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人事分配
(一)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版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权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制订和完善编制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2.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哪几方面的内容
基本药物,人员分流,绩效工资,岗位管理
3.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试点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4. 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
始于2006年的中国新医改,终于大盘落定。作为新医改最艰难的一环,公立医院改革将先试点积累经验然后推行。民营医院,支持民营资本办医、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等举措,将和管办分离等争议不大的内容,共同出现在方案。
“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医院”,对于这一项改革内容,不少网友有一种疑虑和不安,担心这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医院的公益品质、加剧医院的私利化和牟利化倾向。这样的担心,当然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特别是借鉴以往国企改革、公立学校改制中的经验教训。
但从总体和根本上看,笔者依然认为,“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医院”的改革大方向,还是值得肯定和应当坚持的。上述这些担心,诚然可能出现,却并不一定就是“公立医院转民营”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
一方面,公立医院的民营化,并不等于私利化、营利化———民营而公益(非营利)实际上完全可以做到统一、兼而有之的。另一方面,转制部分公立医院、实现办医主体的多元化,也有利于从根本上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推动医疗行业的竞争化,而竞争的增加,必然有利于患者医疗消费自主选择权的充分落实和保障。
由此不难看出,“部分公立医院是否应该转民营”其实并不是问题,而问题在于,这种“转民营”究竟“为什么转”以及“转成什么”。“为什么转”涉及的是“转民营”的根本目的———是为政府“甩包袱”、“廉价瓜分国有资产”而转,还是为改变公立医院垄断格局、促进行业竞争而转。如果仅是前者,这样的转制当然是可疑的,但如果根本目的是后者,则是值得欢迎的。
“转成什么”所涉及的则是“转民营”的核心价值,主要是转成营利性的私益医院,还是非营利的公益医院,显然只有坚持后者,医院的基本社会属性、价值回归才能真正得到维护。以此回头来考察和衡量此前江苏宿迁所实行被称为“卖光”的公立改民营的医改尝试,其之所以最后赢得的社会评价十分纷繁、矛盾批评者指责其并没有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违背医疗卫生领域规律;而赞之者则认为“虽然仍有部分瑕疵,但大方向是正确的”根本就在于,宿迁医改在正确回答和妥善处理上述两个问题上,并没有做到平衡。一方面,虽然其在实现和促进医疗行业竞争方面,作用明显、效果显著,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对于“公益”这个医疗行业的核心价值,却没能真正得到捍卫,卖光后的医院几乎都成了以营利为目的、追逐利润的营利性私益医院。
在这里,有一个概念或许应进一步详加厘清:非营利医院的“非营利”,其实并非完全的“不营利”而仅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公益医疗机构的营利不得进行任何分红、成为投资人的收益,而只能用于自身的继续发展。而要保证这一点,政府的监管和支持无疑不可或缺,如对非营利医院(无论公立还是民营)的财务状况实施严格的审计审核,同时又辅以免税等政策扶持。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立医院转民营”能否成功,既促进竞争,又确保非营利的公益性,打消公众对此的担心,政府职能的成功转型才是问题的关键和要害。这就要求,一方面,政府须将不该管的真正交给社会,实现医疗行业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让无论公立还是民营的医院均成为独立、自治,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社会主体;另一方面,
又应将本该政府履行的职责真正承担起来,对所有医疗机构实施一律平等、中立的严格行业监管。
2015年10月8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透露,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为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2015年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11.24亿元。一是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9.3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三是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四是按人均每年3万元的标准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12万名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 所有公立医院都进行了医改吗
为了实现医抄改的目标袭,当然所有公立医院都是要进行医改的,只是时间问题。按照国家的医改进程安排,2012年主要任务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3年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2015年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国家新确定了311个县作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省都确定了很多省级试点,有的省已经全面推开了。
6. 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解读
医改向何处去,事关亿万人民健康,千家万户幸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过长期酝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4月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医改指明了前进方向。《意见》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又一具体实践。
根据《意见》,新医改解民之忧的核心举措一是减轻群众负担,突出公益性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人均寿命从1949年的35岁增长到2007年的72.5岁,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医疗卫生体系越来越不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许多普通百姓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为解民之忧,新医改在政府、社会、个人的三方利益调整中,突出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明确提出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改善服务等举措,切实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切实缓解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
二是扩大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均等。过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人群之间在享有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新医改将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作为重点,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争取到2011年,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医疗体制。除了政府投入不足、资源配置失衡之外,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又一主要原因。新医改着重强调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分开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搭建了制度框架。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新医改解民之忧,也是在固国之本。
在《意见》指导下,新医改将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而且对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也将具有积极意义。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能否在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既考验执政智慧,又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在新医改方案酝酿过程中,党和政府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广纳民智,吸取历史经验教训,通过突出强调公益与公平,践行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意见》则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出惠民“路线图”。(窦含章)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这是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
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针对许多人的这一期待,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社会框架下的异地医疗,希望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此外,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即将正式启幕的北京医改中,被提及了近三年的“小病进社区,大病(转诊)去医院”概念,因缺少大医院的改革配套,难以发挥“疏导患者合理就诊”实效,将在大医院和社区的“诊疗共同体”中得以“矫正”。
或许我们也可以做一个通俗化的理解:“小病进社区”这样一个美好的初衷,因为在社区很难真实享受到大医院专家门诊的高质量服务,导致原定“从今年1月1日起没有在社区首诊而直接去大医院就诊的,医药费将不予报销”制度,受到患者的抵制而不得不“重新诠释”。
新的改革不再强制“专家支援社区”,也不再强制“患者小病进社区”。这是一个务实的决策。但并不等于不再探索节约医疗成本的社区之路,而是要重新探索用市场化的道路实现社区与大医院医疗资源的平衡,达到不通过强制而实现“社区首诊”的目的。实际上,原有的“小病进社区”,什么是小病,什么是大病,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一个小感冒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大病,标准难定,患者自然不放心。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表示,改革关键是要确立社区卫生站和三甲大医院相同的疾病诊断标准,“按患者的病情需求配给相应级别的医生和适宜的医疗资源”,构建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共同体”和畅通的“转诊通道”,患者不再排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即可接受与大医院统一标准的规范诊疗。
这样的目标非常诱人,但用什么方法建立统一标准的规范诊疗,具体路径仍然模糊。是通过社区卫生站设备的完善?还是诊断“程序”的完善,抑或是通过远程医疗形式与大医院专家直接对接?如果离开了人本身,离开了在诊疗过程中起决定因素的“专家”,二者的“接轨”谈何容易?北京的“看病难”,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现实演绎:过于集中的优质医疗资源必然“树大招风”,再富集的优势医疗资源也捉襟见肘,北京患者只能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排队候诊”的漫长队列。
如果不把优秀的专家资源和医疗设备从过于集中的配置方式中解放出来,实现更大范围、更均衡的合理分配,建立卫生服务站与大医院统一标准的诊疗规范同样可能流于空想。因此,不论是中央、北京市政府和大医院,有义务积极主动地对医疗资源匮乏地区承担起均衡医疗资源的责任。硬件投资主要由政府来承担,而软件的医疗人才的培养与建设,则需要通过“解放医生”来实现。
对于后者,北京医改方案透露的信息则让人看到了曙光。据悉,方案将鼓励专家在完成基本医疗服务之后的业余时间,自愿兼任完全遵循市场规律的医院“特需服务”,或应聘社区坐堂行医,抑或吸引社会资本自己办诊所办医院,满足更多患者对专家的求诊需要。
该政策意味着,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可以在兼顾医院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四处行医,从而使医生摆脱现有对医院的单位依附关系,成为自由执业的社会人。直接效应是平衡医疗资源,变“大量患者上北京”为“少数医生下基层”,既为基层百姓悬壶济世,又为基层培养人才,大大降低社会医疗成本,“看病难”问题有望缓解;间接效应是医生劳动价值的提升,“大处方”对医生收入的影响降低,“看病贵”问题逐渐可缓。
看点:公立医院改革 患者能得啥实惠?
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公立医疗体系布局和运行是否合理、公立医院服务是否良好、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就医感受。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将如何改?患者又能从改革中得到哪些实惠?
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改革干货】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专家点评】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长期以来,公立医院三个渠道筹资的方式存在若干弊端,一是逼迫医疗行业成为商品销售行业;二是让医院与厂商形成利益共同体,而不是与患者成为利益共同体;三是供方诱导需求的存在促使医疗费用上涨,造成不少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了病人遭受“医疗伤害”的风险;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业腐败的温床。因此,公立医院改革的最大“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道闸门,通过医保支付衔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患者感受】江西省新余市是国家第二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经常带儿子去医院的新余市民肖莉霞是改革后到医院就诊的第一批患者之一。她发现,改革后药价确实便宜了,比如以前卖33元的易坦静现在只要20多元,尽管儿科的专家号和诊疗费比以前增加了9元,但这9元全部由医保报销,所以改革还是让自己减少了开销。
强调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政策干货】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专门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专家点评】刘远立说,公立医院改革不是要革公立医院的命,更不是要整肃广大公立医院系统的医务工作者,而是要改革制约公立医院发挥其正常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从而让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变得更加“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医生感受】“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意味着医务人员将能够获取合理合法的收入,从根子上向‘红包’‘回扣’说不”。新余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陈英说,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会倒逼医院改进管理和服务,会激励医务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态度,从而让患者有更好的就医感受。
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改革干货】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各地要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专家点评】对于目前来说,分级诊疗是一个必选项,不可能跳跃这个阶段。“我们要反思,怎么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教授王虎峰指出,分级诊疗不是一种固定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资源配置使用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患者应该能够方便就医,基层有能力提供有质量的初级医疗服务。
【患者感受】在成都市蒲江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里,年近八旬、身患糖尿病多年的钟金文刚可以在“家门口”做透析了。过去县医院没有透析机,钟金文只能每周三次赶到70公里外的成都市透析。在实施分级诊疗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托管蒲江县人民医院,通过人财物“全面托管”的方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血液透析室。
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投入情况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为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财政2015年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11.24亿元。一是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9.3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三是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四是按人均每年3万元的标准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12万名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 2015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公布,这些年医改究竟改变了啥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这些年医改难道没有成效吗?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到2015年预计将比2010年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3.1‰下降到2014年的8.9‰,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0/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均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处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城乡居民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答:“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把改革推向纵深,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10年的35.29%下降到2014年的31.99%,为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年内有望实现降至30%以下的目标。主要成效包括4个方面:
一是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我国已经织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较20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2015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增加到500元左右,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比2010年(120元)增长了2.2倍。2014年3项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达到70%以上。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省级层面,我们确定江苏、福建、安徽、青海4省为综合改革试点省,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核心任务部署推进。市级层面,国家级联系试点城市从34个增加到100个。县级层面,已有75%的县(市)和76%的县级公立医院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内将实现全覆盖目标。在改革过程中,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30%左右,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基本保障了儿童用药。目前,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86%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建设、软件建设、服务能力都有了明显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持续提高,从2014年开始连续2年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新增部分全部用于村医。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为社会办医预留了空间,着力消除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障碍。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截至2014年底,民营医院达到1.25万个,比2010年增加了5478家,占医院总数的48.5%;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人次数达到16.8亿,占全国总诊疗人次数的22%,提前实现20%的规划目标。
8.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承担职工工资问题改革后政府应承担医院职工工资的百分此是多少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这样的,没有药品差价,把病床位的补助提高了 ,政府会承担医院职工工资的60%,其他还是自筹,政府的原则是不能因为改革医疗机构职工工资降低,待遇下降,还在试点中。
9.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补偿机制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
(一)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县级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合理控制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作用。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三)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调动企业生产供应药品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减少和规范流通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各地可在探索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县级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四)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10.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监管机制
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