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教委对企业幼儿园有什么新规定
国家实行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免税优惠政策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Ⅱ 中央关于幼儿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三月四日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国需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作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有的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为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
1.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今后5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0一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5年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规划。
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应达到90%;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0%,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9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尚未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0%。大多数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3.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国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工作,统筹制定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积极扶持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园长、教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筹措经费,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服务;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各级人民政府都有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指导家庭幼儿教育的责任。
4.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行政法规、重要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团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一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卫生部门负责拟订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
国务院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冒的的原则,制定幼儿园(班)收费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对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班)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办幼儿园(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各地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要给予照顾,有关费用予以减免。
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各种资源安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举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也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在研究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要统筹研究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城市幼儿教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要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提高办学效益。
充分发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的作用。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综合协调、动员并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出售的要限期收回。公办幼儿园转制必须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余校舍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7.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园行为,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
8.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企事业单位转制后,可以继续举办幼儿园,也可将企事业单位办园资产整体无偿划拨,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统筹管理;要通过实施联办、承办、国有民办等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实施办园体制改革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育、教育质量不下降,广大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9.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向已取得办国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未取得办国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要采取有力措施取缔非法举办的幼儿园。
10.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11.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北,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的教育模式,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汪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促进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
12.幼儿园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要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开展日常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教育部门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
13.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14.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_要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作为示范性幼儿园。
15.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示范性幼儿园要参与本地区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做好保育、教育业务管理工作,形成以省、地、县、乡各级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
16.示范性幼儿园由省、地级教育部门组织评审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示范性幼儿园的标准,并定期对示范性幼儿园进行指导、评估和审验,确保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评审活动要简便和节俭,不要干扰地方政府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7.提高幼儿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招生规模;结合幼儿教育改革的实际,及时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实践。
18.制订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的建设。要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19.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实行,教师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20.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六、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幼儿教育的科研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把幼儿教育工作作为考核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
2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幼儿教育经费要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扶持和发展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幼儿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也要安排发展幼儿教育的经费。
23.保证幼儿教育管理层层落实到位。要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
2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保证幼儿园(班)的公用事业费(煤、水、电、供热、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25.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国务院教育部门要制定幼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地方幼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幼儿教育质量、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待遇等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内容,积极开展对幼儿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Ⅲ 开发商建设幼儿园规定有哪些
《条例》第九条规定,城市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每二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三十六个班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城市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的面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 而据郑州市教育局统计,郑州市内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四区共由开发商开发了31...5个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达23342亩,总户数达232480户。其中,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只有16个,仅占总数的5%。 据了解,不少开发商在规划小区时都留有教育用地,但在开发建成后,教育用地却成了商品房。历年来,每逢适龄儿童入学或是小升初就近分配时,各区所遇到最为严峻的问题就是,新建小区越来越多,但大多是只盖房不建校,从而导致学生越来越多,而学校就越来越不够用。 解决办法承诺不兑现房子不验收 对于开发商把教育预留用地变为商品房的问题,昨天出台的《通知》规定: 住宅小区等群体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承诺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布局专项规划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的有关规定,不予综合验收。 同时,该开发企业将被录入政府信用信息中不诚信企业名单。对该开发建设单位的后续开发项目,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等有关政府部门将不予支持。 所遇问题小区学校收费标准引矛盾 《条例》第十三款规定,鼓励开发商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可以无偿移交政府举办,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自行办学的,应当承担本开发区域内学生的义务教育任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没有该照哪个标准拨付经费以及拨付经费后学校该如何接收学生这些详细规定,造成教育部门遵循《条例》分配学生,但学校却不肯照这一标准接收学生。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使得教育部门、开发商以及学生家长三方产生了新一轮的矛盾。 在金水区,“中方园”问题似乎成了每年适龄儿童入学时的“顽症”,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都和开发商建了学校,但学校是按民办收费标准收费有关。金水区教体局认为,中方园小区内建有民办学校,建校的目的就是为了接收小区内子女入学,因此,凡是住在中方园小区内的孩子,都应该到中方园双语学校读书,并且学校还应该让小区孩子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接受义务教育。但中方园双语学校则认为,学校是民办性质,接收的学生应该按照民办收费标准交费,同时,政府未曾为其补贴按照义务教育接收生源后的经费,学校没有能力补贴这部分费用支出。 类似的问题很多。 据初步统计,1995年1月1日至今,市区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的共有18所,其中公办学校或幼儿园有4所,不到1/4,其余14所为社会力量办学。 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前提下,民办学校起到了为政府分忧的作用,但政府对这些学校又会给予哪些待遇呢? 解决办法政府补贴小区学校 昨天出台的《通知》中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行管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向其拨付经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幼儿园,可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移交政府管理的,政府给予一定补偿后,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 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实施办法的出台,为今后小区内民办学校接收小区学生明确了方向----政府为小区内的学校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拨付经费,小区学校必须接收小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 所遇问题政府建学校发现没有地 《条例》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或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同时,城市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 但据介绍,截至2006年年末,郑州市区有小学129所,由于历史原因,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发展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情况已成为郑州市教育发展的瓶颈。据分析,根据2006年开始实施的“十一五”教育规划,郑州市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缺学位70026个、40231个和26895个,需新建36班规模的小学43所、30班规模的初中23所、48班规模的普通高中8所。即“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市区平均每年至少需要新建学校15所才能基本满足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教育需求。在2004年郑州市新建22所中小学选址时发现,最需要学校的居民集中地却没有空地建校,表面上的空地则早已被开发商买走。 解决办法建立教育用地储备制度 为缓解想建学校却没有土地的尴尬局面,9月1日将要实施的《通知》中规定,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土地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建立城市教育用地储备制度。 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布局规划的要求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纳入城市教育用地管理范畴,交由城市土地储备部门列入土地储备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予以管理,此类土地不再公开出让;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建设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布局专项规划和用地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 同时还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擅自变更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启用了教育用地储备制度后,才能保证居民集中地建校跟得上城市框架拉大、人口增长的步伐。 所遇问题校园很狭小活动没法搞 学校招生规模不变,但校园周边的平房一夜之间变成了高层、原先招生片区里如今多出了不少高楼大厦。学校在招生时越来越发觉几十年前建起的校园如今过于狭小、学生做操需要轮流、集体活动没有办法开展…… 解决办法政府负责为校园增容 对于老学校校园小、周边生源多的问题,昨天出台的实施办法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针对城市旧区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带来的区域内人口机械增长,市、县(市)、上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区域内及其周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地额度,并会同同级城市发展改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区域内及其周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容工作,以满足区域内新增人口的教育需求。 所遇问题新建学校纷纷比阔 新建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常会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形象出现。因此,一些超豪华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也相继落成。建校方会这样认为,新校起点高,才会被社会所认可,如果一所新学校硬件等设施较为一般,很难在家长心中具备吸引力。 学校建校起点高,投入资金相应也较高,郑州市区,一些中学建设过于豪华,不仅增加政府投资,还欠有巨额债务。在还债过程中,又会导致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解决办法制定标准杜绝豪华 昨天出台的《通知》规定,在新建学校时,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有
Ⅳ 幼儿园的建设有什么标准和规定吗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 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 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 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 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 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第五条 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 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 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 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 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 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全国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九)教工厕所全国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第八条 生活用房 (一)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主副食加工问及配餐间合计分别为54、6 1、67平方米,主副食库分别为15、20、30平方米,烧火间分别为8、9、10平方米 (二)开水消毒间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8、10、12平方米。供烧开水及餐具毛巾、茶具等物消毒之用。 (三)炊事员休息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3、18、23平方米。,供炊事人员更衣、休息使用。
Ⅳ 求法律法规关于入学就读公立幼儿园的规定
这一块法律没有规定
Ⅵ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什么政策
国家实行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免税优惠政策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Ⅶ 2020幼儿园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1、2019年,3月5日上午复9时,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符合收费合理、安全标准、家长放心,政府都会支持。提倡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其中出台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把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对象,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公立幼儿园将成为一个趋势。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推进学前教育及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类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普惠园政策一经出台,加强了幼儿园的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对民办幼儿园将更加的严格,曾经引起行业争论与恐慌。
2、国家幼儿园免费政策
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国务院发文鼓励:各级政府不得限制。营利性幼儿园在中国首获官方认可,除了可以进行IPO、上市,其主管部门变更为在工商部门登记。幼儿园可以自己定价学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Ⅷ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有没有国家标准
现行有效关于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有:DG/TJ 08-45-2005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