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急!!!公办教师工作一年辞职的违约金问题
您确定是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据我所知,公办教师都是与教育局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学校。
所以请您讲清楚您学校的性质,是否是公办,您是否是编内
还有,需要了解的是您是否是定向培养的教师(就是那种大学学费减免,毕业后一定要从事教育工作的)。
如果以上两者皆否,那么恭喜您,您辞职什么都不用陪,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试用期3天即可)拍屁股走人就行,学校顶多是不愿意人才流失,吓唬吓唬人,任何人在校长的位置上,都可能这么去吓唬人,不过实质上的手续,正规学校是不会乱走的吧。
说到违约金,如果不存在违约金,学校是不会费力劳心告您的,再者,作为事业单位的学校,是不缺这个钱的,他们只是不想让你走。。(一般正规企业也一样,不会有企业里的人闲到为了几千块违约金打官司...
PS:这个。。不一样的,正式编制的教师,都应该和教育局签合同。这个可能各个地区不太一样,就不深究了。
但是,您的档案是在教育局吗?好好查查。再者,现在档案的调转,是听调入单位的,只要调入单位开了调函,调出单位的办事人员就会办理调出。
教育局干什么为难你呢?好好想想..其实不过是人的问题...您如果总是怕教育局,直接问教育局不好吗?跟他们咨询咨询,套套关系。如果真的您的档案在教育局,教育局不放,就送送礼,走动走动,有些事情,还是要走人际。
『贰』 请问,教师毁约问题
要看当时你们的协议内容
『叁』 公办学校教师,违约要求我交5万违约金,请问合法吗
已经同意辞职的,有什么违约金?你看看辞职文件上有没有关于离职的相关赔偿版约定?另外,权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离职与公办和私人无关,只要单位同意离职,什么违约?不能离职成了卖身契了。 你可以到劳保中心咨询,如果他们解决不了就去上一级教育局咨询,县里的就去市教育局,市劳保中心咨询。市里的可以给省会劳保中心咨询省里的规定。打电话咨询即可。
像这种合同上没有的规定,不用理他,难道还扣你的证件或者不办理其他业务。
我一同学就是在省会城市的重点小学当班主任,后来不想干了,没听见她说什么违约金。
『肆』 公办教师辞职违约金
已经同意辞职的,有什么违约金?你看看辞职文件上有没有关于离职的回相关赔偿约定?另外,按答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离职与公办和私人无关,只要单位同意离职,什么违约?不能离职成了卖身契了。 你可以到劳保中心咨询,如果他们解决不了就去上一级教育局咨询,县里的就去市教育局,市劳保中心咨询。市里的可以给省会劳保中心咨询省里的规定。打电话咨询即可。
像这种合同上没有的规定,不用理他,难道还扣你的证件或者不办理其他业务。
我一同学就是在省会城市的重点小学当班主任,后来不想干了,没听见她说什么违约金。
『伍』 公办教师教师辞职需要交违约金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网络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陆』 公办教师教师辞职时需要交违约金吗
不需要。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单位花钱提供了第三方培训并签订《培版训服务期合同》,或者与员权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员工中途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没有这两种情况,学校仅以教育局规定为由要求扣违约金,是违反劳动法的,也就不需要交。
教育局的规定不能超越劳动法。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是适用于学校这种事业单位的。
其次,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不需要单位批准或者同意,所以,只要提前向公司出具一份辞职报告,做好工作交接,一个月之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柒』 事业单位教师辞职,教师要赔给教育局毁约金吗
完全不需要。你的档案应该在当地人才中心,去问一下。如果教育局硬是不放你们,可以向人事部门提起人事仲裁。解决不了的话,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们完全可以胜诉的。
『捌』 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辞职 违约金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法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玖』 公招教师的毁约问题
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
『拾』 事业单位在编教师辞职被要求付违约金合法吗
事业单位在编教师辞职被要求付违约金是否合法,取决于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是否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只有专业技术培训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而涉及劳动关系解除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只有违反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约定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事业单位在编教师辞职,学校或者教育部门对其进行了专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反之,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10)公立教师毁约扩展阅读: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
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
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
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