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建设中小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一)树立积极预防的应急理念
虽然“预防为主”一直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但是,由于预防效果的潜在性和突发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很多人对突发事件预防的可行性心存疑惑,没有把预防放在第一位,一些中小学在突发事件预防方面敷衍了事,态度消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又将责任归于“运气差”。因此,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突发事件预防的认知,树立积极预防的应急理念。
首先,要认识预防的可行性。从理论上讲,除自然灾害外的所有突发事件都是可以预防的。因此,“预防为主”不仅是我国安全管理领域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也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基本法则。为了涵盖突发事件的所有类别,国际上一般将预防扩展为减缓。减缓(mitigation)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其发生,对无法避免的突发事件,也要尽可能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为方便叙述,本文所称预防包含了上述两种含义。其次,还要认识预防的必要性。最好的危机管理就是不发生危机。这是因为,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其造成的损失就是不可逆的,无可挽回。且不论突发事件对人们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即使是很多人认为可以接受的各种物质损毁也是难以衡量的。而且,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还会造成严重的、长期的社会负面影响,这种影响甚至会永存于社会公众的集体记忆中。更为严重的是,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会在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下呈现不同的损害程度,即同样初始条件的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却千差万别。抱着“交点学费”的心态得过且过,终将发现这个“学费”不仅仅是贵,而是根本交不起。
(二)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必须有衡量的标准才能显示出不同学校在应急方面的能力差异,才能准确评估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成效。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应该包括哪些内容,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准,即确定应急能力建设的目标。
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定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完善校园安全标准体系,二是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体系。目前,在校园安全立法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不够完善,而在安全标准方面上存在明显的缺失。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体系不仅是目前较为可行的选择,也是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应急能力评估可以由中小学校自己进行,也可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实施,国外最为普遍的是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开展。例如,在美国的校园安全评估体系中,负责开展校园安全评估的是全国学校安全服务中心和全国学校安全服务署。
(三)多方合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校园周边区域不仅是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的高发区,也是防止外来入侵的缓冲区。校园周边环境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反应较为强烈的问题。中小学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等隐患,成为校园突发事件的诱因。为防止这些隐患演变成现实危害,政府相关部门如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司法行政、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文化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应联合行动,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四)加强校内安全管理
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是决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高下的关键因素。《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在《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都对校内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目前,校内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不落实,很多学校将制度挂在墙上,并没有转化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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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辍学是什么意思
辍学:指学生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发生的中途退学行为。
辍学:[ chuò xué ]
引证解释:
1、邹韬奋 《萍踪寄语》四四:“可是因为家境困难,虽免费而仍须自供膳宿,不得不辍学的很多。”
2、沙汀 《还乡记》九:“他刚在小学毕业,就辍学了。”
3、叶文玲 《心香》:“从 亚女 出事后,他就辍学回家了。”
辍学原因
1、学生学业困难导致的自我效能感的降低,自信心受挫。
2、是由于教师授课方式与学生信息处理方式不能够对接,教育观念滞后导致师生关系隔膜等产生厌学厌师心理。
3、是家长教育方式失当导致的厌学心理。
社会现象
传统观念认为,学生辍学一般都是因为学习能力不济,无法适应学业的要求。辍学现象,不仅是对教育事业的严峻挑战,而且是对创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严峻挑战。
中小学生辍学是制约"普九"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制止辍学,是各级党政和全社会的"重中之重",更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㈢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哪一年制定
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普通中小内学校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容完成初稿。近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将联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该建设标准审查会议。 中科院院士、著名工程抗震专家周锡元认...
㈣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
(一) 体育场地
1.小学 运动场地类别 小学 ≤18班 24班 30班以上 田径场(块) 2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400米(环形)1块 篮球场(块) 2 2 3 排球场(块) 1 2 2 器械体操+游戏区 200平方米 300平方米 300平方米 2.九年制学校 运动场地类别 九年制学校 ≤18班 27班 36班以上 田径场(块) 2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400米(环形)1块 篮球场(块) 2 3 3 排球场(块) 1 2 3 器械体操+游戏区 200平方米 300平方米 350平方米 3.初级中学 运动场地类别 初级中学 ≤18班 24班 30班以上 田径场(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400米(环形)1块 篮球场(块) 2 2 3 排球场(块) 1 2 2 器械体操区 100平方米 150平方米 200平方米 4.完全中学 运动场地类别 完全中学 ≤18班 24班 30班 36班以上 田径场(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400米(环形)1块 篮球场(块) 2 2 3 3 排球场(块) 1 2 2 3 器械体操区 100平方米 150平方米 200平方米 200平方米 5.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运动场地类别 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18班 24班 30班 36班以上 田径场(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300米(环形)1块 400米(环形)1块 篮球场(块) 2 2 3 3 排球场(块) 1 2 2 3 器械体操区 100平方米 150平方米 200平方米 200平方米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体育器材
1.小学体育器材
(1) 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6-8 2 小栏架或钻圈架 付 8-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4 5 秒 表 块 2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 8 山羊或跳箱 台 1 9 助跳板 块 1 10 小沙包 只 20 ★ 11 垒 球 只 20 ★ 12 实心球 只 20 ★ 13 投掷靶 只 1 14 皮 尺 卷 1 15 小体操垫 块 20 ★ 16 低单杠 付 1 17 爬竿或爬绳 付 1 18 毽子 只 40 ★ 19 短跳绳 根 40 ★ 20 长跳绳 根 8 ★ 21 小篮球 只 20 ★ 22 小篮球架 付 1 23 小足球或软式排球 只 20 ★ 24 小足球门或排球架 付 1 25 乒乓球台 张 1 26 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 付 20 ★ 27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2 28 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 只 20 ★ 29 录音机 台 1 30 肺活量测试仪 台 1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8 2 小栏架(或钻圈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3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 8 山 羊 台 1 9 跳 箱 付 1 10 助跳板 块 2 11 小沙包 只 20 ★ 12 垒 球 只 20 ★ 13 实心球 只 20 ★ 14 投掷靶 只 2 15 皮 尺 卷 1 16 大体操垫 块 6 17 小体操垫 块 20 ★ 18 低单杠 付 2 19 高单杠 付 1 20 肋 木 间 1 21 平 梯 架 1 22 爬竿或爬绳 付 1 23 毽子 只 40 ★ 24 短跳绳 根 40 ★ 25 长跳绳 根 8 ★ 26 小篮球 只 20 ★ 27 小篮球架 付 2 28 小足球 只 20 ★ 29 小足球门 付 1 30 软式排球 只 20 ★ 31 排球架 付 2 32 乒乓球台 张 2 33 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 付 20 ★ 34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2 35 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 只 20 ★ 36 录音机 台 1 37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2.中学体育器材(含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
(1)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8 2 跨栏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2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 8 山羊或跳箱 台 1 9 助跳板 块 1 10 垒 球 个 24 ★ 11 实心球 个 24 ★ 12 铅 球 个 8 13 皮 尺 卷 1 14 小体操垫 块 24 ★ 15 低单杠 付 1 16 高单杠 付 2 17 高双杠 付 1 18 剑(刀) 柄 24 ★ 20 棍 根 24 ★ 21 短跳绳 根 48 ★ 22 长跳绳 根 12 ★ 23 拔河绳 根 1 24 篮球 只 24 ★ 25 篮球架 付 2 26 足球或软式排球 只 24 ★ 27 足球门或排球架 付 1 28 排球架 付 2 29 乒乓球台 张 1 30 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 付 24 ★ 31 乒乓球或羽毛球 只 24 ★ 32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1 33 录音机 台 1 34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12 2 跨栏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3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 8 山 羊 台 1 9 跳 箱 付 1 10 助跳板 块 2 11 垒 球 个 24 ★ 12 实心球 个 24 ★ 13 铅 球 个 12 14 皮 尺 卷 1 15 大体操垫 块 8 16 小体操垫 块 24 ★ 17 低单杠 付 2 18 高单杠 付 2 19 低双杠 付 2 20 高双杠 付 2 21 肋 木 间 2 22 平 梯 架 1 23 剑(刀) 柄 24 ★ 24 棍 根 24 ★ 25 短跳绳 根 48 ★ 26 长跳绳 根 12 ★ 27 拔河绳 根 1 28 篮球 只 24 ★ 29 篮球架 付 3 30 足 球 只 24 ★ 31 足球门 付 1 32 软式排球 只 24 ★ 33 排球架 付 3 34 乒乓球台 张 2 35 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 付 24 ★ 36 乒乓球或羽毛球 只 24 ★ 37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1 38 录音机 台 1 39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各中小学校都应根据学校班级的规模设置体育器材室一间。
㈤ 全国中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是什么
国家目前没有统一标准,但地方政府有相关标准,以河北为例:
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第八条 学校必须设置独立的校园,占地面积应当满足建设必要的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要。
生均占地面积:分中心城区(指各设区市、县级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又不能搬迁的新城区,以下同)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两类。中心城区小学一般不低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
中心城区以外小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5平方米,寄宿制中小学相应增加生均占地面积。本《标准》颁布以后新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新建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
(5)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扩展阅读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第十二条 校舍生均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基本指标为: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6.4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10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增加建筑面积,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按照小学不低于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5.5平方米,学生食堂生均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第十三条 绿化用地: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0.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每生1平方米。
第十四条 学校的运动场地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完全小学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4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初级中学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九年一贯制学校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7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的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中小学校均应当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每 6个班应当设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每所学校应当建一块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健康快乐园地。
㈥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的“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应该怎么理解
中小学校校址“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阴影区应该指不能够采光的区域吧?是为了避免采光不足,跟时间没关系吧?
㈦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需办理什么手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15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三日
前 言
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修订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修订意见,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校舍建设和安全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 红、奚道章、胡建中、叶文俊、何梅珍、丁铭杰、甘建栋、张 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03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04
第一节建设规模... 204
第二节项目构成... 205
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207
第一节学校布局... 207
第二节学校选址... 207
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 208
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209
第五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211
第一节 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211
第二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1
第三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4
第四节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5
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216
附录 术 语... 220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221
附件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2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学校类别
面积
㈧ 如何加强建设符合"四个好老师"标准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
教师是学校的一面镜子,教师队伍素质的优劣,是教书育人、教学质量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立一支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施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 可见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新形势的要求,也是我们每一所学校,从教书育人的需要出发,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就,我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科学管理下的制度化建设
县教育局、学区是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能部门,每一所学校是教师队伍管理的直接操作者。我们每一个做管理工作的同志都知道,管理离不开制度,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它必须突出“科学、合理、易行”这三点。所谓科学就是说制订制度要符合逻辑的严密性。制度中的语言要准确,措词要得当,界限要具体。比如对教师迟到、早退、旷工的限定:“预备后到校为迟到,上课后到校为旷工,放学之前离校为早退”等等就缺乏逻辑的严密性。
制度的合理与否是直接关系到人心所向的大问题。不论你的出发点有多么正确,只要你制订的制度不合理,你就会失去人心,给教师的心理带来消极的不利影响。每年的教师年终考核,上级规定的程序是:民主测评,量化考核,评委确定等,但个别学区近年来都采用的是质量抽测获得第一名者为考核优秀,就是说年终考核优秀的教师非考试第一名者莫属。要知道,平时工作积极的同志,有可能获得考试成绩第一名,但考试成绩第一名的教师,并不一定全是平时工作积极的同志。考试成绩的高低,它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不可否认踏实肯干是主要因素,但同样不可否认一个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任教时间、工作量多少这样的决定因素。
要想让制度极大可能地趋于合理,我们所有的管理人员,就必须时时克服随意性和主观性,注意深入到教师中去,让各项管理制度来源于一线的教师。
制度的“易行性”,简单地说,就是制度制订要考虑到行得通、做得到,好操作。这就好比是一只猴子去摘桃子,它跳几跳能够摘得到,那么它就会继续摘下去,如果它又跳又蹦仍是摘不到,那么这只猴肯定会丧气而放弃。我们对教师制订制度也是如此,标准不能太低,但也决不能定得太高。结合实际循序渐进,注意给一点小小的刺激,让同志们通过一定的努力做得到,既有利于个人,又促进了学校的教学工作。这样的制度才可称之为“易行”。
二、要建立和规范教师的竞争机制与激励机制
1、强力推行教师招聘制,教师“挪窝下蛋”。教育的希望在改革,施行教师招聘制应放在首要位置,教师招聘是把教师引向竞争的第一步。改革用人制度,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启用具有综合素质的全能人才,逐步淘汰“单打一”或低素质、低水平的教学人员,是当今社会学校教育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其次,要彻底打乱长期自然形成的教师分布,让教师“挪窝下蛋”,以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多少年来,城镇教师能进不能出,农村教师长期或终身固守农村学校,这部分相对稳定的教师,长期蹲在一个窝内故步自封,很难了解教育全局和教育改革新形势,更难形成良好的竞争心态和进取意识。我们很有必要把这部分教师请出窝来,一来让他们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了解一些新形势;二来让他们参加竞争应聘,在内心深处增强一些危机感。不能老让这部分教师在一个早已蹲臊的窝内一辈子,这样对己、对学校、对教育都有利。
2、量化目标责任,实行课节工资制。可以说“量化管理”是当今各种各样管理的最时髦的名词。而“量化管理”、“课节工资制”类似于大多数企业所施行的“计件工资制”。“课节工资制”符合当今“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学校作为教师参与竞争的平台,就不可能离开各种目标责任的量化。以考核积分的办法来评判参与竞争的各方,是目标量化管理的重要一环。具体操作环节要充分考虑到要为全体教职工提供公平、公正竞争的机会;要彻底打破“铁饭碗”、“大锅饭”“死工资”的陈规;要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之上,采取竞争上岗;要施行以奖代补。“课节工资制”是解决劳动报酬问题,而“以奖代补”是解决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问题。两者之间可以互补,使整个管理工作程序更趋完善合理。
3、要加强领导,落实监控措施。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和学区主抓教育的领导有责任和义务担当教育改革的组织者、指挥者,拿出专题的时间,集中讨论研究审批各学校的改革方案及量化考核细则,在此基础之上,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监控方案及措施。教师管理模式的改革决不能流于形式,教师的竞争意识亟待强化。
三、要开创教师培训的新路子
教师的培训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由之路。针对近几年来的教师培训工作,我认为应解决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培训内容单一;其二是形式单一。不能单靠一所进修学校来独立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而应充分发挥县教研室、各学区、各学校自身的作用。通过影碟播放、观摩课、优质课等形式必会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这样既解决了内容单一问题,又解决了形式单一问题,培训后的教师不但能获得理论知识上的进步,而又得到了技能水平上的提高。其三是教师培训只重视了教育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忽视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忽视了教师写作能力的培训,我们不难想象,一个缺乏职业道德、作文水平低下的教师,绝对不能担当起教书育人的重任,素质教育更无从谈起。这就要求教师培训的职能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认真解决好各学区、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相应的设备、声像资料缺乏与不足问题,解决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问题
㈨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学校校舍建设安全有哪些主要规定
(总体要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政策,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建设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造型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
(建筑结构):(1)建筑结构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2)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体育活动室等)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乙类(即: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3)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空心板及预制楼梯。(4)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
(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室内装修):室内装修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建筑防雷):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
(建筑消防):学校应根据消防要求,在校内、楼内和相关室内配置消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