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医保大病怎么报销
一、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三、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于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其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在起付线以上的,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60%报销
3、10万元以上的,大病医疗保险可按照70%报销。
(1)2014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扩展阅读:
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参考资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
② 2014年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许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课程:http://www.zgsydw.com/henan/20150615/111091_1.html
2015年许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70人考试公告:http://www.zgsydw.com/henan/20150613/110839_1.html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许昌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③ 神经衰弱晚上睡不着吃阿立哌唑有效果吗你好,我儿子在2014年在一家公立医院里面设立的私人办的精神科
你的儿子就是复神经衰弱制,是体质虚弱导致的。他没有其他的疾病。要是不放心,可以到公立医院看看。
私人的诊所,还有挂靠在公立医院的私人诊所,现在都是违法的。他们就是卖药挣钱。
孩子是作息没有规律,需要养成好习惯,定点上床。每天至少运动一个小时以上,保持好的心态。
④ 2014年合肥长丰大病就助有哪些病种
各县(市)卫生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
现将《合肥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从8月1日起执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抄送:省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
合肥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2014版)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意见》(卫农秘〔2013〕790号)和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进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卫农合〔2014〕6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合肥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4版)。
一、按病种付费工作执行范围
按病种付费工作是全省今年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因此所有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都要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即分为“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两类管理,其中“公立医院”指市卫生局第一至第三批批准的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以及安徽医科大学巢湖医院、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巢湖市骨科医院;“社会办医院”指第四至第五批批准的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
本次实施按病种付费病种、基金定额标准及个人自付比例的确认,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参照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方案,并对各医院以往已执行及今年新申报的病种进行全面梳理,予以重新规范后执行。各公立医院凡收治本方案确定的100个(组)病种,均应实行按病种付费政策;社会办医院在确定的80个(组)病种中依据按病种管理原则,实行定病种定点救治(详见附件1、2)。本方案印发后,以往有关方案一律停止执行。
二、按病种付费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执行按病种付费。
1.患者须参加新农合并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2.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按病种付费范围含各病种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不同手术方式及使用的医用材料,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以下情况,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收治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
3.在一个参合年度内,患者同疾病诊断、同治疗方法,在市级定点医院中,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再次住院,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标准大幅提高的,市级定点医院报经市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
(以上四款为公立医院执行的政策)
5、社会办医定点医院在一个参合年度内,收治患者同疾病诊断、同治疗方法,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再次住院,按自费处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收治按病种付费(管理)以外的病种,各县(市)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三)病种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和个人自付比例。
1.定额标准:参考全省医疗机构的费用水平以及市级定点医院2013年以来费用水平,经多次征求县(市)统筹地区及市级定点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按照各病种定额标准,新农合基金实行定额支付(又称“打包”付费)。支付比例:公立医院重大疾病为65%,普通疾病为45%;社会办医院重大疾病为50%,普通疾病为45%。肝豆状核变性、重型精神病、血液透析等特殊疾病除外。
3.患者付费。以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为基数,患者按本方案规定的自付比例,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公立医院重大疾病为35%,普通疾病为55%;社会办医院重大疾病为50%,普通疾病为55%,肝豆状核变性、重型精神病、血液透析等特殊疾病除外)
4.市级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
5.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定额标准×2)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普通疾病按照40%,重大疾病按照60%),另外追补给市级定点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农合基金定额支付。
三、住院、报销与结算流程
(一)住院。患者携带参合证(或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经审查患者参合身份与实际年龄,对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标注“市定按病种付费”类别。患者须按病种定额标准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缴预交金)。
(二)告知。市级定点医院临床科室收治按病种付费患者,须以《合肥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知情同意书》(附件3)的方式,告知患者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补偿政策。
(三)报销。患者出院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医院HIS系统应选择“市定按病种付费”补偿类型和正确的治疗方式传至新农合县级平台进行联网结报。患者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不论何种原因,凡不执行即时结报的,统筹地区按照县级医院同病种基金支付定额进行补偿。
(四)结算。市级定点医院按照省新农合信息系统提供的电子表样,完整填写或HIS系统自动生成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按照网上即时结报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四、其它要求
(一)各统筹地区须严格认真审核市级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执行情况,做好审核与结算新农合定额补偿费用工作,简化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医院的垫付资金。对有串换诊断、分解费用等违规行为及无故不实行即时结报的,新农合基金核减所涉及病例当次住院新农合基金实际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二)市级定点医院须于8月31日前完成HIS系统按病种付费项目匹配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病种的临床诊疗规范或者临床指南,合理收治,合理诊疗,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管理规定,保证执行率不低于20%;除患者证件不齐等特殊情况外,对按病种付费患者一律实行即时结报,规范结算率100%。
(三)建立按病种付费激励奖惩机制。按病种付费病例实行单独统计分析、管理考核,其医药费用不列入该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次均药品费用、次均材料费用、次均检查费用、可补偿费用、目录外药品比例、药占比等新农合监测、考核指标的统计范围。凡符合按病种付费政策规定的,新农合基金定额支付,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疗机构应将按病种付费结余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奖励规范诊疗、积极控制费用的诊疗组和医务人员。凡违反市卫生局卫农合〔2014〕65号文件有关按病种付费违规费用核减规定的,新农合基金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医疗机构承担,核减费用从该医疗机构新农合即时结报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市卫生局每季度对各医院按病种付费执行率予以通报。
(四)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市级定点医院都要广泛宣传、告知、解释市级按病种付费政策。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以入院时间为准)。
附件一:合肥市新农合市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2014版)
附件二:合肥市新农合市级社会办医定点医院按病种付 费(管理)病种定额及基金支付定额(2014版)
附件三:合肥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