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考国家公职中小学教师(有国家编制的),有什么条件
首先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
其次,需要参加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被聘用。
招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笔试、面试、体检、公开选岗、公示拟录人员名单、聘用等步骤实施。
考试资料一般报名时候有推荐的。
B. 国家会取消中小学教师编制吗
国家不会取消中小学教师编制,如果取消了中小学教师编制,那么最后造成教育口的混乱,这样更加重了老百姓的教育方面的负担,而且孩子还得不到应有的合格的教育。
C. 国家教育部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标准比例是多少
国家教育部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标准比例是1:19.。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
在遵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
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3)国家中小学教师扩展阅读:
师生比是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
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
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
D. 请国家把中小学公办教师纳入国家教育公务员体系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请国家把中小学公办教师列入国家教育公务员体系?这个问题提得好,说出了中小学公办教师的心里话,事实上,中小学公办教师在教育战线上,毫不保留把知识传授给学生,默默无私奉献,为培养人才尽职尽力,如果能够列入国家教育公务员休系,有待国家的政策出台吧,祝好运!
E. 教师现在是国家公职人员,那么中小学教师属于公务员吗
中小学教师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属于事业编。公务员是指通过严格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安排在公检法和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是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招考录用的国家公职人员,虽然国家提倡各地教师工资不低于于公务员,但是现实中根本实现不了。
F. 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要达到本科毕业吗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G. 将中小学教师列入公务员职务的国家是哪个
中国嘛,享受公务员待遇,准确的说是工资享受公务员待遇,寒假暑假单独享受教师资格待遇。安逸啦。
H. 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国家教育部对每个地方的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各不相同。详细信息咨询当地教育局。
I. 中小学教师课时数标准是国务院哪个文件规定
我国对中小学教师课时数标准数没有确切的规定。
1985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1981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教师工作量的约 2/3。试行办法及暂行规定对各级职务教师担任各种教学工作,进行教材和教学法资料编写工作,专职和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室工作,兼任党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均有详细规定。
(9)国家中小学教师扩展阅读:
其他国家老师周工作时间:
1、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2、20 世纪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国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学校教师一般每周至少应工作 40 小时,实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约为 55 小时;多数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 40%~70%。
3、对50个国家80所大学的调研表明,教师每周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为 6.8 小时~12.5 小时;澳大利亚、亚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师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欧洲最轻;发展中国家的教师工作量一般较发达国家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