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区配套幼儿园合同到期开发商回购并且移交给公立幼儿园,原来幼儿园老师怎么安排
一般来说,原有幼儿园教师自己重新择业,公立幼儿园不负责安排原有教师的工作。如公立幼儿园因师资不足,需要临时聘请的,可以从中选择优秀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⑵ 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就一定招小区的孩子么
不一定,只要属于划区内的都可以都。
现在新建设的小区,一般都非常重视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比如幼儿园,好的小区在建设的时候,都会为本小区建设一个幼儿园。
⑶ 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应该无偿移交给政府吗
您好!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小区里面配建的幼儿园,必须把用地和产权无偿移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法律依据如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 41号):“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城区在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时,要规划和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小区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应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4号):“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小区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县(市、区)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擅自改变其用途。”(湖北、宜昌只是拿出来举个例子)
看了以上文件,就很清楚了:要盖房子吗?可以,但小区内必须盖一所幼儿园。盖幼儿园了吗?哦,不错,那幼儿园应该被政府无偿占有。
地产商冤不冤?地是我买的,各种证照是我办下来的,跑政府各个部门跑断了腿,盖了一座幼儿园,产权还是别人的。
打个买肉的比方吧。你去屠夫那里买肉,屠夫说,买肉可以,交足了肉钱,肉可以给你。你满以为给了钱肉就是你的了,但是屠夫说,慢,你买的肉,里面一部分要做成五花肉。你满以为做了五花肉就完了,但是屠夫说,慢,你做的那五花肉得端过来我吃,你别想沾一点腥。
再看看这样的一条规定,就会知道上面那个比方有多贴切了:
《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宜昌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宜教发〔2012〕7号):“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区教育部门负责管理配建的幼儿园资产,并代表本区人民政府接收、管理、使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教育部门接收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在区教育局名下,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
妙就妙在最后一句“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上面。就是说:你花钱买地、报建、报规划,还按照要求花钱建了一座幼儿园,那还远远不行!你还得屁颠屁颠地把产权证办到政府部门的名下,迟了一点还要挨板子。也就是,屠夫说,红烧肉,妈了个逼的做好了没?做好了乖乖地给小太爷端过来!他要是一发火,劳动玉趾亲自过来端的话,您要掉的可能就不止是红烧肉了。
别以为这样可以整治地产商,可以为百姓造福。地产商掉了一块红烧肉,不会在别的地方刮出一块来?商人能够刮谁,还不是买家!地方政府靠着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把已经卖了一遍的地又给套了回来,还得了一栋免费派送的名叫“幼儿园”的房子,得了这么大便宜,教育经费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总可以少收人家学生一点学费了吧?但是,普天下孩子的父母都知道,门儿都没有!
房价被控制得不那么疯涨了。但是,孩子们没有能力支付而由父母们支付的教育费用,是不是还在疯涨?政府说,你他妈搞房地产开发的真没良心。孩子们、孩子的父母们是不是可以说,你他妈那谁谁谁比开发商心更黑。红烧肉都有人送你嘴里吃了,你他妈还惦记着那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喜羊羊,灰太狼都比你经饿都没你那么贪心。
法律是怎样的呢?看几条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更是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和政府的那些“意见”,明显有冲突。法律说你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意见”说你的那些东西不是你的,是他的。
矛盾就矛盾在公有和私有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容侵犯,放到现代社会大约是没错的,放在西方世界大约也没错,但是放在中国——即使是当下的中国——大约就对不了。从斗地主的那些历史就知道,地主、资本家在几十年前都被打倒了,他们的家产全都被公有化了。之后呢?不仅土地公有,而且资源国有,也就是说:地,没你份了,国有的;教育,没你份了,国有的;医疗卫生,没你份了,国有的;石油,没你份了,国有的;通讯,没你份了,国有的;交通,没你份了,国有的……此处省略一万字。
别以为他们斗的都是地主,打倒的都是资本家、剥削阶级。今天打倒了他们,明天打倒的就会是你。动脑子想想,人家那么大一个家族、那么大一个企业,说充公就充公了,你这么一个人儿,治你还会费一根手指头?也就是说,今天,大老板名正言顺花钱买的地、盖的房子要无偿移交,那么明天,小老百姓的身家性命说无偿移交就要无偿移交。
在公权面前,私有领地的围墙脆弱不堪,甚至形同虚设。
法律规定了,你名正言顺的财产不受侵犯。政府同时有规定,它想要的东西随时可以去你家里拿。
比如,你在家里睡觉,推土机从外面来了,说你睡的地方要用于公共建设,你怎么办?在中国,你会不会以法律为准绳,去状告政府呢?在现阶段,基本没有人认为这是明智的,所以更多人选择上访、跳楼、自焚。
地产商的能耐再大,从屠夫那里买了肉,还弄了几张猪肉使用证、切肉证、煮肉证、烧肉证等等,来证明自己合法地占有猪肉。但是,那有用吗?别人一张文件,就能堂而皇之地要了你的财产。地产商大约也很聪明,自然不会以法律为准绳去状告屠夫,因为那样的结果只怕比自焚还要惨。
那几份文件,不是法律,但是有些游戏还真不能按法律的套路来。你敢维权吗?你敢抗诉吗?不敢,没人有这胆子,公权太厉害,说无偿占有你,你就得乖乖地把自己洗剥干净了自己个儿躺在盘子里面送给它。但是,谁都知道,地产商们肯定不愿意乖乖地把自己买的自己做的红烧肉乖乖地送到屠夫嘴里。怎么办呢?协商。一协商,很多内幕就可以猜想到:
红烧肉可以不给,但是好处不能不给。好处费将由谁来支配,将花在哪里呢?答案是:好处费将会转嫁为开发成本,转嫁为老百姓的负担,但好处费不会用于教育开支。
⑷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小区受益吗
不是,由教育局管理,有可能会优先考虑小区需要。希望您能满意。
⑸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可以正常出售
1、小区配套幼儿园,需要看具体项目,如果该小区在规划报建的时候,已经规定作内为公立幼容儿园,归属政府的话,是不可以出售。
2、如果产权还是归开发商,只是政府规定要求作幼儿园,只要证件齐全,那可以正常出售,但出售后还是要租给幼儿园方(毕竟是政府规定要求)
3、如果非政府性要求的,是属于私人幼儿园,那当正常商铺交易就可以了;
4、办了个人不动产权,产权就属于你的个人,正常是不会回收;如果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看你的建筑物是否达到安全指标,如安全,则只需要补当时的地价就可以了,如不安全,那就只能拆迁了。
⑹ 2019年小区配套幼儿园该怎么做
“现在很多小区有来配套的社区幼源儿园,但质量差异比较大,有些收费高。社区配套幼儿园如何办成普惠幼儿园?华德七巧幼儿园装饰觉得幼儿园是孩子的启蒙阶段,主要要求教师有爱心,是正规幼教专业毕业。同时,好的幼儿园在保证教学和配套设施质量的前提下,学费有所下降。孩子也更需要一个幼儿园良好的教育环境。很多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环境还是很传统,空间布局不合理,没有创新,满足不了孩子的心身教育发展。在这里建议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都应该进行重新幼儿园改造装修设计。一个幼儿园的环境好与坏,都直接影响后续的招生情况。如果需要幼儿园装修设计不妨看看华德七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