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教师,需要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5年一注册。
② 教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2、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属于全国统一考试,可全国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认。
教师资格证只是从业证书,只要你能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笔试),接着申请自己想要教的科目的面试,并且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通过后,仍需要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专业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
③ 教师资格证是如何审核的几年一审
审核内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教师资格证是五年一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3)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④ 选择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时,选择了教师资格认定,能修改吗
其实我觉得这种情况下你好像没有提交成功的话,当然可以修改。
⑤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一般是需要五年一注册,通俗理解就跟教师本6年一年检一个道理。
⑥ 教师资格证注册每年几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中的师德表现怎么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中的师德表现由所在学校填写,不用个人操心。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正常情况下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介绍如下:
经所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工伤、短期病休、产假等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提交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假证明。定期注册周期内跨校流动的,应提交所任教学校的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既有利于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存量,激发教师潜心教学、加强学习研究,又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教师队伍底数。
⑧ 教师资格注册几年一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内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容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暂行管理规定注册制度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实施。教育部以教师〔2013〕9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注册条件、注册程序、、罚则、附则5章26条,自发布之日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继续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