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用地申请书怎么写有范文吗
给教育局
2.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表如何填写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1、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关于×××学校的申办报告
XXX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
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表1:九江市拟批民办学校概况表学校名称举办者姓名
(或单位名称)校址举办者身份证号(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电话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称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学校负责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简要)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内容办学形式办学规模办学规模数(班)在校生数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占地面积(平米)校舍建筑面积(平米)自有:租用:自有租用:现有图书现有教学设备折合人民币现有实验实习设备折合人民币注册资金(册)(万元)(万元)(万元)出资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举办者联系电话申办日期年月日资产来源说明举办者及学校首届董事会成员签名注:表后粘贴①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复印件;
②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民办初中要求政府提供教育用地的报告范本
教育用地是国家教育部门申请专门用于建设公立教育机构的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和当地政府协作办学,是唯一获得政府教育用地的途径。全私立的学校只有自己买地。
4. 民办学校申请教育用地的报告
随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办学条件的改善、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和教育资源的逐渐优化,为我校教育创造一个更为和谐的发展环境,以及随着学生人数的逐渐增多..
5. 教育用地申请报告
怎样写教育用地申请书
这样可以么?
6. 民办教育用地怎么审批
民办教育用地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的,当场开具《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申请材料接收单》;
对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并
2、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查勘,出具《考察报告》,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4、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到区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等手续,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备注:
申请筹设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持法人登记证书、法人公章)到金牛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勘,提出审查意见。
同意筹设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予以书面说明理由。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达到申请设立的相关条件后,按照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程序办理。
(6)公立高校教育用地申请书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设立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以下称幼儿园)、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和行政负责人,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
4.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开办注册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5.符合《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设立不得低于《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川办函(2002)75号〕),同时,幼儿园应按《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