1980年到1984年,每年有108万元的中小学校体育器材专款,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这笔专款已被取消。现存的体育器材和场馆建设,基本是1980年至1984年购置、建造的。建议恢复1984年前的办法,将中小学体育卫生经费纳入财政拨款项目并明确规定体育卫生经费在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这项专款不得挪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也应拨出专款,支持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并明确今后增加的比例。此外,在学校所收杂费中也应拨出一定数量作为体育卫生专用经费。
(三)为中小学体育教学提供必要的场馆保证。
中小学体育场馆是解决“如何让学生走到操场上去”的条件,这个问题多年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调查中我们看到,这个问题在城市中小学中尤为突出。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按国家教委制订的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有计划地建设中小学体育场馆;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馆的行为,查处教育单位内部占用学校体育场馆的事件;在目前中小学体育场馆建设困难的情况下,体育部门的场馆应订出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优待办法,免费向中小学开放。
(四)有计划地解决中小学体育师资问题。调查中委员们看到,中小学体育教师缺乏的状况相当普遍,在农村尤为严重。建议国家积极有步骤地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特别是在近期内要为尚无体育教师的学校至少配一名体育教师或兼职体育教师。针对目前农村和边远地区缺乏体育教师的现状,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实行定向培养,解决分配渠道不合理的状况。要尊重体育教师的劳动,在地位、待遇上要把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如职称评定、课时计算、工资待遇、晋级评优以及农转非、转公办教师等,都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由体育院校、师范学院、各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部门为在职体育教师培训创造条件,如增设短训班、函授班等办法,解决现职教师的业务提高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师达到合格标准。
(五)国家及各级教育和体育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加强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领导。
建议两个部门尽快研究制订全国和各省中小学体育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发展目标,定期举行工作会议研究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改革措施,经常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一步处理好正课与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传统项目的关系。当前要对中小学体育现存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六)加速建立和健全中小学卫生组织机构,密切体育与卫生工作的配合。
中小学的卫生工作对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体育锻炼效果有着重要作用。调查材料反映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目前尚无卫生室和校医编制。已有校医室的部分学校,体育教师与卫生人员在工作配合上还不够紧密。建议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尽快增设卫生人员编制。已有卫生人员的中小学校,要把体育工作与卫生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体格检查和健康检查制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的医务监督工作。
(七)端正体育指导思想。中小学体育活动要普及化、经常化。
在对6省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调查中,我们看到两种现象。一是相当数量的中小学(占被调查总数的约30%),每年本已很少的体育经费要拿出2/3以上的钱花在参加各级运动会上,仅剩少得可怜的钱维持学校的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另一种现象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评价学校体育工作时,仅仅以拿金牌多,培养尖子运动员的数量多,传统体育项目有特色等为标准,这些体育工作成绩仅仅体现在少数学生身上。端正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面向广大学生的体育课、课余锻炼和课外活动上,不仅限于培养少数尖子,更要对增进广大学生身体健康负责。建议适当减少县级以上的体育比赛,根据目前体育经费较少的情况,学校参加各类比赛的经费不得超过体育经费的1/3,并鼓励社会为中小学比赛提供赞助。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工作普及较好的中小学的宣传,并对这类学校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八)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关心中小学体育工作。
要加强报刊、广播、电视对学生参加体育锻炼重要性的宣传,使家长真正认识并支持孩子参加体育活动。要大力表彰那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法制部门要及时制止和处罚那些侵占学校体育场地的现象。国家教委要尽早制定和推行法规性文件,以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地位。要提倡全社会尊重体育教师的工作。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必将能早日扭转中小学体育工作被动的局面。

5. 国家规定中学生每周体育课工作量是多少

国家规定每天小时体育活动(含体育课),也就是一周最少五小时。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5)中小学体育政策扩展阅读

检查和评定体育课课的运动负荷,一般用以下几种方法:

1、教育观察观察分析学生的表现,如:面色、排汗量、呼吸、动作的准确性、控制身体的能力和注意力集中的程度等。

2、学生自我感觉了解学生的食欲、睡眠、精神状态、对练习的兴趣、练习后的身体的疲劳程度、肌肉是否酸痛以及其他不适反应等。

3、生理测量是检查运动负荷较为客观的方法。包括用仪器测量学生的脉搏、 血压、 吸氧量、呼吸频率、肺活量等。用心率遥测仪测量运动负荷,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在中国的体育课上,学生的平均心率以如下数字为宜:小学120~130次/分; 初中130~140次/分;

高中(女)130~140次/分,高中(男)130~150次/分。在日本有人认为,中小学生体育课的平均心率以每分钟 130~170次为宜。每分钟130次以下属于小运动负荷。

达到 170次,学生就会感到非常疲劳。如果心率在 130次以上的练习不到1/3,就显得没有生气,如果占1/2,学生就非常兴奋,学习情绪较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6. 关于中学体育课程国家下发什么政策

  1. 课程具体目标的划分

  2. 《标准》将课程内容划分为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并设置了相应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的理由:

  3. (1)划分课程不同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是国际体育课程发展的共同趋势;

  4. (2)划分课程不同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能更好地体现“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三维健康观对体育课程的要求;

  5. (3)划分课程不同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6. 本课程的具体目标由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组成。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每个方面的具体目标都不能脱离其他方面的具体目标而独立实现课程目标;各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主要是通过身体练习达成的,不能将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割裂开来进行教学,更不能理解成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主要是通过理论课教学来实现的。

  7. 设置课程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是《标准》对传统体育课程的根本改革,它体现了高中体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与理念,既符合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和学校教育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也符合国际体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

  8. 2.目标统领内容

  9. 《标准》针对每一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若干内容或活动建议,这些内容或活动建议同时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学习目标的依据。在教学中具体采用什么内容和方法,则由学校和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从而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也给教师创造性地教学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10. 3.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的确定

  11. 《标准》设置了水平五,以便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四级学习水平相衔接。水平五是高中学生普遍应该达到的学习要求。《标准》在水平五和水平六中各设立六个运动技能系列。每个系列包含若干模块,一个模块由某一运动项目(如篮球、有氧操、短距离跑、中长跑、太极拳、轮滑等)中相对完整的若干内容组成,一般为18学时,以便学生对所选模块进行较系统的学习。为了充分发挥田径运动在促进学生体能发展和意志品质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要求全体学生都必修田径运动1学分(项目可选);鉴于健康教育对于高中学生健康意识和行为的养成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标准》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作为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内容,并给予其1学分(见图一)。

  12. 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实行学分制,共计11学分(每学分相当于18课时)。学生修完11个学分即获得体育与健康课程毕业资格。高中一、二年级必修9学分(其中田径运动必修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必修1学分),高中三年级必修2学分。学校应鼓励有体育兴趣和爱好的学生在完成11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修得更多学分;建议有志于向体育运动及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至少再选择5个学分以上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进行学习。水平六既可作为选修I的学习要求,也可作为高中学生的发展性学习要求。学生每半个学期、每学期或每学年可以有一次选择运动项目进行学习的机会。

  13. 《标准》强调各校在设计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时,要兼顾六个运动技能系列的教学,即必须同时开出六个系列中的运动项目供学生选择学习。要注意引导学生选择那些教育和体育价值较大、有利于身心发展和终身体育的运动项目进行学习。

7. 中国当前中小学体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和建议

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经过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中走过来的,承如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在不断进步,制度也要相应跟上时代进步,跟上体育发展的需要。
当初国企改革要经历政企分离、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一样,体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处于一个全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连续不断地进行,控制矛盾产生和积累的最小量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短期创新抓住焦点
短期的改革与创新有两个焦点:一是举办本国大事——北京奥运会,一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前者为重中之重,后者为民心所系。这是两件很透明的具体的实事,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举办,如果仅仅是借鉴外国经验,其结果难以超越平庸;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先进。因此,这两件大事应该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小康、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较高层面来进行综合的深入探讨。
1. 重中之重——奥运会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
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认为,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独一无二,意味着必须创新。
“举国体制”的最高目标瞄准的是奥运会,而奥林匹克不是工具而是GAME,是游戏,是玩具,是欢快交流的娱乐盛会。它在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曾一度沦落为工具,但在理性和功利的冲突中很快挣扎出来,摆脱阴影,成为人类最庞大的文化“玩具”。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任何运动会都应该是大众的节日,都是纵情发挥创造力的场合。
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集中了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和13亿欣欣向荣的人口,无与伦比的资源必然造就一届十分出色的奥运会。要办得出色就必须创新,但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我们集中全力去追求2008年奥运会金牌的数量,这是必须的。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哪怕夺下全部金牌,也不能与出色的奥运会画等号。
2. 民心所系——大众体育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尚在摸索之中
体育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征,这是教育文化领域共同存在的状况。中国体育在极度辉煌后,惯性运行力很大,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体育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松后紧、迟发先至,把握从微观到宏观,从点到面的增量过程,从制定改革战略、承担启动期要付出的克服阻力和失败风险的成本、有效保证运作的连续性等动作上,表现出体育体制内在功能的渐变。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有序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要取得明显成效。
全民健身计划已经颁发有10年之久了,但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体制,没有一套统一推行的标准,这与中国地广人多,各个地域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状态不无关系,而且运行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群众体育之所以是软任务,是因为没有硬指标,也无法强制执行。
政府制度创新的总原则就是要通过彻底实行管办分开,政事、政企分开,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办向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管直属企事业单位向管社会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职能形象,从办体育的繁杂活动中解脱出来,建立“有限责任”政府,切实担负起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投入机制方面,也应进行改革。未来财政将主要指向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根据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进行投入,重点用于加强大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要转变对公益性体育的投入方式,促使形成良性的管、办运行机制,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中期创新面向体制
中期的改革与创新必须面向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受部门体制、财政体制、人事劳动制度、政治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制约,步履艰难。没有人能够承担因改革失利而带来的金牌减少的后果,更没有人愿意背负影响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指责。因此,中期的改革与制度创新应该放在2008年以后,遵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真正变办为管——主要从政府高度集权的竞技管办垄断制度入手,以真正发挥社团功能为突破口。设想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简政放权,促进中华体育总会和国家奥委会的职能化
(1)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八),“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检查各司局的设置,主动放出具体操办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主动精简与合并目前职能模糊不全的机构,再次缩小非管理职能的编制;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
(2)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九),“利用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组建实体化的常设机构,成为直属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国家奥委会负责执行奥运项目的国家金牌采购计划,垂直管理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直至高水平运动俱乐部、奥林匹克训练营,充分凝练和继承旧体制的优势,形成奥运“一条龙”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转型。
(3)近年来有学者建议:中国奥委会主管全国性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中华全国体育总局主管全国性非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对行使对各运动项目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控权。这在理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协进会”那样的一个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社团。
体育总会可以在中国奥委会之上或之下,负责各种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扶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把体育划归文化娱乐产业的导向进行制度创新,在休闲娱乐活动中拓展体育产业的空间;增加和完善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中央级社团机构和网络体系,承接诸如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小城镇及农村体育网点的具体建设工作,真正把大众体育抓起来。
2. 撤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进单项运动协会的法制化
行政手段是政府体育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是这些机构拥有的法定权力,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的权力、编制计划和规划的权力、检查和评估的权力、预算拨付的权力、人事调动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等。这一指令性手段的特点是指挥有力、时效性好,但运用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要求体育下放权力,陡然转轨可能遭到原体制利益集团的抵制,加大改革成本。因此,采用了设立各项目管理中心的缓冲办法。但是,目前的机构仍然只是过渡性的,不能使其固化。在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后,改革的过程不能过长的滞留,以避免改革前期的动力变为改革后期的阻力。管理中心应彻底放弃依赖政府的思路,转为完全的社团实体。
1994年,国家体委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97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至此,体育体制改革似乎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但实际上更具有管办混杂的官民二重性,有人称“怪胎”,有人称“毒瘤”,摒除感情色彩可以看出,这在体育改革之路上又多了一道新的制度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的投入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稳定,推出政府采购举措,明确投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奥委会拨付经费,实行政府“采购”制,各协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项目资金,签订产销合同,委托生产金牌。
改革多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仍然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悬空,因此不能依法管理。尽管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就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种体育协会、运动协会的作用,并提出了运动协会的六项主要职责,但是这样自上而下的号召是没有基础的,浮在空中无法落实。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来自上面的精神,同时也是集中了群众智慧和基层呼声的举措。实践多次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积极性的创新,只有获得了多数人认可的改革,方能真正实施并取得实效。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向上交差,改革的有效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自下而上。改革的技术路线应该自下而上,改变过去协会只对上负责,应代表全体成员利益,通过增强会员实力自下而上地增强协会实力。
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分步实施转企改制,把各省、市的体工队改为俱乐部,国有资产改为股份,吸引社会资金。国有资产采用折算入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二十),“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应特别考虑由协会负责在选材、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运作系列中同步改革;可考虑先在国内大赛中试行单项协会全面介入,2010年广州亚运会推行,平稳与国际接轨。
3. 扶持民营体育产业扩大改革发展领域
吸引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推行股权制扩展民营化,促使俱乐部实体化。目前在篮球和兵乓球上已经开始了推行俱乐部,而且经过了这几年的实行,情况是良好的,也从中解决了政府负担问题,一切都靠市场来调节。推行还在继续中,使一些运动能够和市场结合,配合与商业化,也能更好的带动民众关注体育运动。
(1)首先,政府管理部门的放权,放权的关键在于国有体育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政府通过设立与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分离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清楚界定国有产权的基础上,第一步要下放的就是国有体育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政府直接管理的体育资产授权体育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单位法人的地位确立后,就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实体,拥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自主权和收益分配自主权,政府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体育产品生产计划,不再无偿调用体育企业的人财物和产品。
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体育场馆设施的产权改革就成为当前微观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践来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资本运作,是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一是为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创造平等机会,既有利于激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也能够直接改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二是面向市场运用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置换、公开拍卖、出售转让等各种资本运营的手段和方式,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多样化的企业体制。在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鼓励国内外民营企业进入政策允许的体育产业领域,最终形成多元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除了产权所有人的多元化,还可鼓励投资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产业的制度创新需要三权分离:
所有权——国有
管理权——社团
经营权——公司
(2)实施操作系统发育不足,无基层的功能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微观障碍。基础的细胞性质的改革特别重要。如高校办运动队提出多年,以前主要是场地设施条件不具备,现在许多大学新建的体育场馆已不逊色体工队,有条件大力发展学校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应采用各种手段调动学校生产体育准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地方体育部门办的运动技术学院,要与体校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生存发展的方式,体工队改制仍然要走俱乐部实体化的道路。
淡化发展高水平竞技运动官方色彩,改变体育管理部门高度垄断具体操办的方式,把精英选手的集训制改为选拔制,真正打开社会办体育的入口;各省市的专业队逐步改制为俱乐部,依托训练基地和学院完成实体化;政府一段时间稳定投入,国家以固定资产入股,建设股份制俱乐部: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改制,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以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照国营企业改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重组。
(3)制定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体育俱乐部通过利益排他机制而取得共同利益的自愿组合,既可以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方式经营,也可以采用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体育俱乐部是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参与等体育准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可以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鼓励各企业和俱乐部办运动队,部分市场成熟的项目职业化并成立行业联盟。根据WTO精神,外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参赛办赛,因此体育市场的行业垄断形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借我国首次在首都以外举办亚运会的时机,试行各省市高水平俱乐部精英运动员进行国家选拔和参赛的新制度。
由于“十一五”期间有奥运会、亚运会举办等特殊情况,改革的措施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在国内各地比较而言,从广州开始局部试点较为适宜。2005年开始,广州市体育局可在单项协会主办赛事、以基层体工队改革为俱乐部制以及与运动院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大胆尝试新模式,争取在亚运会举办时能检验有关制度创新的成果。
“举国体制”是中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效益,成为许多国家羡慕的摘取金牌的最佳途径。这个体制是特别适用与发展中国家快速提高竞技水平的“软件”,目前属于功能强大的高版本而没有必要立即与国际全面接轨,置换为发达国家的自由自主型的训练模式。换言之,“举国体制”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唯一的前提是它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走出急功近利陷阱,建立远大的体育理想。
对“举国体制”这样一个经过半个世纪巨大投入而至今仍然在国际体坛发挥巨大威力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体系,正如所谓的“两弹一星”和许多国营大型企业,还将在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上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弃之若蔽履。何况计划经济的产物,并非都一无是处,经过改革也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去生存。对于几十年形成的庞大体系,改革虽然艰难,但比起其他领域如国营企业的转轨,“举国体制”却要轻松多了,其经历的波折和付出的机会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举国体制”不能扔掉,但又非改革不可,必须使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对其改革既不能脱离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所以,唯一的出路还是认真进行内部的改革,脱胎换骨,实现体制创新,打造一个新体制。
这一体制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大众体育,还是在竞技体育,无论运动训练,还是运动竞赛,无论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要像张开的双手承接社会的各种积极性,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在调整后的国家行业分类中,体育被归入文化产业,原属于体育的所谓“娱乐体育”“休闲、健身体育活动”,被划入文化产业之中的“休闲健身娱乐服务”行业,与特指专业竞技运动的体育行业分离,成为与体育并列的分类。这也正预示了我国体育回归文化本位的未来走势。体育体制更应尽早应变,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中国体育长期的改革与创新目标,已经初步有了个雏形的形成。中国体育已经走过曲折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认识体育的文化本位和普世性原则,呼唤已经模糊的理想和信念。乘着中国体育走向2008史无前例的巅峰之际,我们绝不错失良机,重新树立起具有灵魂性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形成新的完整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理想的指引下,走向绚丽的终极目标。

8. 如何保证学校体育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

1、将青少年的防灾自救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尽快纳入中小学的正式课程(即地方课程),并组织专门人员编写教材和教学大纲;(包括应对地震、火灾、雷击、交通事故、水灾、溺水、流行性传染病,甚至狂犬病、毒蛇咬伤等内容)

2、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

3、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地震、防雷击、防溺水、饮食卫生、体育运动等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

4、狠抓预案演练,提高青少年的自救自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各学校普遍建立健全多种安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利用人防设施,开发专门场馆,对师生定期进行演练,经常进行安全行为习惯训练。

5、建议把5.12定为全国青少年防灾救灾日,以此警示人们,让大家警钟长鸣。

一是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学校安全教育与德育教育、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统一使用经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安全教育》地方教材,学校配备专业教师或兼职教师,对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学期授课18课时,做到了师资、教材、计划做到了三落实。学习内容包括:(一)交通安全,认识交通标志、怎样小心过马路、安全乘车、安全出行、交通法规、骑车安全及交通事故中的急救措施等交通安全知识;(二)校园安全,体育运动注意事项、集体活动安全、校园暴力的预防、住宿安全等校园安全知识与防护;(三)家庭生活安全,室内活动安全、用电安全、家庭防火、烫伤预防、防止体罚和家庭暴力、预防性骚扰、遇到抢劫防范措施;(四)户外活动安全,户外玩耍、预防冻伤中暑、游泳安全;(五)饮食安全,饮水、食物安全、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铅中毒、常见传染病、突发病的防治、sars、禽流感预防;(六)防灾与应急,雷电、风暴、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海啸、踩踏与毒气泄漏等灾害的避灾、防灾与应急;(七)网络安全,痴迷网络和网恋的危害、网络游戏安全和防止网络侵害。
二是加强了师资培训。市教育局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师资业务培训,每年举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全市高中及以上学校校长和安全管理师资培训班一至两次,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好所属学校安全管理师资培训班,指导各学校搞好中层干部及教职工安全培训。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干训和师训中,都把安全教育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直属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成立了安全保卫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但由于编制问题,安全教育课教师大都是兼职教师,各县市区所属学校还没有设立安全保卫专门部门,我们正积极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建设。
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建立心理咨询部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一是加强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首先保证教师的心理健康,其次强化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全面掌握学生的家庭环境、成长环境、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跟踪帮助措施;二是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好学校心理安全教育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主题班会、主题团(队)日,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孝敬父母、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挫折和应对考试的教育,使学生心理问题得到正确的疏导;三是要发挥好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在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定期开展好心理辅导讲座,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确保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四是在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36课时,由专业和兼职教师任课,使用统一的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
四是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安全避险逃生演练。我们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新学期开学前后、新生军训等时段组织学生进行避险逃生演练,并且形成了制度,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师生的避险自救意识和防范意识有了比较大的提升。2008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组织消防演练、防溺水、地震逃生、防踩踏、紧急疏散、防雷电、防汛、食物中毒等安全避险演练3072次,参加安全演练的师生累计99万人次。
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教育局每年都与市地震局、市公安交警部门、气象局联合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如今年初就与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与公安局、城市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卫生局、交通局联合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区县活动,与地震局联合开展地震科普示范校评选活动、组织上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活动。
六是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市教育局自2006年起开办了“济南市平安校园网”,在网站上广泛开展学校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的宣传,两年多来浏览量已达22万人次。市教育局组织编写了《济南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免费发放到中小学生手中,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丰富安全常识。在学校开展“三有一开展”安全工作宣传,学校要有固定安全宣传栏、有疏散示意图、关键部位有警示语、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七是今年国家已把5.12定为全国的“防震减灾日”,我们会充分利用这一特殊的日子,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以此警示人们,让大家警钟长鸣。

9. 教育部规定严禁挤占体育课和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了

没错,近日,教育部网站发表了回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24号(教育类033号)提案的答复函,答复表示,要保证青少年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明确要求中小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面对突发疫情,教育部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

(9)中小学体育政策扩展阅读:

答复指出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政策文件印发和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文件尽快出台,做好政策宣讲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体融合,聚焦“教”“练”“赛”,修订体育课标和教材,持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推进体育品牌项目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体育师资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制定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开展体育对口定点帮扶和志愿服务。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推进高水平退役运动员任职体育教师工作。

四是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继续抓好《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贯彻落实,持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稳步推进体育中考改革。

10. 国家规定中学每周体育课工作量是多少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10)中小学体育政策扩展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 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 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 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 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体育教师

第十七条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二十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10月5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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