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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0 18:10:11

⑴ 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大纲 一、公共考核 项目 1、 医德医风方面;2、 科室管理方面;3、 劳动纪律方面;4、 护理质量管理; 5、 后勤部务管理;6、 医院感染管理;7、 财务管理;8、 医疗安全管理; 二、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1、 工作效率指标;2、管理效能指标;3、服务质量指标; 4、劳动纪律指标;5、医疗质量考核指标;6、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三、平台科室绩效考核 (一) 、手术室 1、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2、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二) 门 急诊①急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率②诊疗规范执行率③医疗质量综合分数④收容住院 、 完成率⑤留观留察完成率⑥医疗纠纷发生率⑦急救物品完好率⑧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三) 、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 1、自有考核指标;2、公共考核指标;3、医疗质量考核指标;4、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四) 、供应室 1、工作量完成率;2、科室成本与收入之比 ;3、消毒物品合格率; 4、临床科室满意度 (五) 、药剂科 1、门诊药房; 2、住院药房 ;3、配方差错率; 4、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5、病人中肯投诉率;6、病人满意度 ;7、临床科室满意度 ;8、医疗纠纷发生率 (六)门诊收款处和住院结算处工作效率工资的考核 1、门诊收款处完成有效发票;2、住院收款处完成入院或出院人次 3、病人满意度 ;4、病人中肯投诉率 (七) 、职能及后勤部门、120 车队 以临床、平台科室的均数为计算基础分别人为 ABCDE 五等 四、按量计酬工资 按量计酬工资以单项工作量作为计量基础,结合该项工作的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计发。 一、单项工作内容及其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 (一) 入院收容 ; (二)住院收治; (三)特约门诊 (四)住院手术 ; (五)内镜手术(胃肠镜检查及治疗除外) 二、单项工作的工作量考核 第四章 二次分配 第一节 工作效率工资二次分配的意义 工作效率工资,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激励性的劳务工资。其分配原则是“按工作量取酬,按服 务质量取酬, 按工作绩效取酬”;其分配基础则是医院管理活动中各种要素的综合考核结果。 在工作效率工资的一次分配中, 考核的对象是以部门或者科室作为考核整体。 为了进一步激 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必须对工 作效率工资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的考核是以员工本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二节 二次分配中各类各级人员的分配比例 一、院级领导 二、职能部门 1、科长; 2、科员; 3、班组长; 4、工人 三、临床、平台、医技药剂部门 1、中层领导(系数) ;2、医护人员 3、见习期满尚未取得执业证的医务人员;4、实行各科室不同专业岗位差异系数制度 四、各科室内实行效率激励制度: 将科每月绩效工资总额的 10%用于激励,由科室领导班子作出决定,分配给当月效率相对 较好的医疗小组或个人。 五、科室内临工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六、确定系数平均工资 系数平均工资=科室每月绩效工资总额×90%÷中心全体人员系数之和 七、确定各类人员每月工作效率工资 ①每月工作效率工资=系数平均工资×本人系数 ②用于激励的效率工资额的分配: (激励总额-临工效率工资)÷享受人员系数总和×本人系数 第五章 配套政策 第一节 配套政策的意义 第二节 配套政策的措施 一、医院承担下列情形固定资产成本 二、医院承担下列情形人力成本 三、医院承担下列情形费用 第三节 其他相关规定 一、欠费病人以实收费用计入科室收入。 二、当月收支结余为负数的科室,其负数此后不冲减。 三、当月工作效率工资不足 100 元的,按 100 元计发。 四、毕业生参加工作见习期绩效工资的规定:本科及其以下学历 6 个月内不计发,第 7 个月 起计发;计发标准以所在科室同类同级人员基数为依据,按如下比例计发:本科 60%,大 专 50%,中专 40%。 医院实施绩效考核方案 2009-12-02 18:15 第一章 目的 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人保部“绩效工资管理”的精神, 进一步调动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 使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 体员工的得到持续提高,不断改善本县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 [2004]410 号”等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第二章 分配原则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工资, 不包括按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发放的档案工资。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 度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 现了“三个衡量”的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二、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 导向。 三、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 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 绩效考核 一、公共考核 项目 1、 医德医风方面; 2、 科室管理方面: 3、 劳动纪律方面: 4、 护理质量管理: 5、 后勤部务管理: 6、 医院感染管理: 7、 财务管理: 8、 医疗安全管理: 二、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1、工作效率指标: ①病床使用率 93%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5%。 ②平均住院日 小于等于 16 天(二级医院小于等于 12 天) 。该指标为相关考核指标,制定 每科相应标准。每延长或缩短 1 天,效能工资相应下浮或上浮 2%。 ③工作量计划完成率 (包括出院病人占床日、 出院病人医疗收入)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 100% 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2%。 2、管理效能指标 ①自费病人床天费用控制线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 680 元,儿科 450 元,外科 750 元。 每偏离 10%,效能工资下浮 2%。 ②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临床科室控制线在 70%。每降升 1 个百分 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1%。 ③药品费用比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内科控制线在 %以下,外科控制线在 %以下。每超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下浮 5%。 ④检查检验费用比 25%达标。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2.5% ⑤社保病人药品比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35%,外科<30%每降升 1 个百分点,效能 工资上下浮 5%。 3、服务质量指标 ①病人满意度 95%达标 (三甲标准为 90%)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 。 效能工资上下浮 1%。 ②病人中肯投诉例数 0 达标 。 每发生 1 例,效能工资上下浮 1%。 4、劳动纪律指标 ①工作天数 全勤达标,因请假缺勤者按天数扣发。旷工者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扣发。 ②工作纪律 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岗位为达标。迟到、早退、脱岗的,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 定扣发。 5、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诊疗规范执行率 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 1 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 院病历 20 份,每缺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2%。 ②治愈率+好转率 95%达标 。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 2%。 ③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0.5%达标。每降升 0.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 2%。 ④重点病例讨论率 疑难、术前、死亡病例,每例讨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院重病 历 10 份,每缺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2%。 ⑤病历合格率 甲级 90%,乙级 10%,丙级 0,达标。甲级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 资上下浮 2%。每出现 1 份丙级病历,效率工资下浮 5%。 ⑥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 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 1 分, 效率工资上下浮 2%。 6、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 ②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达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 1%。 三、平台科室绩效考核 (一) 、手术室 1、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诊疗规范执行率 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 1 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手术 病例 20 份,每缺 1 例, ②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0.5%达标。每降升 0.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 2%。 ④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 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 1 分,效率工资上下浮 2%。 2、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 ②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达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 1%。 (二) 、门 急诊 ①急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率 100%达标 。每发生 1 宗违反制度事件,效率工资下浮 5%。 ②诊疗规范执行率 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 1 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抽查急诊病人 20 例,每缺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2%。 ③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 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 1 分, 效率工资上下浮 2%。 ④收容住院完成率 制定每月收住病人计划工作量,100%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率 工资上下浮 2%。 ⑤留观留察完成率 制定每月留观留察病人计划工作量,100%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 效率工资上下浮 2%。 ⑥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 ⑦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达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 1% ⑧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本科标准执行。每降升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 5%。 (三) 、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 1、自有考核指标 ①工作量完成率(检查检验人次及检查检验收入)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1%。 ②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医技科室为 50%,每降升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5%。 ③病人满意度 95%达标(三甲标准为 90%)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 1%。 ④病人中肯投诉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例,效能工资下浮 1%。 ⑤临床中肯投诉率 为 0 达标。每上发生 1 例,效能工资下浮 1%。 ⑥血型检查准确率 100%达标。每差错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50%。 ⑦配血准确率 100%达标。每差错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50%。 ⑧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 ⑨血液制品完好率 100%达标。每发生 1 例,效率工资下浮 5%。 ⑩成份输血比例 ≥90%。每升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 1%。 2、公共考核指标 全院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全院检查检验费用控制比、全院自费病人床天费用控制线等 4 项考核指标均值与医技部门岗位效能工资联动,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岗位效能工资上下浮 2.5%。 3、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医技诊断准确率 97%达标。每月抽查 50 例,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 5% ②医技报告发送及时率 100%达标。 每月抽查 50 例, 每下降 1 个百分点, 效率工资下浮 2% ③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 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 1 分, 效率工资上下浮 2%。 4、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 ②在用设备完好率 100%达标。每发生 1 宗人为设备事故,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 计) 。 (四) 、供应室 1、工作量完成率 按本科室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 浮 1%。 2、科室成本与收入之比 按本科室标准执行(消毒物品实施内部计价) ,100%达标。每升 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 5%。 3、消毒物品合格率 100%达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下浮 5%。 4、临床科室满意度 95%达标,每下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下浮 2%。 (五) 、药剂科 1、门诊药房 完成 1 张处方配方,计发 0.7 元。 2、住院药房 完成 1 床天处方配方,计发 0.7 元。 3、配方差错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 10%。 4、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本科室标准执行(药剂科收入以处方张数×0.5 元,以及住 院床天×0.5 元计)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 5%。 5、病人中肯投诉率 0 达标,每发生 1 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 5%。 6、病人满意度 95%达标, 每月抽查门诊病人 100 例,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 上下浮 2%。 5、临床科室满意度 90%达标, 每月抽查临床科室作为基数,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 率工资上下浮 2%。 6、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 0 达标。每发生 1 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 5%(经济损失另计) (六)门诊收款处和住院结算处工作效率工资的考核 1、门诊收款处每完成 1 张有效发票,计发 0.3 元。 2、住院收款处每完成 1 入院或出院人次,计发 1.3 元。 3、病人满意度 95%达标 每升降 1 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 2%。 4、病人中肯投诉率 0 达标,每发生 1 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 5%。 (七) 、职能及后勤部门、120 车队 以临床、平台科室的均数为计算基础分别人为 ABCDE 五等 A 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上浮 10% B 等:临床+平台的均数 C 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 10% D 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 20% E 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 30% 四、按量计酬工资 按量计酬工资以单项工作量作为计量基础,结合该项工作的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计发。 一、单项工作内容及其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 (一)入院收容 指医生收容门诊或急诊病人入院。5 元/例。 (二)住院收治 指病房医生对新入院病人首次诊疗。2 元/例。 (三)特约门诊 指医生对门诊病人特约诊疗。1 元/例 (四)住院手术 从事手术所有人员(临床、麻醉、护理)共享,比例:临床>麻醉>护理。 甲类手术 120 元/例 乙类手术 60 元/例 丙类手术 30 元例 丁类手术 10 元。 (五)内镜手术(胃肠镜检查及治疗除外) 从事手术所有人员(临床、麻醉、护理)共享,比例:临床>麻醉>护理。 甲类手术 120 元/例 乙类手术 60 元/例 丙类手术 30 元/例 丁类手术 10 元 二、单项工作的工作量考核 (一)入院收容考核 1、由统计室按月提供报表,交医务科审查,除外不列入工作量考核的情形后,送财务科计 发按量计酬工资。 不列入工作量考核的几种情形: ①床上周转:指住院病人前出后入间隔时间<15 天者。 ②年度结算:指社保病人在每年 6 月 30 日出院,于 7 月 1 日入院者。 ③欠费离院:指自费病人离院时欠费≥500 元者。 ④三无病人:指无姓名、无亲属、无经费者。 ⑤基层上送:指基层医院上送入院者。 ⑥其他情形:指住院不满 3 天,费用≤1000 元者。 2、医务科每年制定各类各级医师收容病人住院工作计划。年终,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未 完成收容病人住院工作计划的,每一工作量扣发 20 元。 (二)住院收治考核: 每月由科室制订报表(必须含入院日期、病人姓名、住院收治医生三项内容) ,科主任审签, 交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三)住院手术考核 每月由科室提供报表,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四)内镜手术考核 每月由科室提供报表,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第四章 二次分配 第一节 工作效率工资二次分配的意义 工作效率工资,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激励性的劳务工资。其分配原则是“按工作量取酬, 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其分配基础则是医院管理活动中各种要素的综合考核 结果。在工作效率工资的一次分配中,考核的对象是以部门或者科室作为考核整体。为了进 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必 须对工作效率工资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的考核是以员工本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二节 二次分配中各类各级人员的分配比例 一、院级领导 1、行政 ①正职 全院均数×3 ②副职 全院名均数×2.5 ③纪检组长 全院均数×2.5 二、职能部门 1、科长 ①正职 A 等×1.5 ②副职 B 等×1.2 2、科员 ①正高 C 等×1.2 ②副高 C 等×1.1 ③中级 C 等×1.05 ④师级 C 等 ⑤师级以下 D 等 3、班组长 C 等×1.05 4、工人 ①技术工人 D 等 ②普通工人 E 等 三、临床、平台、医技药剂部门 1、中层领导(系数) ①医务科主任 2.0 ②科室主任 1.6 ③科室副主任 1.4 ④总护长 1.5 ⑤科(病区)护长 1.2 ⑥科(病区)副护长 1.1 2、医护人员:正高 1.3;副高 1.2;中级 1.1;师级 0.9;士级 0.8; 班组长 1.05 3、见习期满尚未取得执业证的医务人员:本科 0.6;大专 0.5,中专 0.4。 4、实行各科室不同专业岗位差异系数制度: ①临床手术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25; ②临床非手术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15 ③医技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 四、各科室内实行效率激励制度: 将科每月绩效工资总额的 10%用于激励,由科室领导班子作出决定,分配给当月效率相对 较好的医疗小组或个人。 五、科室内临工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六、确定系数平均工资 系数平均工资=科室每月绩效工资总额×90%÷中心全体人员系数之和 七、确定各类人员每月工作效率工资 ①每月工作效率工资=系数平均工资×本人系数 ②用于激励的效率工资额的分配: (激励总额-临工效率工资)÷享受人员系数总和×本人系数 第五章 配套政策 第一节 配套政策的意义 医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 它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 面临着一些社 会因素的制约。其一,物价因素。政府主办的国有非营利性医院,必须遵守政府颁布的物价 法律法规。现阶段,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医疗活动中百分之一百收回成本。所以,医院必须采 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严格考核,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成本(W、Z、R、G、M、L、Q) ,才 有可能保障绩效工资分配制的顺利实施。其二、纠纷因素。近些年来,医疗纠纷给医院带来 的经济损失, 对医院推行绩效工资方案造成不可避免的影响。 医院必须采取各种应对措施防 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有可能保障绩效工资方案的顺利实施。这样,医院在强化管理的过程 中,个别弱势科室将会受到较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制订某些配套政策,以扶助弱势科室 渡过难关,向前发展。 第二节配套政策的措施 一、医院承担下列情形固定资产成本 1、医院因等级评价需要而投资的固定资产,100%。 2、医院因科研工作需要而投资的固定资产,100%。 3、医院战略性发展需要而投资的固定资产,100%。 4、弱势科室需要扶持,其固定资产, 50%。 二、医院承担下列情形人力成本 1、中层领导岗位效能工资。 2、由医院安排到上级医院进修,时间≥3 个月的。 3、由医院临时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时间≥1 个月的。 4、患有癌症在册正式职工住院治疗或按有关政策回家休息的。 三、医院承担下列情形费用 1、按政府规定所减免的费用。 2、具有生命危险确需抢救 “三无”病人的费用。 3、由医院决定对个别特困病人减免的费用。 4、医疗保险所发生的由医院承担的费用; 5、技术因素引起的医疗纠纷所致经济损失的 70%。 第三节其他相关规定 一、欠费病人以实收费用计入科室收入。 二、当月收支结余为负数的科室,其负数此后不冲减。 三、当月工作效率工资不足 100 元的,按 100 元计发。 四、毕业生参加工作见习期绩效工资的规定:本科及其以下学历 6 个月内不计发,第 7 个月 起计发;计发标准以所在科室同类同级人员基数为依据,按如下比例计发:本科 60%,大 专 50%,中专 40%。 六、本方案的各种考核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执行,每月 12 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绩效工资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七、本方案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以往有关奖金分配或各种津贴发放规定同时废止。 本方案如与上级管理部门以后有关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修改后执行。 八、本方案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立医院是什么医院

公立和私立是对应的,私立就是私人开的,公立可以说是属于国家的吧,但是公立医院大内部分资金来自与医院容本身,国家给的不多。三甲,是医院的等级,也就是三级甲等,是很好的医院了,三甲>三乙>二甲>二乙,看病的话建议去公立医院,费用就不好说了,取决与看什么病,医院的水平,还有各地的政策

⑶ 医改方案

2009年度公开最新医改方案全文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着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医药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二、医药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医药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医药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公平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医药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和考核标准。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农民工卫生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医院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健康持续发展。同时,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市大医院要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2009年全面推开,重视解决老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公益性组织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做好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
(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中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覆盖面广、体系健全、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完善药品储备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医药卫生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区)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设区的市负责举办。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以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为核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⑷ 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怎么能找到

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 [2008] 50号),推进首都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的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和补偿机制,结合我市中医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可操作原则;坚持公益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奖惩结合原则。
第三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运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第三方评估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市、区(县)属公立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负责组织管理。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内涵建设、财务管理、医院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六条 基础建设。中医医院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达到《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中药房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标准》。
第七条 内涵建设。能够突出中医医院的发展方向,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中医药服务功能得到具体体现,中医药诊疗技术应用广泛。
第八条 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财务、物价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专项经费使用合理,保障中医药继承和发展的经费得到落实。
第九条 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合理,规章制度健全。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人力资源配备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 中医药文化建设。医院的服务理念、形象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部署和安排。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各区(县)卫生局会同区(县)财政局,依据本办法和《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分别制定本辖区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分别负责同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实施。
第十二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中医医院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的年度考核,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行业机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章 年度考核评价时间和程序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结果的确认、考核结果的公示和考核结果的反馈等。
第十五条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应分别于每年度5月底前制定当年考核计划,并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相应资质行业机构对所属中医医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实施结束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中医医院日常考核情况,于7月底前完成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估报告,作为考核结果应用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市中医医院监管和中医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政府对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报刊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并作为市、区(县)财政部门编制单位下年度经费预算的依据。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得分等级,对中医医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在下年度部门预算中进行分级补助。具体是:
(1)考核成绩85分以上,按10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2)考核成绩70分—85分,按8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3)考核成绩60分—70分,按7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按5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日常考核结果,可作为医院职能部门、责任人、职工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可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调整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第六章 考核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遵守考核规则。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自己承担考核工作的考核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考核监督。财政、卫生、中医、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相关职责对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管评价作用。确保公示制度落实。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自律监督管理作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⑸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内容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五)实施步骤。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国办函〔2009〕75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2010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指导培训,适时开展评估工作。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国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六)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研究制订本级政府负责举办公立医院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有计划、按步骤地迁建、整合、转型和改制等,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
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在明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有条件的地区,医院可以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县级医院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县级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订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高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在重大事项方面的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
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九)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也可以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十一)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研究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推动病种规范化治疗。
改善医院服务。通过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制订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充分依托现有的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地)三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中。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十三)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通过试点,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模式、规范标准、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试点期间重点为县级医院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
(十四)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服务。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公立医院改制方案必须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重组。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十五)试点的领导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卫生部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十六)试点的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基础上,努力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强调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制订并落实试点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重大问题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十八)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试点地区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⑹ 一公里医院绩效考核共56个指标与病案首要相比病案首页相关指标多少个

公立医院做绩效考核的指标有56个,这样绩效考核的指标太多,可能不利于数据的收集。

⑺ 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解读

医改向何处去,事关亿万人民健康,千家万户幸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过长期酝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4月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医改指明了前进方向。《意见》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又一具体实践。
根据《意见》,新医改解民之忧的核心举措一是减轻群众负担,突出公益性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人均寿命从1949年的35岁增长到2007年的72.5岁,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医疗卫生体系越来越不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许多普通百姓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为解民之忧,新医改在政府、社会、个人的三方利益调整中,突出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明确提出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改善服务等举措,切实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切实缓解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
二是扩大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均等。过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人群之间在享有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新医改将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作为重点,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争取到2011年,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医疗体制。除了政府投入不足、资源配置失衡之外,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又一主要原因。新医改着重强调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分开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搭建了制度框架。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新医改解民之忧,也是在固国之本。
在《意见》指导下,新医改将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而且对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也将具有积极意义。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能否在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既考验执政智慧,又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在新医改方案酝酿过程中,党和政府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广纳民智,吸取历史经验教训,通过突出强调公益与公平,践行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意见》则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出惠民“路线图”。(窦含章)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这是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
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针对许多人的这一期待,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社会框架下的异地医疗,希望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此外,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即将正式启幕的北京医改中,被提及了近三年的“小病进社区,大病(转诊)去医院”概念,因缺少大医院的改革配套,难以发挥“疏导患者合理就诊”实效,将在大医院和社区的“诊疗共同体”中得以“矫正”。
或许我们也可以做一个通俗化的理解:“小病进社区”这样一个美好的初衷,因为在社区很难真实享受到大医院专家门诊的高质量服务,导致原定“从今年1月1日起没有在社区首诊而直接去大医院就诊的,医药费将不予报销”制度,受到患者的抵制而不得不“重新诠释”。
新的改革不再强制“专家支援社区”,也不再强制“患者小病进社区”。这是一个务实的决策。但并不等于不再探索节约医疗成本的社区之路,而是要重新探索用市场化的道路实现社区与大医院医疗资源的平衡,达到不通过强制而实现“社区首诊”的目的。实际上,原有的“小病进社区”,什么是小病,什么是大病,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一个小感冒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大病,标准难定,患者自然不放心。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表示,改革关键是要确立社区卫生站和三甲大医院相同的疾病诊断标准,“按患者的病情需求配给相应级别的医生和适宜的医疗资源”,构建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共同体”和畅通的“转诊通道”,患者不再排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即可接受与大医院统一标准的规范诊疗。
这样的目标非常诱人,但用什么方法建立统一标准的规范诊疗,具体路径仍然模糊。是通过社区卫生站设备的完善?还是诊断“程序”的完善,抑或是通过远程医疗形式与大医院专家直接对接?如果离开了人本身,离开了在诊疗过程中起决定因素的“专家”,二者的“接轨”谈何容易?北京的“看病难”,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现实演绎:过于集中的优质医疗资源必然“树大招风”,再富集的优势医疗资源也捉襟见肘,北京患者只能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排队候诊”的漫长队列。
如果不把优秀的专家资源和医疗设备从过于集中的配置方式中解放出来,实现更大范围、更均衡的合理分配,建立卫生服务站与大医院统一标准的诊疗规范同样可能流于空想。因此,不论是中央、北京市政府和大医院,有义务积极主动地对医疗资源匮乏地区承担起均衡医疗资源的责任。硬件投资主要由政府来承担,而软件的医疗人才的培养与建设,则需要通过“解放医生”来实现。
对于后者,北京医改方案透露的信息则让人看到了曙光。据悉,方案将鼓励专家在完成基本医疗服务之后的业余时间,自愿兼任完全遵循市场规律的医院“特需服务”,或应聘社区坐堂行医,抑或吸引社会资本自己办诊所办医院,满足更多患者对专家的求诊需要。
该政策意味着,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可以在兼顾医院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四处行医,从而使医生摆脱现有对医院的单位依附关系,成为自由执业的社会人。直接效应是平衡医疗资源,变“大量患者上北京”为“少数医生下基层”,既为基层百姓悬壶济世,又为基层培养人才,大大降低社会医疗成本,“看病难”问题有望缓解;间接效应是医生劳动价值的提升,“大处方”对医生收入的影响降低,“看病贵”问题逐渐可缓。
看点:公立医院改革 患者能得啥实惠?
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公立医疗体系布局和运行是否合理、公立医院服务是否良好、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就医感受。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将如何改?患者又能从改革中得到哪些实惠?
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改革干货】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专家点评】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长期以来,公立医院三个渠道筹资的方式存在若干弊端,一是逼迫医疗行业成为商品销售行业;二是让医院与厂商形成利益共同体,而不是与患者成为利益共同体;三是供方诱导需求的存在促使医疗费用上涨,造成不少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了病人遭受“医疗伤害”的风险;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业腐败的温床。因此,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道闸门,通过医保支付衔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患者感受】江西省新余市是国家第二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经常带儿子去医院的新余市民肖莉霞是改革后到医院就诊的第一批患者之一。她发现,改革后药价确实便宜了,比如以前卖33元的易坦静现在只要20多元,尽管儿科的专家号和诊疗费比以前增加了9元,但这9元全部由医保报销,所以改革还是让自己减少了开销。
强调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政策干货】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专门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专家点评】刘远立说,公立医院改革不是要革公立医院的命,更不是要整肃广大公立医院系统的医务工作者,而是要改革制约公立医院发挥其正常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从而让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变得更加“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医生感受】“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意味着医务人员将能够获取合理合法的收入,从根子上向‘红包’‘回扣’说不”。新余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陈英说,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会倒逼医院改进管理和服务,会激励医务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态度,从而让患者有更好的就医感受。
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改革干货】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各地要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专家点评】对于目前来说,分级诊疗是一个必选项,不可能跳跃这个阶段。“我们要反思,怎么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教授王虎峰指出,分级诊疗不是一种固定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资源配置使用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患者应该能够方便就医,基层有能力提供有质量的初级医疗服务。
【患者感受】在成都市蒲江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里,年近八旬、身患糖尿病多年的钟金文刚可以在“家门口”做透析了。过去县医院没有透析机,钟金文只能每周三次赶到70公里外的成都市透析。在实施分级诊疗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托管蒲江县人民医院,通过人财物“全面托管”的方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血液透析室。
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投入情况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为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2015年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11.24亿元。一是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9.3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三是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四是按人均每年3万元的标准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12万名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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