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学会计制度下年末“其他应付款”结转到下一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年初余额预算会计怎样记账
政府会计制度下也是用“其他应付款”科目,对应结转过去就行
㈡ 谁有《关于安排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1】267号)文件,帮忙提供
容政办发〔2011〕9号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审计局:
自2005年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经费管理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通过近年来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以下简称保障机制资金,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免费教科书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桂财教〔2009〕215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
预算财务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配置教育资源的手段,农村中小学必须组织力量认真抓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等管理工作。
(一)完善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
按照自治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从2011年4月1日起,全县中小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应依法设置财务机构并配置财会人员,开设核算账户(基本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中心小学以下的学校应配备专(兼)职报账员,其财务纳入所属中心小学统一核算,实行报账制。
(二)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规范的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中小学预算以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按照有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
(三)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支出的管理。农村中小学预算一经批复,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经费额度和规定的支出标准、使用范围执行,把好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
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明确核算流程,规范会计行为,做好会计决算。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加强监督检查和财务公开,推进民主理财,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
二、严格规范资金支付管理
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资金支付管理,建立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应承担资金在内的保障机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农村中小学经费的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其他资金,将逐步推行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供应商;无法直接支付的公用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按现行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由乡镇财政将资金支付到学校账户,或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直接核算学校经费的有关账户。
三、落实乡镇和部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完善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之一抓好落实,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为了确保完善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工作顺利推进和保障机制资金规范支付,县财政局要商县教育局,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2.指导各中小学做好预算的编制工作;
3.加强对各中小学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中小学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申请,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4.负责在2011年3月下旬做好对中小学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的电脑操作培训工作;
5.指导乡镇财政所在2011年4月15日前做好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
县教育局:要做好完善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1.2011年3月5日前配备会计人员。所配备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2011年3月15日前配备好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2011年3月20日前对各中心小学和中学财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同时印好各村小学报账的各种表格;
4.指导乡镇各中心小学和中学在2011年3月25日前做好银行账户的开设工作;
5.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资金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
县监察局、审计局:配合县财政局、教育局做好学校资金的监管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尽快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向县财政局、教育局汇报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并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四、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县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各中小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定期深入各学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负总责。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制度。对违规使用教育经费的行为,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机制改革管理资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