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小学生安全教育曰
全国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1996年初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全国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节日类型
安全教育
流行地区
中国
节日起源
政府规定
节日活动
安全教育
设立机构
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等
设定时间
1996年初
目录
1背景资料
2主要由来
3活动建议
4历年主题
5教育预防
6节日活动
7活动内容
1 背景资料
2 主要由来
3 活动建议
4 历年主题
5 教育预防
6 节日活动
7 活动内容
7.1 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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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折叠编辑本段
1、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的来历
为增强“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针对性,真正收到实效,国家教委与有关部委协商,每年确定一个“安全教育日”主题。199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关心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2、我国对中小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
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即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几年来,教于部门始终没有放松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多次下发文件,还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由来折叠编辑本段
开展“注意安全,健康成长”法制教育
中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创立于1996年,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是有关部门在1996年确定的。当年3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中小学生第一个安全教育日发表电视讲话,要求全社会都要关心中小学安全工作。
1996年3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中小学生第一个安全教育日发表电视讲话,要求全社会都要关心中小学安全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组织交通安全训练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坚持和完善小学生放学路队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种制度。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建议折叠编辑本段
1、活动要津贴学生的生活事迹,通过活动使学生不仅受到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而且学会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
2、一定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让学生在活动前搜集资料、参观访问等,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
3、要以具体实例来对学生进行教育,不可只谈大道理,如果实例来自学生的真实体验或身边发生的事最好
历年主题折叠编辑本段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议
中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自1996年起,“安全教育日”主题分别是:1996年:“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关心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1997年:“交通安全教育”
1998年:“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
1999年:“消防安全教育”
2000年:“保证中小学生集体饮食安全,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2001年:“校园安全”
2002年:“关注学生饮食卫生,保障青少年健康”
2003年:“大力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04年:“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2005年:“增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06年:“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2007年:“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2008年:“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
2009年:“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
2010年“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教育预防折叠编辑本段
各地学校举行中、小学生消费安全知识
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研究部门公布的调查资料显示:安全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现在,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有关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和预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80%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避免。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应当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并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
据调查,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达20多种,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这些都危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调查结果还表明,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51.44%),公共场所(36.32%),自然环境(10.44%),家里(1.8%),其中学校是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调查分析认为,学生在校受到伤害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学校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设施条件差造成的,也有由于学生自身行为不当造成的。
教科院教育法制专家王悦群说,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节日活动折叠编辑本段
消防官兵在讲解
2008年3月29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黔南消防支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及时制定《黔南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要求全州消防部队根据全州各中小学校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此次活动。支队对“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高度重视,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把抓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站在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的高度上来,积极与公安、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真正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此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中。
二是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各级消防机构将与教育部门联手,共同组织开展以“迎奥运,促和谐,共创消防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消防知识讲座、灭火疏散演练等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广大学生易于接受的一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大消防队站的开放力度,组织中小学校参观消防站和教育基地,让学生与消防器材装备零距离接触,同时通过观看火灾案例图板、宣传画、观看中队灭火演练等途径,真正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火场逃生方法,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是突出重点,宣传与检查同步实施。支队将积极协调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联手在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的教学楼、宿舍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同时,联合各派出所认真开展对校园周边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处理。
四是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建立校园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支队将以此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把三月作为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月”,督促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严格按照公安部“八条措施”要求,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其周边消防安全状况登记跟踪信息,并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内部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度并落实,不断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建立校园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活动内容折叠编辑本段
开展自防自救课程
各市区(开发区)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2008年3月31日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根据省教育厅和教育局2008年工作安排,为开展好此活动并做好2008年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二、开设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地方课程。
三、继续深入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四、做好平时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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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骑车安全
骑车外出的同学,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牌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2、行路安全
绿灯亮了才可以过马路,这时要注意转弯的汽车。
过马路时如亮起红灯,不要抢行,站在安全区等绿灯亮了再走。
万不能为图方便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盲道是为盲人设计并供他们使用的,要帮助、照顾残疾人,不要占用盲道。
『贰』 安全知识资料
消防类
一、消防防火类基本要求:
1、小学生不得玩火:
(1)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
(2)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
(3)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
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2)全国中小学消防安全课扩展阅读:
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7、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