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校晨检五检的内容
(1)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异常、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校医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
(2)二听:听学生和(或)家长的描述;
(3)三问:每天了解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异常症状或体征、家中有无成员出现类似症状;
(4)四查: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易高发,晨(午)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传染病普遍症状),是否出现脸、胸、背等部位疱疹(水痘症状),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腮腺炎症状),手、足、口腔等部位皮疹或疱疹(手足口病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流感)。
(5)五测:特定情况下,需要对体温进行仪器测量。首先,教师本人要进行体温测试,并有体温记录。然后,在适当场所(校园宽阔地带)指定专人用红外测温仪对到校学生逐个进行初测,随到随测。发现体温异常者,带入隔离场所,由专人用玻璃体温计对该生作体温进一步测试,无异常方可进入教室。对进入隔离场所的学生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之间要保持3米以上距离,让学生佩戴口罩(由学校提供),教师要做好自我保护。
(6)六追踪:对缺勤的教职员工由学校负责登记和追踪调查。对缺课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情况并登记。校医或保健教师对可能患传染病的学生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同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㈡ 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有哪些项目 要注意什么
一、
体检流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哪些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二、
1、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当天因为抽血不能进食早餐。
6、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㈢ 2020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什么时候开学
2020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开学时间是9月1日。
上海市中小学将于9月1日开学;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从9月1日起,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自行确定具体开学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原则上应在开学前14天在沪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高校、中职校师生员工应至少在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观察。
上海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聚集性活动,暑假期间学校暂停军训、夏令营、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
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对于赴国内其他地区的,要向学校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应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沪。
(3)中小学晨午检扩展阅读
秋季开学学校要做好返校健康管理:
上海市教委学校要求要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强调秋季开学学校要做好返校健康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返沪后严格执行本市相关管控措施;延续实施和完善入校测体温、晨午检、消毒通风、因病缺勤缺课每日直报等防控机制。
㈣ 如何有效做好晨,午检工作培训心得
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校、托幼机构是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要场所。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监测,实施晨(午)检制度,是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促进学校、托幼机构中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重要手段,对于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各类传染病的防控,规范晨(午)检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我县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校(园)切实遵照执行。
一、组织实施
(一)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下同)、托幼机构的组织、管理和督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技术指导和督查。乡镇卫生院等辖区医疗机构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工作。
(二)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有一位校级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晨(午)检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晨(午)检的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他的具体职责为:晨(午)检的技术指导、相关表格填写、疫情报告工作,晨(午)检情况的复核、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全面掌握学校传染病发生情况。
( 三)中小学校的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工作由每班班主任负责,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工作由保健人员和班级教师共同完成。
二、晨(午)检的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性晨(午)检
在当地未发生特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未接获有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时,应当进行日常性晨(午)检。
1.中小学校的学生可采用集体询问的方式进行晨(午)检。在晨(午)课前由班主任负责询问、观察本班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身体有异常症状(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者领其去校医务室由校医或保健教师进行详细检查后督促其去医院诊治。
2.幼托机构采用入园前晨检和入园后巡检两种方式。入园前晨检:在校门口设检查台,由保健人员对儿童和家长进行逐个晨检,查看有无异常症状。入园后巡检:由保健员负责巡查和午检。
3.对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的随访。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电话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于当日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
(二)特定晨(午)检
在接到卫生部或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晨(午)检工作。
1.所有入校(园)的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均应接受晨(午)检,包括询问、观察和体检。
2.晨(午)检工作由校方分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班主任和其他教职工共同负责完成。
3.特定晨(午)检工作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可选择在专用教室、学校、托幼机构操场或廊下等适宜场所进行。
4.特定晨(午)检的具体内容为“一看二听三问四查五测六追踪”。
(1)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异常、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校医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
(2)二听:听学生和(或)家长的描述;
(3)三问:每天了解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异常症状或体征、家中有无成员出现类似症状;
(4)四查: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易高发,晨(午)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传染病普遍症状),是否出现脸、胸、背等部位疱疹(水痘症状),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腮腺炎症状),手、足、口腔等部位皮疹或疱疹(手足口病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流感)。体温测量和皮疹检测方法见附件1。
(5)五测:特定情况下,需要对体温进行仪器测量。首先,教师本人要进行体温测试,并有体温记录。然后,在适当场所(校园宽阔地带)指定专人用红外测温仪对到校学生逐个进行初测,随到随测。发现体温异常者,带入隔离场所,由专人用玻璃体温计对该生作体温进一步测试,无异常方可进入教室。对进入隔离场所的学生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之间要保持3米以上距离,让学生佩戴口罩(由学校提供),教师要做好自我保护。
(6)六追踪:对缺勤的教职员工由学校负责登记和追踪调查。对缺课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情况并登记。校医或保健教师对可能患传染病的学生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同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三、异常情况处理
(一)疑似传染病的学生,由学校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其学生去医院进一步诊治,如排除传染性疾病,凭医院的证明可继续上课或回家休息;如不能排除传染性疾病,根据医生建议采取相关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告知学校,必须在隔离期限满后(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见附件5),凭医院的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四、晨(午)检情况登记和报告
(一)学生的晨(午)检情况登记: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或保健老师负责登记每日晨(午)检的结果(填写附件1)并于当日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二)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登记: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或保健老师负责将因病缺课学生的随访情况填入附件2中。
(三)学校晨(午)检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全校各班级每日晨(午)检情况,填写因病缺课学生周统计表(附件3),并与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电子表格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辖区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请各乡镇卫生院将邮箱地址告知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纸质报表存档备用。一旦发现可疑传染病散发疫情时,向所在乡镇医疗机构报告;发现聚集或暴发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或辖区医疗机构;在出现特定情况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零报告和日报告。
六、责任
各医疗机构和学校要明确各自职责,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未认真履职、造成学校传染病爆发流行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
1. 休宁县____学校(幼儿园)___班级晨(午)检登记表
2.休宁县___学校(托幼机构)因病缺课学生随访登记表
3. 休宁县___学校(托幼机构)因病缺课学生周统计报表
4.体温测量和皮疹检测方法
5.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