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学三年级科学实验通知单
② 小学科学实验通知单由谁填写
一般由班主任啊
③ 小孩户口在乡下,想在无为上小学需要什么手续
一、小孩户口在乡下,想在无为城区(无城)上小学需要:凭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和户籍所在中心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小升初学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二、《2016年无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时,依据户口类型须出具以下材料,由报名学校和教育局相关股室保存待查。小学另附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当地卫生部门出具)。
1.城区房产、户籍人员子女:①具有城区房产和户籍:户口簿、房产证(不含按份共有,下同)。其中父母户籍不一致,以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与房产为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户口簿;实际入住未办理房产证另须提供购房合同(住建部门备案,下同)及全额不动产购房发票、水电气缴费发票等。②有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③城区拆迁户:户口簿、拆迁协议、原房产证、拆迁安置办公室证明(是否已交付安置房)和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已安置并实际入住,尚未办理房产证另须提供水电气缴费发票等材料;未安置另须提供未安置证明等材料。
2.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
3.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提供县外事办或台办出具的证明、户口簿。
4.县外来无务工、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居住证和学籍档案等材料。
本县学籍非城区学校毕业生和外县学籍小学毕业生均需提供小学学籍表(须载明全国学籍号)。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1、小学报名
申报学校与登记学校相一致:①具有城区房产和户籍人员子女,至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②有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人员子女,至实际居住地就近学校(不含实验小学、杏花泉小学、滨湖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③城区拆迁户已安置并实际入住人员子女,至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未安置或已安置未实际入住人员子女至原房产证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④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至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初中报名
①无城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城区各小学组织登记、审核(含具有正式学籍的非城区房产和户籍人员子女),申报学校方式与小学相同;②在无城城区外就读,回无城城区升学,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小学毕业生,至居住地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材料审核、登记手续;③无城城区户籍,在无城城区外就读,回无城城区升学,其法定监护人尚无城区合法房产的小学毕业生至实际居住地就近学校(不含实验中学、无为三中)办理入学材料审核、登记手续。④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至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报名时间
小学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登记时间:7月6日-7月7日;第二阶段登记时间:8月1日。
小升初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登记时间:6月26日-7月3日;第二阶段登记时间:8月1日。
(四)录取方式
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录取对象:小学为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适龄儿童;初中为招生对象规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地就读回原籍升学的学生。在无城城区小学取得正式学籍且应届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确需在城区升学,本年度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的劳动合同在毕业学校申请登记,参加第一阶段录取,但招生学校不含实验中学和无为三中。
2.第二阶段录取对象:本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因法定监护人在无城城区务工或经商,随法定监护人在无城城区租住房屋的,本年度其法定监护人凭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和户籍所在中心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小升初学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籍表),至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学校申请登记(小学不含实验小学、杏花泉小学、滨湖小学、北城小学;初中不含实验中学、无为二中、无为三中),登记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在不突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依据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组织第二阶段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