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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小学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12-10 15:59:08

A. 洞口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主任:张映合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宣传、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教育书报刊发行;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和后勤事务,“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及承办县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处理全县教育系统的政务咨询和信访投诉工作。
普教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洞口县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 负责人:付秀仁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归口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学校共青团工作;归口管理省、市重点普通高中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初中、高中毕业会考;负责中小学招生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归口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体卫与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与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和协调学校环保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政工股
(洞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谢仕林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指导并推动学校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奖励、聘任、职称评审、特级教师的评审推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中专学校及二级机构教职工的调配、劳动工资、考核、退休、评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县直教育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考察、管理中心小学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局党委搞好局机关职能股室和股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教师学历达标规划的拟定与实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含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负责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计划财务股 股长:黄生富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调整布局和危房改造工作;拟定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参与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统计并监控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专款;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基建立项、招标、质量监管、预决算审核和基建款的管理等工作。
安全保卫股 负责人:向乾业
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规,严格各项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稳定和治安安全;掌握所属学校的综治安保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逐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负责本系统的消防、交通、“四防”(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与协调,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校事件的处理与协调;负责起草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奖惩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定期组织安全保卫工作评比,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落实奖惩措施;对所属学校的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训练,有针对性组织保卫学理论研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收集处理、数据统计分析、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勤工俭学管理站 负责人:舒晗
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监督、服务;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勤工俭学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县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坚持勤工俭学的正确方向,促进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的发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教育系统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勤工俭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首先品质和专业技术素质。
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人:肖尊强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社会考试(目前只开设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动员发动全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积极报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负责以上四类考试的报名、组考及协助省级招考部门录取等工作,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肖体江
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县教育系统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政纪、法纪教育;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承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和处分审批工作,管理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监察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责任人员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在教育局机关设置洞口县教育局人民武装部,由局长兼任人民武装部部长,所需工作人员实行兼任,不另增加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人:唐日新 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县教育工会 负责人:唐精武
抓好教职工的入会工作,把广大教职工紧密地组织在党和工会组织的周围;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教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立和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心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教育广大教职工努力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协助教育行政,做好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人:薛新建
归口管理中等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德育工作;拟定职教和成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职教和成人学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拟定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农科教中心工作;负责三级农校的办学和管理;负责国家及省、市级重点职高学校的建设、申报工作;归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审批和申报;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学管理及质量评估;负责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不合格民办学校的整顿;负责民办学校的广告审核、财务监管,制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教育局下设四个二级机构
教育教学研究室 负责人:李本林 负责中小学的教学管理,教学指导,教学研究和教学服务。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促进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的有关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组织教师进行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手段、教学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学规律,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进行课程改革,负责评审认定县级优秀教学成果;提出学校教学用书选用意见,检查学校使用教学教材的情况。调查教学情况,分析教学质量,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学改革试验,进行教材教法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帮助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编选教学资料和地方教材,协助教育局强化教学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学仪器电教站 负责人:曾湘涛
负责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实验电化教学管理,实验电化教学指导,实验电化教学研究和教学服务。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或新课程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实验、电化教学研究、指导、业务管理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组织教师开展“探究式”实验教学与研究和自制教具,要结合新《课标》从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转变,教学模式、教学媒体的应用,教学结构的变革诸多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实践研究,努力创建新型教学结构,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层次的整合,充分发挥系统内外专家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网络环境下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探索实验,力求在改变教学结构的研究上有所突破,协助教育局强化教学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 负责人:曾昭政
2003年11月12日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原教育电视台转变为“洞口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全县远程教育工作的管理、检查、指导、总结;负责全县远程教育工作硬件的管理、远程开发、设备的检查维护、质量监督;负责全县远程教育教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统一培训、组织管理、检查督促、维护指导;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独立的具有国际域名的洞口教育网站,对全县教育信息进行组织管理与优化整合,上传与下传。为推动全县党员远程教育、推广科技知识、普及卫生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发布经济信息和开发农民培训提供服务;负责对优秀教育资源的收集整合,建立全县教育教学资源库,接受、传输远程教育信息,联合各有关教育教研单位,开拓远程教育市场,服务远程教育用户。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人:尹守光
为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建精神乐园,为全县青少年素质提升提供培养沃土,实现与学校教育互相联系、互相补充,通过设立各种特长培训班,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组织和指导全县学生的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品德养成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养、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B.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党工委、局行政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负责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各类综合文稿;
3、负责督查工作和信息 管理,文秘,文书档案,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书面提案的办理,信访,机要,保密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组织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受理行政申诉,承办对本局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的受案和处理工作;
5、做好外事工作及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人事科: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人事工作政策,增强服务意识,保持廉洁勤教。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区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教育局管理教干的考核、聘用、任免及全区教职工的调配等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审核落实教师的定编定岗工作。
4、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转正定级和学历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聘用工作。
6、负责全区教职工的奖惩、伤残评定、评先树优工作。
7、负责全区教职工的工资晋升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教职工个人考绩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资格的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证书管理等工作。
10、搞好局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和全区教育系统党政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干部年报、工资年报工作。
11、负责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统计发放工作。
12、做好档案的保密及档案室的安全工作。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
1、搞好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支付、年终决算工作。
2、搞好帐务处理,依据财务管理法规、条例,严格经费支付凭证审核。
3、负责全区校产档案管理工作。
4、搞好年度事业统计报表工作。
5、配合县医疗办搞好医疗费的审核、兑付工作。
6、做好养老保险金的登记、注册及有关方面的工作。
基建科: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校园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对老校舍的改建、扩建工作,对新建项目学校土地征用、规划建设工作。
2、负责局机关建设项目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局机关的基础建设工作。
3、会同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搞好危房改造工作。
4、负责危房改造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搞好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监控管理工作。
5、督查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危房改造重点项目建设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基础科:
(一)认真落实《山西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范在校时间、课程开设、学生作业量等,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继续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巩固“普九”成果,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及落实措施,并逐步向“两高”迈进。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在校学生巩固率。
2、大力开展特困生的救助工作,完善扶贫助弱机制,控制学生辍学工作。
3、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4、促进学校内部设施配备,加强内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
5、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高校园硬化、绿化、美化及校园文化水平。
(三)加强对学校规范化管理,促进学校依法办学。
1、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落实教育法规,使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计划、措施、行动、记录等全部落实到位。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使学校在招生、减负、教辅征订、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规范管理的标准、要求。
3、会同教研室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工作。
4、贯彻执行督促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和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5、组织交流学校管理工作经验。
6、组织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
(四)组织中小学招生、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五)组织学校适时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六)搞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配合基建安全办公室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师训科:
1、组织省市安排的教干教师培训。
2、组织新教师上岗培训。
3、组织骨干教师培训。
4、组织教干教师假期培训。
5、组织学校教师校本培训。
6、组织小学校长上岗培训。
教研室: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和实施素质教育。
2、负责全区中小学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及教学指导工作。
3、组织开展课改实验,进行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学教改经验及教科研成果,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提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校本课程的编写及教辅资料的审查、选用工作。
6、负责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和教干、教师研修、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区中小学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所辖区域的考试命题、阅卷、学科竞赛工作及对教学质量的监控。
8、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教学论文评比、教学案例评选、优秀教学成绩奖评定和教学能手评选与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小学乡镇教研员、中学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选拔、聘用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评价标准、教学质量评估及组织教学教研视导、督导工作。
11、负责全区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鉴定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研、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及时贯彻上级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信息采集、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严格管理,从严治考。
3、接受考生咨询,做好来电、来访工作,听取学校、考生和社会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4、严守招生工作机密,确保考试试卷安全工作。
5、组织好普通中等学校的招生宣传报名等工作。
6、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幼教科:
1、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3、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5、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成职教科:
一、职业教育
1、制定我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目标,落实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对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2、根据《山西省职业教育管理规程》对学校进行教学指导,负责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技能。
二、成人教育
1、指导镇街办成人教育中心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回乡初中毕业生农技培训,完成扫除青少年文盲的任务。
2、加强区、镇、村成人教育网络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
3、抓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工作。
三、民办教育
1、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展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2、依法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做好职成教及民办教育的安全工作。
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装备中心:
1、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供应工作
2、负责教学仪器的管理与使用
3、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管理
4、初级中学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工作
5、实验教师的培训与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
电大分校: 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为当地培养各种实用型人才。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全区年度教育经费预决算。
二、负责筹措教育经费和全区教育收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协助搞好干部离岗审计、全区教育经费的审计。
三、做好全区各类教育事业、教育财务的年度统计工作和区任命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及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吧、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指导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校舍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基建统计、建设方案、项目报批、质量监督和决算审核等工作。
五、负责校舍、基建、锅炉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教科科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时研究制订落实措施。
二、 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 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初中、小学学校及幼儿园建立、撤销、调整的审批工作,指导示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四、 负责义务教育的招生具体工作和学籍管理。
五、 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校住校生、接送车、实验室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卫艺科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实施指导和管理;管理和指导共青团(教工团支部)、少先队工作;管理和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学校体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体检工作。

C. 郫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机构职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级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决议的督查督办;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管理;负责机关工作目标、文秘、保密、安全、信息、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宣传部门搞好有关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拟订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科室和学校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考核;负责调查研究全县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开展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教育对口援助、区域教育合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中小学和幼儿园退休行政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工会工作。
二、计划基建财务科
【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落实、筹划教育经费,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和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政策,指导和管理学校收费工作;制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制定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全县教育资助工作。
三、教育科(郫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学籍管理工作;会同督导室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评估标准;会同教研室对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初中、高中的毕业会考工作;负责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电子音像制品和学具;指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以及教育科研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入学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参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禁毒、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承担郫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科(行政许可科)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拟订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专业目录;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组织实施县域内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规划和管理全县成人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城乡社区教育、扫盲后巩固提高等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县教育局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
五、德育办公室(教育团委)
【机构职责】负责管理全县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精神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家庭教育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指导全县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负责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表彰和学生艺术教育活动。
六、人事科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表彰奖励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七、纪检监察科(信访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范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受理来信来访和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学校设备、设施、项目招标监督工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稳定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科
【机构职责】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监督管理机关和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党委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D. 东安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和教育宣传和教育通讯工作;负责局级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掌握全县教育动态、信息及教育书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图书室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加挂“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负责中小学师资及校长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奖励基金会、关工委、退教协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三)普教股(加挂“职业技术教育办”牌子)
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协调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划并组织高初中招生、会考工作,协助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与研究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中小学校劳动技术课教学。
(四)计财股
负责筹措和管理全县的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监督、管理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局直属机关单位、基层学校建设、教师“安居工程”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协调教育战线的公费医疗;负责收取和管理教师奖励基金;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检查监控教育经费筹资、使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加挂“内审室”牌子,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负责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党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处理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按照权限审议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处分事项;组织全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制订有关学校财务审计的制度及规定,指导学校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审计并监督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情况。

E. 义务教育小学校内应设置哪些机构

小规模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安全管理办公室
大规模学校:校长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

F. 黄埔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党政办的牌子。
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活动。按照局的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局领导的决策做好参谋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系统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起草局综合性的文件和材料;负责局机关文秘、维稳、信访、信息管理、督办、保密、文印、档案以及局机关接待、后勤、财产、车辆、资料订购和其他行政事务;负责抓好局机关精神文明工作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区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工作,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普及以及执行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工会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宣传、统战工作。
(二)督导室(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负责检查本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普通高级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对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检查;对被督导单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行为,提出警告和处理建议;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协助有关职能科室编制区属中小学、职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
(三)基础与职成教育科(挂基础与职成教育科,区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区托幼办公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管理本区基础教育及其改革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做好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及防止辍学工作;负责全区小学毕业质量考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小学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活动;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
管理普通与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我区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社区教育和居民教育工作。
(四)综合教育科(挂综合教育科牌子。
负责我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学前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展民办教育;负责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研究、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五)计划基建科(挂计划基建科牌子。
统筹安排本局教育经费预算;协助检查本系统教育经费拨款、使用情况;负责定期向局领导提交财务收支使用情况报告;负责本区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基本建设,管理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舍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局直属学校国有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区教育收费管理。
(六)组织人事科(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负责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管理、建设的具体工作;做好教职员工的考核、考察、任免、聘任等工作;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教职员工的调配工作;组织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聘任工作;负责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核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教职员工退休审批、公费医疗、奖惩的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机构、人员编制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局属单位除中学外其他单位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教育局党委的组织工作。
(七)纪检监察审计科(挂纪检监察审计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以及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教育系统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收支及区属中小学、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的审计工作。

G. 中小学内部控制机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管理体制方面,各中小学校要建成富有成效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机构;
运行机制方面,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事务活动的运行程序。

H. 冷水江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1、人事教育股 ( 加挂“离退休教师管理股”的牌子 )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的调配、考核、晋级、奖励、评残、教育援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国家级、省级、娄底市级、市本级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团长培训、新教师入门培训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归口联系和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师训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师转正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关工委、老年科协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人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市干部档案馆、人才市场搞好教育系统教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考核局直属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和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2、计划财务股
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并拟定职业学校,中小学的招生计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各中小学校的基建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使用和教育经费使用的检查工作;监督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育预算经费的安排及财务管理;负责管理中小学收费及教育统计工作。
3、普通教育股 ( 加挂“政治思想教育股”的牌子 )
负责全市普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指导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定基础教育常规管理的有关文件;负责指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招生、毕业会考和学籍管理及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对普通中小学教材及配套用书的管理;负责学校的德育、国防教育、艺术教育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各学区学校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体育、卫生工作。
4、职业技术教育股
负责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研究拟定职业技术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职业学校的文化专业课统考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初中专业设置的核准和职业初中、高中结业证书的核准工作;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及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职业类学校教材和配套用书的管理;负责联系和指导市内各类职业学校的有关工作。
5、成人教育股
负责拟定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职工学校的办学资格的审批、管理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对成人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和乡镇办农校的管理以及农科教中心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国家、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以及成人的高、初中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成人招生工作,协助做好成人招生的资料供应工作。
6、审计股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局直属单位、乡镇办学区基建及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7、招生办公室 ( 加挂“冷水江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的宣传发动、报名、体检、政审、建档、组考、志愿填报、咨询、信访、信息搜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机管理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导报》及有关信息资料的供应发行工作。
8 、自学考试办公室 ( 加挂“冷水江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
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考试、登分、建档、保密、组考、学籍管理、咨询及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和毕业证发放工作;协助搞好自学考试教材、资料供应工作。
9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加挂“冷水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牌子 )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社会人才需求预测;做好教育人才储备及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介和服务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两年的档案保管,并进行资格认证;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关系接转;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落聘、富余教师的管理及转岗服务工作。
10 、职称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师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数设置、职务晋升参评资格审查、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中、高级职称的材料申报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续聘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服务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 、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勤工俭学、校园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展校办企业的政策,帮助校办企业解决产、供、销中的实际问题,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和企业、农场职工的培训工作。
12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按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申报工作;指导和参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有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招生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与其他学校及部门的关系;监督管理社办教育机构的收费及财务工作。
13 、其他机构职责
(1)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市教育督导的计划和有关督导方案,指导下属单位的督导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教育法规、教育政策的情况进行督查;代表市人民政府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抓好全市“两基”年检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负责对各乡镇办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搞好示范性学校评估;抓好普法教育、组织好普法考试;抓好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与司法部门配合,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制度;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门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协助处理各种教育纠纷和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
(2) 纪检组、监察室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纪政纪条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乡镇办中心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与计财股配合抓好教育系统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查处乱收费行为;配合系统工作抓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配合人事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纪案件。
(3) 系统工会
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与管理各种事务,协助局里开展各项工作;工会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配合人事股搞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联系党和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各工会委员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工作,发动教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搞好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组织对特困教师等的慰问工作;搞好对死亡教职工的吊唁工作;搞好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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