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可能是多少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特校,师培中心,教研室,教仪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今年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控制数的确定原则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控制数按照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实行评聘结合。民学校推荐民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其推荐评审条件、程序等要求与公学校同等对待。二、推荐评审条件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教师资格条例》和川人发〔2005〕57号、川教人〔2001〕67号、川教人〔2001〕73号、遂市人发〔2005〕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一)思想政治条件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川教职改〔2014〕7号和《遂宁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遂教发〔2005〕24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遂教发〔2010〕07号)的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如实反应。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且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申报“小中高”的教师年度考核近五年至少要有二个“优秀”)。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推荐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⑴近三年来,有向学生乱收费、乱收费班、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其家长推销产品营利、参与非法游行、上访、罢课以及违法违规等不堪为人师表的教师;⑵近三年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业绩差的校长(书记)以及片区督导组组长;⑶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服从学校或上级的统一安排指挥,安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⑷教研论文作假的;⑸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⑹教育教学质量差,近两年来所教主要班级或学科在县学年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有1次列全县倒数第一的教师。⑺学校管理和学水平差,近两年来在县年度评估考核中,有1次排位在全县倒数第一的学校的校级领导。(二)任职年限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是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达五年以上(小中高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免试年龄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省上规定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属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高中、初中教师,还须提交本人的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村乡镇学校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县城学校教师、县教研室和电教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者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本科学历。(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县城学校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达到C级合格。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师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无严重违纪行为。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以及“支教工作的情况”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六)教学、科研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试行)》中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执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职改函〔2007〕9号)文件执行,今年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能力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川教职改函〔2007〕9号和遂市人发〔2005〕10号的要求执行。对在非教育教学专业刊物、论文集、副刊、增刊等上发表的论文,将由评委会的专家在审查材料时对其进行鉴定。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能力要求(1)乡镇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县城学校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公开发表和内刊发表(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3)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教研室、教仪站人员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川人发〔2005〕5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七)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法》规定,我市行政辖区内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0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共(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20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80个学时。今年对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二卡、五证”,即: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合格的学时登记卡(证)原件和教育部门近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复印件(二卡);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证);推荐当年底未满50周岁的教师,职业技能中的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三笔字达到三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三、四、五证)。(四)推荐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称“小中高”,下同)的条件。按照新一轮岗位设置的要求,副高职称已纳入小学、幼儿园的结构比例,根据川人发〔2005〕57号文件和省教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荐“小中高”按如下条件掌握:1.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2.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其中,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两年结论为优秀等级;或有一年结论为优秀等级,且另有一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3.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其中,从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到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在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农村学校教师40周岁、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学校和教科所(教研室)、电教站教师45周岁以下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业绩条件及教育科研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其中,担任了教学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其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且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2)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的班风学风好、学生行为习惯和素质发展好;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不低于“普九”规定,县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高于“普九”规定;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3)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辅导课或研究课。(4)教育科研能力。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交流、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交流或获奖的应是在县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应在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在内刊上发表的,必须是教育部门主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正规教育教学专业刊物的正刊上发表(下同)。二是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应是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部门的内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三等将两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教研室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100学时以上。三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的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电教管理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电教装备部门、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电化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电化教学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九)破格和优先推荐条件。(一)破格推荐破格推荐条件。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的规定执行。(二)优先推荐的条件1.为鼓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积极奋进,打破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资排辈”的推荐方式,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只要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应在推荐岗位控制数额内优先推荐。(1)符合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规定的破格推荐业绩条件。(2)任现职以来在由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现场赛课活动中,获中央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由市教科所推荐参加全省现场赛课活动,获省教科所一等奖的教师,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3)任现职以来,获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研人员,或获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或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4)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获得过县前茅且为全市前五名(不包括省一、二级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职业学校的教师)或被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表彰和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被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5)班主任工作成绩特别优秀。任现职以来其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且本人获市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省教育厅及以上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6)任现职以来,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由省教育厅(包括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竞赛(包括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一等奖4人次及以上,或6人次及以上在全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或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以及在全国运动会中获得金牌运动员的教练员。(7)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派遣顶岗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且其支援工作获得了市、州(厅)级及以上政府和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表彰的人员。2.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派遣顶岗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体优先的法:将其在民族地区援助的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折算后作为推荐晋升职称考核打分的任职年限和工龄年限,援助所在地为海拔3000米及以上的按1:2折算,其他地方的按1:1.5折算;将援助人员在民族地区援助期间的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视为在原单位的优秀等次打分;将援助人员在民族地区援助期间所获得的县级教育部门及以上单位表彰上浮一个等级进行打分,即县教育局表彰视为县政府表彰,县政府表彰视为州教育局表彰,州教育局表彰的视为州政府表彰,以此类推。3.经组织批准,上派或抽派参与当地中心工作的,其课时工作量及业绩考核评分不受影响,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评职、晋级优先推荐。(十)支教及校本课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川教职改〔2014〕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规定,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对每一个申报者的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轮岗经历以及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专门出具证明材料。三、答辩(一)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的范围和对象,按川教职改〔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二)答辩的内容重点是了解其掌握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不得评审通过其任职资格。四、公开推荐评审程序,严肃职称纪律(一)各学校一定要做到岗位情况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业绩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校在上报推荐材料前,要将拟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按条件予以公示,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正操作和公示的学校,经查实将追究校长责任,同时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当事人今年和下年度推荐晋升职务资格。(三)各学校的推荐名额只能在本单位内推荐,不得相互挤占和调整。督导组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申报。(四)各学校所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查验证,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无论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都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虚报条件、伪造证书、跨学校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事人评审(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学校要切实履职,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协助或包庇教师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该学校下一个年度职称申报资格。五、报送材料及要求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红星印刷厂领取)。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4.与申报职务专业一致的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专业不一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份。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份;若转岗的应同时附上转岗文件(复印件)一份7.任现职(至少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还须提交推荐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需注明考核年度)。8.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按规定可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9.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10.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一份;11.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12.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公开课、研究课、课题研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套13.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小中高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需注明考核年度)。14.中小学校级干部还须提供担任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一年以上的,还要提供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即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及任教学科证明。参加了今年十月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原川北教育学院)举的岗位培训班或市教育局举的提高培训班学习的,到报送材料时还没拿到培训证书的可到市教育局出具证明,可以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两份,《简表》要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也就是说,简表的打印时间与学校签字盖章上报的时间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16.按《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遂教发[2011]21号)要求参加“校本课程”的开发及实施材料。17.县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岗位设置最新的人员聘用结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局复印签章)。附件:2015高级教师职称名额分配及审核时间安排
Ⅱ 安徽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为5人,报考人数为40人,按笔试入围比例3比
你好,师出教育为你抄提供服务:袭
安徽省201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公告中有详细规定:“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人数为5人,进入面试人数共计15人,报考人数为40人的话,进入面试的概率为15/40*100%=37.5%
望采纳。
Ⅲ 学校规划中教职工人数怎么算
国家有规定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没有明确出现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高中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现就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知如下:
一、统一编制标准,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在遵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并相应适当降低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
二、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有关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统一后的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并统筹使用。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
四、考虑实际需求,对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根据当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等规定的同时,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五、深化后勤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地要按照中央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
六、加强督查监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要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各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督查,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编制清理专项工作,定期督查各地中小学编制管理政策落实情况,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Ⅳ 2010江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调剂后人数仍比例不足怎么办
还是没有达到应该就会录取那些已经报名了的.要是调剂了连一个都没报名就不招录了吧!``
Ⅳ 《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编制比例对民办中学适用吗急!1800个学生民办中学就可以有100编制
民办学校可享受不了这种待遇,呵呵,它是民办学校,直白点说说是盈利为目的的。公办学校可不是。
学生数,是指的全区,全县或全市学生总数,并不是完全是某个中学的学生数,是针对整体来说的,不针对个体。
Ⅵ 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哪几种对应的岗位级别是几级
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一、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6)黑龙江中小学教师岗位限额比例扩展阅读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参考资料:网络——中小学教师职称
Ⅶ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结构比例究竟是按什么比例
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40%一内5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容师职务可达 1%-5%。
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 35%一45%,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可达1%一3%
一般学校小学、完小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30%一4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1%以内。
Ⅷ 国家教育部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标准比例是多少
国家教育部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标准比例是1:19.。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
在遵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
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8)黑龙江中小学教师岗位限额比例扩展阅读:
师生比是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
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
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
Ⅸ 江西省中小学生教师招聘笔试和面试占多大比例
江西复教师招聘考试的分制数核算方式:按照赣教发〔2015〕1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笔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具体你可以看一下招聘公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