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建立一个民办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申办民办学校过程中,除举办者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拟举办的民办学校应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外,申报者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各自权限审批。其中,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一种情况是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这两种情况要求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形式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经过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前述第1条规定的所有材料外,还应提交前述第2条所规定的第(3)、(4)、(5)项规定的材料。
(三)关于民办学校的审批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应当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民办学校的登记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向登记机关提供下述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办学许可证;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学校章程。
接受申请的民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程序,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⑵ 民办学校如何设立
民办学校需要教育局的批准
⑶ 如何申请办理私立学校
想去哪国家、哪个学校,直接申请就可以了。
或委托中介办理,成功率高。
⑷ 如何建立私立学校
打人要看打的结果,如果没什伤,疼痛而已,让他道歉就行了。
如果进医院了,正当合理的医疗专费由他承担。
如果伤重,可以到派出所、公安局提出验伤,到指定的医院就诊,然后得到处理。一般就是赔钱。责任人是老师不是学校。如属果是学校领导让他打的,就是学校的责任,他也要责任。
如果构成轻伤害(法律术语),就要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⑸ 怎么成立私立学校
申办民办学校及民非法人登记程序
一.名称的核准
事项内容:确定学校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办理时限:一周左右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く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注意事项:应采用的名称样式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
二.验资
事项内容: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办理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者自定)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注意事项:幼儿园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经过注册验资的办学资金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学校的筹设(此阶段可视情况跳过)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社发局
办理时限: 30日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
1、申请筹设学校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提供身份证、学历、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法人组织代码、法人资信证明);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校舍的产权的有效证明及校舍场地租赁协议);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核名通知书
四.办学条件评估
事项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申办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办理部门:具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五.正式申请设校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社发局
办理时限: 3个月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
已批准筹设的学校申请正式设立的:
a.筹设批准书;
b.筹设情况报告;
c.学校章程;
d.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e.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自有校舍提供产权证明,租借校舍提供租赁协议);
f.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校长上岗培训证书,董事会的聘任决议);
g.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设园登记表及评估报告。
h.核名通知书
未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f.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有效的校舍产权证明,校舍租赁协议);
g.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h.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登记表及评估报告。
i.核名通知书
注意事项:申办民办学校可分二个步骤:筹设、正式设立;筹设需提交的材料相对简单、审批时间短、但筹设期间学校不得招生、筹建期最长为3年、经批准进行筹建后举办者认为可正式提交设校申请的,可申请正式设校;举办者认为已符合正式设校条件的,也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六.民非法人登记
事项内容:经社发局批准设立,并已领取办学评估证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民非法人登记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发局
办理时限:60日
办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需提交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
6、验资报告;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表》;(至民政局领取)
8、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意事项:材料准备齐全后,先递交业务主管单位(社发局)审核,社发局审核同意后转民政局核准。
六、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部门:税务局
七、进行收费备案
办理部门:物价部门
⑹ 建立私立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二、申请办学程序:
1、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2、非学历的中等或高等教育机构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有关专业业务部门进行审批→教育评估部门资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三、办事时限: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市教委有关文件
告 知 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提供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一)中的全部材料和(二)中的3、4、5项规定的材料。
⑺ 怎样创建一所私立学校需要什么程序
创建一所私立学校所需要的程序如下: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⑻ 如何办私立学校
如何开办私立学校
(以中学为例)
按照我国《民办学校促进法》和《教育法》、《教师法》相关规定,开办私立学校要遵循以下步骤:
1、向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文。
2、委托律师起草学校章程,明确学校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职权。
3、购买或租用校园,并转移到学校名下。
4、购买教学设备,并转移到学校名下。
5、成立学校筹备委员会,负责学校筹建事务,招聘首批教师、职工。
6、成立学校董事会,一般为5人,其中2人具有5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
7、成立学校监事会,一般为3人,其中1人为教职工。
8、董事会招聘学校校长,签订劳动合同。
9、董事会招聘常务副校长、、教学副校长、后勤副校长,签订劳动合同。
10、董事会根据校长的建议,任命学校各处室负责人。
11、学校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指定,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12、学校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学校评议会,校长担任评议会主席,评议会充当教学决策咨询机构。
13、学校成立党委会(支部委员会),配备专门的党员活动室,一般由校长任书记,政教主任任副书记。
14、学校成立工会,配备专门工会活动室,一般后勤副校长担任工会主席。
15、成立妇女联合会,配备专门妇联活动室,一般由女副校长担任妇联主任。
16、出资人一般不参与学校行政事务,但是校长、后勤副校长人选须主导,财务负责人须可靠。
⑼ 怎样才能办私立学校
我同学就办了,到教育局申请,前提要有师资教学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