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叫教师的体制体制内的教师可以去私立学校么体制可以是自己学校定的么
被公立学校录取算是进入“体制”,考取资格证到学校正式上班算是体制内回
工资来源是国家答,更确切来说是纳税人
体制内工资大部分(除偏远地区)都低于私立学校,也不一定,要看情况而定
工资多少要看地区贫富程度。一般来说东南部发达地区工资肯定相对高
『贰』 深圳实验学校是什么体制公立还是私立,或者半公半私在深圳所有学校中能排第几
是公立学校
但是它有很多部分
幼儿部,小学部,中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08年以前它除了回高中部以外是答以半公半私
但08年中学部突然改公立收费
我是中学部学生 今年刚毕业
其他部我就不清楚了
实验在深圳名气很大,起码前三
但是那个成绩都是又高中部创的
因为我是刚毕业的中学部的学生
所以我知道普通班有不少学生分数都达不到第一批高中
而重点班却直升高中部
可以说差距颇大
但是如果从中学部直升高中部是比中考考进去容易的
我们很多直升上去的同学最后中考因为放松或各种原因
成绩远远达不到高中部的分数线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叁』 请问企办民助办学体制的事业单位的性质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企业单位。
1·特征: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目的不是为了营利。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3·行业分布:
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9)法律服务业;
10)其他。
『肆』 私立学校的管理
多年来,人们公认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存在政府“统得过死”的弊端。为此,舆论界不断发出教育行政部门“放权”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呼声。在此期间,也曾有不少“放权”举措出台,问题是至今仍未跳出“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死而再放”的怪圈。可见,问题的症结不仅在于政府放权,还在于政府把权放给谁,怎样保证“放而不乱”?多年的教训表明,教育行政体制改革若没有相应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措施配套,很可能落空。
在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中学和小学先后实行的学校行政制度有:校务委员会制(1949-1952)、校长责任制(1952-1957)、共产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58-1963)、地方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63-1967)、学校革命委员会制(1967-1978)、共产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78-1984)、共产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4),以及校长负责制。这种演变过程,一言以蔽之,是经历在名副其实的校长负责制与名不副实的校长负责制之间长期徘徊之后,长期定格于校长负责制。
“校长负责制”仿佛是1952-1957年间“校长责任制”的同义语。不过,其中也可能有微妙的差别。“校长责任制”意味着校长对委以责任的上级部门承担的责任,而“负责人”的含义近于“领导人”。只是这种差别甚微,可以不计。不过,这也不只是一个用语问题。因为尽管所有学校都少不了有“校长”岗位的设置,而在不同国家,校长的身份却不尽相同。关于这个问题,容后再议。
自然,“校长负责制”作为一种学校行政制度,不限于校长职责的设定,还包括相应的学校内部不同管理层级职能的划分。说到我国行之已久的校长负责制,其实,它实质上是“一长制”。有一句格言,叫做“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它至今仍广为流传,正由于它是这种校长负责制恰当的注释。
我国学校管理制度的沿革,虽然证明“一长制”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特殊的教育历史的选择,问题在于为了变革现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权下放给谁?如把权下放给校长而无完善、有效的学校自我管理与监督的机制与其配套,其结果究竟是“一放就活”还是“一放就乱”,势必取决于校长的人格,取决于校长的“好”与“坏”,而关于校长的选择,学校中的芸芸众生又无权过问,只能诉诸教育行政长官的决断。正由于这种格局不甚可靠,才使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学校管理体制”与“学校行政体制”似乎是同义语,其实,这二者是用不同视角看待同一问题。后者是行政学、法学概念,着眼于学校系统的结构与管理权限的划分,前者是管理学的概念,着重考虑的是学校系统的管理功能。尽管它们属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两种不同的学校管理价值取向,倒都是考虑学校管理问题不可忽视的视角。这里依从我国习惯,权且称为“学校管理体制”。
涉及我国现行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自然宜从实际调查入手,而在实际调查之前,不敢妄言。这里所能做到的,充其量是通过对这个问题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揭示有关学校管理体制问题的主要层面和种种可能的选择,权作这方面调查与研究的参考。
所谓“学校管理体制”,主要指的是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主体的构成、各级行政权力主体之间管理权限的划分的制度。无论是行政权力主体的构成还是行政权力的划分,都可能有不同的选择,从而显示出不同学校管理体制的区别;同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又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相关。一定的学校管理体制,首先是教育行政权力主体与学校行政权力主体之间权力分配的结果。
一定的学校管理体制对实现学校管理功能的影响,最为深刻,最为持久。因为个人在既定的体制面前往往无能为力,而一种旧体制的变革与新体制的建构,却抵得上无数个人努力的结果;然而学校管理体制即使有效,仍不意味着学校管理功能的自然实现。不过,这里只讨论学校管理体制问题。
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结合,解决更多侧重于教育公平问题的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的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和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因此,“培养德、智、体等几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都必须坚持的办学方向。但是,部分私立学校的办学方向却有悖于此。因为私立学校强调升学率,整天抓文化课教学,忽视学生的能力和特长的发展以及培养,说严重一点,这就是抹杀学生的天性和纯真的心性和创造力。例如,对极少数私立学校,尤其“贵族学校”来说,究竟谁能享有受教育权,完全取决于金钱的力量。正象人们所评论的那样:“校门八字开,无钱莫进来。”又如在教学内容方面许多私立学校往往片面强调热门科目,而对诸如政治、道德、历史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关的科目和内容相当轻视,甚至根本就不开设;再如在培养目标上,有些私立学校口头上称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人才,而实际上却是以非常奢侈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造就着一批“小贵族”。
如有的私立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职责与义务不明,都是校长做主,虽然有时说讲民主,可最终还是校长一言堂。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又如有的私立学校没有应设的董事会组织,其党、团和学生会、少先队等组织也不健全等,即使有,也是形同虚设。
『伍』 如何填写民办培训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填写民办培训学校内部管理体制需遵循以下方面:
一、对于“学校管理体制”的界定
关于“体制”,存有诸多的解释。有人认为,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制度。也有人认为,体制是指组织中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等组织制度的体系化。更多的人认同体制是一种组织制度,它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组织机构的设置,二是组织机构之间隶属关系的确定,三是权利责任的划分。
在制度化教育体系建立并日趋完善的今天,各国的教育组织机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进行的管理组织机构,即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依据教育法律和隶属关系对学校进行外部的宏观管理。
另一方面是指开展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即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机构,依据规章制度和权利职责对学校进行内部的微观管理。
这样,教育行政组织(包括学校内部的行政机构)与有关教育规范相结合,就构成教育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无疑是教育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确立学校内部管理结构与过程的组织制度,反映着内部管理机构与人员的地位、权责范围及相互关系。
在学校管理实践过程中,它是学校内部各种组织机构与相关规范相结合的产物。
二、民办学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在发展民办教育的“十六字”方针中,“依法管理”是重要的一环。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管理状况,无论是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
还是学校内部的微观管理而言,都不尽人意。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力量薄弱,对学校办学资质审查不严,对财务监督不力,对教育教学管理缺乏有效的指导。与此同时,不少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比较混乱,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一是科学决策机制不健全,相当数量的民办学校采用“家族化管理”的方式;二是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学校甚至连基本的财务帐都没有建立;三是后勤管理混乱,不少学校食堂卫生条件比较差;四是学校医疗保健问题突出。
校医的职业水平和职业资质大多不符合有关规定,对相关药品的价格、质量等缺乏应有的监督与管理;五是校舍安全方面存在隐患,不少学校在建设过程中抢时间、赶进度,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学生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场所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不完备……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三、加大民办学校的外部管理力度
造成民办教育管理不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民办教育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对此,可采取以下加强和改进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如教育、财政、人事、劳动、物价、税务以及国土部门等在发展民办教育中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学校设立审批等。
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基教、职教、高教、财务和教育科研等管理职能部门,要把民办教育作为自己业务管理的组成部分,承担起相应的民办教育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2、实行民办教育保证金制度,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
设立民办教育保证金,以民办学校教师年工资或半年工资为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取并统一管理。学校存续期间,一次性交纳民办教育保证金,用于防范办学风险。学校依法终止时,所交保证金归还学校法人。
同时,通过财政拨一部分、民办教育税收返还、社会捐赠以及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方式筹措资金,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奖励。
3、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一是对民办学校的教师培训和教学改革的指导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统一管理;二是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每年进行一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广告管理。
4、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除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外,严禁民办学校以建校基金等名义收取其他高额费用。
二是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民办学校的资金要自觉接受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加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尤其要按照规定将必须提留的资金按标准留足,不得挪作他用,避免教育资金流失,确保学校健康运行。
三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外,还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财务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可联合进行财务年审。
5、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参与民办学校监督、检查、教育评估以及风险评估工作,在信息服务、招生咨询、政策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最终形成政府实施法规政策和宏观指导、中介机构提供各种中介服务和学校自主办学、自主管理的三级民办教育管理体系。
四、完善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如果说优化外部环境的主动权由国家和政府掌握着,那么强化内部管理则完全可由民办学校自己做主。如何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促使学校的内部管理尽快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成为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完善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涉及到确立董事会的法律地位、扩大办学自主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校本管理等诸多方面,为了避免重复,这里简单介绍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全员聘任制——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教育教学的工作量,参照编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定编、定岗、定员”,全体教职员工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聘,在学校与教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这样把适度的竞争机制引入教师队伍管理。
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人才流动机制,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素质、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与优化,从而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岗位责任制——从学校整体目标出发,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具体任务。
职责、标准及其权益,促进“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统一。彻底改变学校人浮于事、工作推委、相互扯皮的现象,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人人愿做事,事事能做好”。结构工资制——为了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优质多酬”的分配原则。
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多数民办学校在分配制度方面实行结构工资制。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学校根据教职员工的岗位、职务、职称以及工作质量的不同,发给不同的工资待遇,拉大教职工收入分配的差距。
教师的工资一般由岗位(工作量)工资、职务工资、职称(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工资以及课时津贴等部分组成。在分配过程中坚持工资待遇与工作的数量、质量挂钩,重实绩、重贡献,并注意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优秀人才倾斜。
考核奖惩制——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制度,既是执行岗位责任制的保证,又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职、升级提供依据,为实施奖惩打下基础。民办学校实行奖惩制要注意做到几个“结合”,即年终奖惩与教师的年度考核相结合。
平时考核要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要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要与领导考核相结合。这样,才能客观公正,取服众人,收到奖惩的积极效应。
『陆』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管理差异
国办和民办的区别还有那些呢?
1、师资上的区别
师资力量上有些民办院校的确不及国办,但是少数非企业性民办院校则不同,其讲师大部分是高薪从重点大学名牌院校聘请。再者就是老师对学生的责任心上,国办院校就稍逊一筹了。毕竟民办院校教师的工资分发是由学校统一调配,并不像国办大学的教师是在编制人员,吃着所谓的“铁饭碗”干好干孬一个样,教好教坏无所谓。所以民办院校中的教师一旦出现教学上的失误,将会直接影响他的薪酬或者是工作岗位,所以民办院校的教师相对要更上心一些。
民办院校的外聘执教教师相对来说也具有一定得优势。因为学院的评价对他们的评优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一般来说都会更尽心一些。
2、学校的管理上的区别
民办院校相对于国办院校来说知名度美誉度要更重要一些,因为学院的生存是取决于在校生的多少。生源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学院的发展,为了保证充足的生源民办院校的管理会更加的严格一些。在大学这种宽松的氛围下更利于学生真正放下心来进行学习,为未来而奠定基础。而国办院校管理则不同,他们可以不去顾及在校生的多少,因为他们吃的是国家的口粮。
3、就业上的区别
国办院校重视的不是就业而是学生的考研率,或是学位的取得率。民办院校为了生存必须保住学生其就业的安排,较国办院校来说要好的多,毕竟我们上学的最终目的是找到一个适合我们发挥的环境,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将来更好的享受生活和孝敬一直为我们辛勤劳作的父母。从这点上来讲民办院校就要好一些。
『柒』 “国有民办”到底是什么样的办学体制
“国有”指学校性质属于公办,政府办学,学校上级单位是教育局,校产、土地属于国家.
“民办”指主要指资金来源,政府不负责学校正常运转所需资金,包括办公金费、教师工资等,由学校自筹资金,可以吸收社会资金作为学校运转的资金来源.再有就是教师、职工聘用制,与企业差不多.学费相对纯公办学校要高一些.
现在国家已经不允许这种利用国有资产,运用民办机制办学的行为,规定学校“非公即民”,还存在的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
『捌』 民办官助体制是什么意思
民间注资,官方政策扶持,本质是一种民间行为。
『玖』 想去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班,不知道他就近是什么体制是公立还是私立
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我们这边大部分中心是归医疗集团管的。也有民办公助的。考进去的一般都有编制,不是考进去的都没有编制。
『拾』 如何解决目前学校体制内外,公立私立和家教游击队,的博弈
减负,是笑话!
高考和中考的指挥棒在那里,何谈减负?实在应该狠抓教育,比如加紧学校内的适当有偿辅导,才是正策。把学生往校外机构推,实在是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