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民办高校的重修费用在什么范围内
你们什么学校的啊 260啊。我们的200 贵死人了 有人去举报了 你也可以举报 查起来钱就可以不用教了 我是杉达大学的
2. 民办大学可以收取重修费用吗
民办大学,
可以收取重修费用。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运。
3. 大学收取重修费合理吗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规定:“改按学费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
按此规定, 我们认为,学校应给予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一次补考机会。
《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规定,
1.学校改按学分制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高等学校不得自行改按学分制收费。
2.经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3.学生当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
4.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
5.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
不及格是许多学生都有过的不愉快的经历。
以前,不及格后只要补考就可以了。
现如今,补考之前又多了重修这一步。
重新学习这门课程本不是什么坏事,关键是还要缴纳高额的“重修费”。
目前,“重修费”收多收少、开不开课,都由学校说了算,令无数大学生苦不堪言,从小学到大学一共16年之久,可是在重修费面前,一切都化为乌有。
让人欣慰的是,目前80%以上的学校已经取消,或原则上取消了重修费的收取;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严格的学位制度和补考制度。
4. 大学收取重修费合法嘛
重修收不收费是因学校而定的,大部分是不收费的,也有些学校按学分等来收费。这是各个大学自己的规定,合法,不过一般公立大学不收费的,私立的大学就比较正常了。
5. 现在大学重修费规定标准应该是多少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觉得好像还没有相关的权威规定吧,好像每个学校都不一样吧,都是学校说多少就是多少吧,又没有发票,
6. 民办大学我重修了几门课,学校规定按学分收钱,一个学分60元 ,合法吗
合法,是这样,
本科教育不是免费的,我们交的学费实质就是在买学分,学费内是多少是用学分数量乘以容学分单价得出来的,所以学分天然就是用来卖的。
本人是福州大学的学生,没有重修过,但是重修过的兄弟告诉我两年前一个学分是80,去年是85,今年好像涨到了105还是120了。
以上论证的是——按学分收钱是合理的
下边是论证——重修按学分收钱也是合理的
有先人精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引用如下:
“换个方式想就合理了~
你挂科~需要场地~教师~重新辅导你学习~~这些都是教学课程以外的额外费用~当然需要你来交~~总比挂了学科~最后毕业~学分没满毕不了业强吧?”
我看了觉得,
还是挺有道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祝不顺利的一切在未来都会越来越顺利~
7. 关于大学补考和重修费的问题.
如果是公办的那你可以找相关教育单位投诉,如果是民办的你还是不要投诉,民办的版本来学费权就高,交点钱只要能让你过交就交呗。大学不像高中
初中义务教育,学校就是个小社会,学校让你干嘛你就得干嘛,不然吃不了兜着走。。。一定不能冲动。。。一些事情想好了再做~~~多了解了解情况看看能不能做~~~
8. 关于大学重修交费问题
你这也太贵了吧,是民办院校吗?我学校重修要交学分费,固定按国家标准80元每学分(一本院校)
9. 关于大学重修费的问题
从05年开始,教育部就出文件说高校不能收取任何补考费和重修费,但是还是有学校不遵守的,别说三本,就是一本也有学校收重修费,像当时广东省的好几个学校被教育部点名批评。
其实这种可以反映到教育部门的,但是有没有人真的去管理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像中小学择校费也禁了好久了,不是一样在收吗?
一般你和老师关系不要太僵的话,老师也不太会不给你过了,他们也会存在一个评比的问题,他们班的人挂得太多的话,对他自己也会有影响的。
我们学校的学生手册上说是按学分收取的,每学分80元,在广东算是最低的,不过好像没听有谁收过。
附上参考文件
这是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制定的《关
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关于重修费的一段
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