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私立学校教学,可以一个学期就辞职吗
为学生负责,应该最低教满1学期,再考虑个人辞职的问题,执业道德问题。
⑵ 私立学校教师辞职问题
私立学校就没有这么麻烦了,只要你先礼后兵了,就不要担心了,想朋友你这样的情况,提前半个月通知了校方,而且已经做好工作的交接,是可以走的,如果你什么都不管的话,甚而至于随时可以走的,我觉得你已经算是负责任的了哦。顺便说一句,我曾经也是私立学校的老师
⑶ 我是私立学校的老师,工作压力太大,生病了,想辞职,但是学校不收我的辞职信,还说让我请长假,怎么办
算自动离职 ,不过我建议,不要这样做 对你自己不好 。你一个当老师的为什么不能走流程。这么随性。
1、辞职和自动离职从现象上来看都是你(员工)主动不干了。
2、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不管用人单位同意还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没有法律责任。
3、你所说的自动离职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这样不好,如果单位以旷工违纪把你开除或辞退,你的工作记录很不光彩,扣你的旷工工资和违约你也没办法,很吃亏。
4、法律规定自动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负责赔偿(包括培训费、安置费等)。如果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聘用了你而你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或者保险等能证明你和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这个第三方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到惩罚,哪个单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档案、保险在单位名下,麻烦,要把它们都转出来,如果单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长。
去你所在人力资源部提离职,拿好你的辞职报告。提离职后30天后自动生效。公司不能强制留人。
辞职不用单位批准,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辞职信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0天他们不结算工资,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
其实说到底,还是走正规的辞职手续比较妥当,别给自己和别人找麻烦,稳稳当当堂堂正正走人不是很好吗?(个人建议)
祝你好运!
⑷ 想辞职,在私立学校干活太累了。。。
如果自己目前没办法支撑自己去考研的花费,建议还是搞定现状,努力解决目前的生计问题,毕竟生活是很现实的,过好当下的,才能展望未来,有时候乜办法去及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真的很无奈,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残忍且现实,不过只要自己好好加油不要放弃,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⑸ 我想从私立的一所学校辞职,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是的,没签合同他们无权留你,要是签了,是要交违约金的
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容位即可,单位要求赔偿没有依据
辞职在社保和补偿方面有何保障性的规定的问题,
目前我省没有统一的规定,
且各市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由于辞职是个人主动辞去单位,
因此是没有补偿的。关于社会保险,
省级事业单位的情况是: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暂未缴纳社会保险;
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缴纳,
这两类单位的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当到劳动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去办理之前工龄的
“视同缴费年限证明”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需要缴纳。
在你办理辞职手续时,
单位应当替你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
希望以上答复你能满意。
⑹ 在一所民办学校做了一个多月的老师,想辞职。
一个月的时间,应该还不足以让你全面了解学校的管理运行,也不足以证明你对学校的适应度,回既答然已经能够入职,说明你也是经过考试面试得到学校基本认可的,所以,还是再坚持一下,感受一下教师岗位,客观对自己做一个评价,之后再确定去留。另外,民办学校从客观上讲,肯定是要比公办学校的压力大,还是要看自己是否能承受。
⑺ 从私立学校辞职后心里空荡荡的,很难过,之前一直盼着辞职
老师虽说职业很神圣,可也是人,没有必要为了不开心的工作环境让自己忍着,时间久了对自己对学生都不好。也许是换一个环境的时候到了,没关系,调整两天重新开始。外面的世界很大。
⑻ 私立学校工作压力大,累,待遇低,想辞职
工作压力大,才能更好的磨练自己,让自己成长,更重要的是积累工作经验,这样辞职之后,才能在更好的平台上有发展机会。
所以建议先不要怕累,让自己多积累经验,同时积极准备招考,一有招考机会,再考虑辞职。
⑼ 我是一个私立学校老师,想辞职(不想30日内通知),需要赔偿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与之相近的规定有:
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⑽ 私立学校入职需要离职证明么
离职抄证明只是为了避免双重劳动关袭系造成的双重用工,日后发生工伤,或者社保重复缴纳什么的都会很麻烦,但是实际中,就是会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所以其是不是在上一家单位离职已经不是很重要的了,比如原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就在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他们还是可以重新就业的;或者下岗人员,有些和原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社会也会鼓励他们的再就业,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开离职证明,因为压根就没有离职, 只要让员工书面保证若因双重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员工自行负责就可以了(当然,属于离职而开不出证明的,就要其诚实告知,否则因欺瞒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员工自行负担,且单位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