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锦州松山新区实验小学2018新一年入学通知
新成立的松山新区下辖凌南街道办事处、松山办事处、巧鸟办事处和锦州市果树农场,总面积220平方公里,人口近14.3万。
『贰』 我的学校——松山新区实验小学作文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教学楼前的旗台,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旗台的旁边耸内立着两棵雪松,像两容位战士保卫着红旗.松树两边有两个大花池,里面盛开着各种颜色的月季花,粉红的像天上的彩霞,白色的像玉石般洁白无暇,红色的像团团火焰在燃烧,花池后面就是一排整齐的教学楼了,教学楼共有两层楼上的护栏上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大字.教室里传出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叮呤呤"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出教室,校园里顿时沸腾起来,同学们有的打篮球,有的跳皮筋,还有的踢足球.
穿过走廊,就是一年级的教室了,教室前长着七八棵梧桐树,把整个院子都遮住了,夏天我们可以在下面乘凉,冬天它可以为我们遮挡风雪.再往后走就是果园了,园里长着梨树,桃树还有苹果树,春天的时候梨树开着雪白的花儿,但是桃花也不示弱露出粉红的面颊,和梨花争相比美,苹果树就比较朴实了,它只是默默的孕育着它的果实.到了夏天桃树结下了又大又红的桃子,像同学们绽开的笑脸,秋天苹果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苹果,梨树上也结满了黄澄澄的大鸭梨,咬上一口甜的你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们的学校飘亮吧?你们一定要到我们学校看看呦!
『叁』 锦州市松山新区河畔家园是实验小学吗
今年锦州初中学区划分方案出台本报讯张宇、记者富宝华报道:初中学区的划分备受家长关注,7月2日,锦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2008年局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要求,今年锦州市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划分学区、就地就近入学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招生程序及小学毕业生登记要求首先由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负责招生分配工作,学校负责组织报到入学工作。具体程序是: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部署小学毕业生登记工作;基础教育处根据登记卡分配给各初中;各初中根据本通知规定,组织小学毕业生持住房凭证、户籍(户籍证明与住房凭证的关系),核实入学登记卡和招生名单,接收入学。各区小学负责组织学生携带户口、房本等具有法律效用凭证,以班为单位登记。登记要按照登记表的项目如实登记;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凭证不全的不予登记;外来经商打工子女凭原住地户口本、暂住证明、租房协议等登记。局直初中招生范围 (一)在古塔区、凌河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松山新区属局直初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二)锦州四中、五中、八中招生对象: 1.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在2007年5月1日前办理的(2009年、2010年初中招生,办理时间均为2007年5月1日前;2011年初中招生,办理时间为2008年5月1日前),具有住房执照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全部合同手续、回迁协议等的本学区小学毕业生。 2.有两处住房,一处出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入学。 3.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确实没有单独住房,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 4.父母离异,按判决书随监护人,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 5.现役或转业军人子女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实际居住在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6.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小学毕业生按下列区域进行分配。(1)户籍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八中接收入学。(2)户籍在白日里、吉庆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二中接收入学。(3)户籍在国和里、凌安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西)、安乐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4)户籍在市场里、牡丹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东),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逸夫中学接收入学。(5)户籍在平安里、北一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三中接收入学。(6)户籍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 (三)外来经商、打工子女,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四)租房学生,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分配学校。 (五)如出现上述不含的特殊情况,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依据本通知的规定,统筹安排初中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或收取借读费。 (六)军人、高校博士生子女入学按照市委《关于驻锦部队现役军人及高校博士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锦委[2005]49号),可到市实验学校入学。 (七)口述学生不予登记,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登记。各初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规定,坚决制止择校。各初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招生名单上没有的、无登记卡、个人持登记卡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新生入学后,以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的招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籍。各初中违反本通知招收的择校生,在校期间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等任何评选;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各种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比赛;初中升高中招生时,不享有保送资格及分配指标招生录取资格,群众举报由招生学校负责调查处理,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学生本人及家长自己负责。不属本学区的学生登记卡将被退回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招生人数,认真按照招生规定做好审核工作,并将不属本学区的学生登记卡退回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基础教育处按招生规定再做分配。为了保护本学区学生的切身利益,入学两周内学校负责组织班主任对新生复查工作。凡是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新生由初中将名单和应去的学校报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再进行分配。另外,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整个初中招生过程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择校在入学两周内回原学区学校的学生,各学校仍按新生入学对待。超过两周的学生,按本通知规定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各初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招生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造成影响的学校或个人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