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关设立医院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的法律规定
《规划法》对建设医院距居民区的远近没有具体距离规定。
但应当本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合理利用土地、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进行规划。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医院距居民区过近是否会对居民环境有所破坏。因此,应当进行环境评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1)公立医院间隔距离扩展阅读: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㈡ 如果单位离医院的距离不超过2公里就可以不需要有急救员了吗
如果单位离医院的距离不超过2公里就可以不需要有急救员了吗,是什么单位
㈢ 国家规定一般居民区与医院的距离是多少米
没有这个说法,
只有把“污染区”设立在居民楼的30米距离内并有墙阻隔就可以了。
除非三四线以下城市,否则,二三线城市的大医院基本上都是被居民楼围绕的。
㈣ 私立医院能不能成立合作医疗
1.乡镇是可以存在私立医院的.
2.私立医院与公立医院相隔多远没有明确的要求.
3.单位和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基本条件有: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诊疗活动;
(三)有当地常住户口(提供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四)至少有一名执业护士;
(五)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4.私人医院能享受国家的合作医疗财政补助
㈤ 法定传染病医院距离居民区的距离是多远
传染病医院与住宅区之间的距离没有具体的国家或地方标准。
明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国务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㈥ 医院与住宅区国家有没有距离的 规定
没有这样的规定。
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根据《评价法》能看出,在医院规划建设前,可以征求相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是并没有明确说医院和住宅区的距离到底要多远。
(6)公立医院间隔距离扩展阅读
在住宅规划上,《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与居住区、公共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即约420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无法再利用。
如果是地上式,除了污水处理厂本身占地,也将影响周边土地的利用。
300米范围以外的附近周边土地,至少会由于心理作用,而降低对使用者的吸引力,从而或多或少贬值,即不能实现其最高市场价值。
污水处理厂设计为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全封闭并达到零排放水平,可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周边土地不会贬值,也不会影响周边区域的未来发展。
㈦ 医院卫生防护距离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中要求镇(乡)医院、卫生院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㈧ 门诊要求离医院距离
有这事啊???想在医院旁开门诊那等于找死!!
㈨ 医院建造的时候 要离居民区多远的距离才合理 有没有法律规定
规划法的对医院建设距居民区的远近没有具体规定距离,应当本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合理利用土地、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进行规划。居民最为关心的是,距居民区过近是否对居民环境有所破坏。因此,应当进行环境评查。
明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国务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其他相关的规定,可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原文。
㈩ 国家规定医院和住宅区之间要间隔多少米是合理的
1、没有规定要隔多少,按你描述应该不是什么繁华地带,如果是南北主要朝向平行关系的话,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8or1or1.2倍。(对于低多层小高层而言,即9层以下),若南侧>9层,则距离至少大于23m。
2、但是问题就是,是医院挡你啊,人家医院是政府公益事业,一般这性质 的挡你一点是没关系的。关于日照,是在设计的时候用软件模拟计算的,每个地区不一样,国家是规定福建的住宅大寒日从8:00-16:00,总计3个小时满窗日照。
3、国务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