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多少人党支部可以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员人数7人以上50人一下百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度版员会,由权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选副问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的设置,应根据党员人答数和工作需要作出具体决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版,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组织委员权、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⑵ 学校有无必要配备专职党组织副书记
学校是否有必要配备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要看学校的办学规模。
⑶ 学校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可以吗
不可以。
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协调关系,一个人咋给自己协调?所以组织原则上不允许这么兼职。
⑷ 有党委编制的学校党支部书记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政策
这个要看上级是怎样确定的,有的享受校长待遇,有的享受中层待遇,各不相同,主要看当地的教育局是怎样确定的。
⑸ 一所有1300人的初级中学,学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否享受岗位津贴的“双肩挑”待遇
我表达的方式也许不正确,但意思是正确的,您只需要理解意思就好!
因为对市编制办而言,学校的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设置里是没有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职数的,而校长和副校长是有专门的岗位职数的,也就是说,你这个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是有名无实,分工上是领导,但待遇上是不承认的。(通常在基层单位这样的情况很多,大家要么图个名,要么图个实际)对国家单位而言财政工资和津贴均是按照市(县、区)编办核定的行政或者事业岗位来发放。这跟你学校多大没有关系。
举个例子,县级单位里所谓的“科长”,无论从岗位还是从实际工作中,履行的都是科长的职责,但这只是个称谓或者说是岗位,但级别仍然是科员,是不享受科级待遇的,除非可以将级别也同时晋升。。其实这个例子跟你那个情况也有所不同,因为行政或事业单位是按照级别定待遇,而学校本身是没有级别的,所以是按照岗位定待遇的。道理基本类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