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是,政府制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家对下列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版
(一)生产权、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
(二)临床应用面广、量大的少数基本治疗药品、预防制品;
(三)一类精神药品、一类麻醉药品和避孕药具等特殊药品。
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协调。
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省级以下价格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制定药品价格管理目录。
第六条 国家已明确放开价格的药品由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不受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限制。具体品种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七条 本办法第 五条和第 六条规定以外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经营者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其中部分品种实行企业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具体品种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⑵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1)统一管理:将医院的所有药品和从药人员均纳入药剂科的管理,保证规范药房制度在医院的全面实施,使得药房工作能全面配合医院的整体工作,全面体现药房在整个医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2)专人负责:尽管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全面负责,但是仍应直接明确药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并制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主要有:药剂科主任、药房组长、药库采购人员、药库保管员、药品调剂人员岗位职责等,以使药房所有人员均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复核制度;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事故及差错处理和报告制度,药品质量信息收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退货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房奖惩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医院药房的规范化和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并定期对操作和记录规范化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考核。
一、人员管理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2、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二、 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工作制度管理。
(1)统一管理:将医院的所有药品和从药人员均纳入药剂科的管理,保证规范药房制度在医院的全面实施,使得药房工作能全面配合医院的整体工作,全面体现药房在整个医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2)专人负责:尽管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全面负责,但是仍应直接明确药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并制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主要有:药剂科主任、药房组长、药库采购人员、药库保管员、药品调剂人员岗位职责等,以使药房所有人员均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复核制度;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事故及差错处理和报告制度,药品质量信息收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退货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房奖惩制度等。
从制度上保证医院药房的规范化和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并定期对操作和记录规范化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考核。
(2)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药品的调配管理
1、 药师收方后,首先要细心审读处方,主要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
称、用药剂量、用法三个方面。如果有药品名称错误、用药剂量方面不妥或用药有配伍禁忌之处,应与开方医师联系,经原医师重新审定更正后再行配方。
2、 严格处方与计算机核对,在药品规格、数量、含量、金额总量
均正确无误时方可调配。
3、 配方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与配发药品的一
致性,遇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不得配发,对大输液,
发出前要检查瓶口有无松动及溶液是否澄明,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再行调配。
4、 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
5、 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处方称
呼病人姓名,注意其性别年龄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6、 需特别交待的用法(如疼痛时、发热时用或一次性口服等)要
重点指点给病人。
7、 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
地址、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开方医师、配方药师等内容,以便跟踪和反馈病人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8、 调配时应注意处方的限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其他详见特殊药品管理。
9、 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及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10、 处方一次有效。
⑶ 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的规范有哪些
一、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及价格管理,由院长主管医疗服务收费工作,价格科、财务科、审计科负责对本单位物价政策执行和收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设物价管理员,实行网络化管理,负责对各种收费价格的监督管理。
二、认真贯彻国家物价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医疗项目收费标准,不另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对新增项目须报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医院物价小组备案,并经计算机中心建立网络项目后再按标准严格执行收费。
三、增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透明度。在实行“一日清单”制度同时,将主要和常用的医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价格变动情况在医院明显位置予以公布,随时更新价格公示板。
四、设置投诉箱及投诉电话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患者在医疗收费问题上的疑问应耐心作好解释工作;对投诉事件,相关科室及主管部门应及时答复、妥善处理。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好治病救人和收费的关系,对急危重患者应边抢救边收费或先抢救后收费。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防止滥用药、滥检查、巧立名目乱收费,努力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
六、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物价检查小组,加强对物价管理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全院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检各临床科病历,严格对照每项服务收费标准和药价,进行复核检查,提出改进意见。检查结果作为科室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科主任、护士长和划价员责任,多收费的金额没收并处予二至五倍罚款,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
⑷ 什么叫“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
对医院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将原来高价格药品降价,各个省市有所不同。主要目的在于控制价格。是对于中标结果的一种修正吧。比如广东“三控”。
⑸ 谁能帮助找一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啊
给你粘贴一份,供参考修改之用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成立医院物价监督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
并下设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 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在候诊大厅及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
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实际执行收费依据,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耗材价格,并及时更新信息。
三、 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每天向病人提供住院
费用一日清单。出院前对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并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人也要求提供费用名称、单价、金额等相关清单。
四、 建立医疗价格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及投诉处理制度。物价复核小组要每天
对各科室收费项目进行检查,禁止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每月提供书面报告。及时处理有关物价的咨询及信访、投诉事件。设立举报信箱,物价科对收费价格的投诉要及时回复意见。物价部门及各科室要接受患者的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
五、 明确收费管理职能,药剂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价,医用耗材加成率由
物价科审核,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执行,并将消耗品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做好记录保管工作。物价科不定期对药品、医用耗材进行价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对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和使用新材料的收费,以及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需报医保物价科审核,由医保物价科汇同申报科室进行成本测算和拟定价格标准,再报市卫生局审定后方能执行。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07年3月6日
⑹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可采用票据管理的制度,对收费票据号进行记录,每个收费员负责一段票号,每天下班时做下日报或叫日结,与财务把报表和现金交好后再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