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育婴师讲师资格如何取得
经统一考试合格,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2、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3、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4、培训要求:
⑴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10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⑵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5、鉴定要求
⑴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⑵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注释1) 工作 1 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注释2)或相关职业(注释三)工作 6 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注释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
注释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注释3: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⑶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或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⑷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或现场操作时,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⑸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技能考核时间: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90min,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30min。
⑹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在计算机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必要的流动水源、玩具、婴幼儿睡眠和配餐活动物品,且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的场所进行。
(1)中小学教师守则扩展阅读
从业要求
职业道德
⑴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⑵育婴员职业道德与修养
①热爱儿童,尊重儿童。②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③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⑶育婴员工作守则
基础知识
⑴ 0—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⑵0—3岁婴儿心理发展特点: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
⑶0—3岁婴儿营养:热能、营养素的基本知识、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
⑷0—3岁婴儿教育: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宪法的相关知识、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知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育婴师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育婴师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背景是什么有何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背景基于三个方面:
一是中国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时期,是这个特殊阶段的需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现阶段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需要有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观进行引领。
二是基于人民价值观塑造的需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人民具有更贴合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准则,也需要对存在的不正之风如拜金主义、奢华享受等进行纠偏。
三是基于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经济建设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贪腐等问题,让构建和谐社会矛盾重重,需要核心价值观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义:
1、深化了对社会主义价值及其本质的认识。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及价值属性的深刻解答。
2、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出的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
3、有助于凝魂聚气、凝聚共识促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提出,正值中国的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刻,有便于团结人民,锐意改革,共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增强了民族文化自信,提升了国家文化软实力。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和以文化和意识形态吸引力体现出来的“软实力”相辅相成地并用,是现代国家真正强大的两根支柱。我们要充分相信中国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
(2)中小学教师守则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次和辩证关系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是国家在现阶段意志的体现。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公民必须恪守的价值准则,只有达到这些价值观的要求,才能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匹配。
3. 分析美国教育协会道德规范和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异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高一些,以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往往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明灯和风向标。
(二)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自身及与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
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因此,它与一般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师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师德又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师德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师德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师德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为使师德理念形成规范,一般都要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实行,并进而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在我国,由于教师的自律组织和社会团体并不发达,因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1984年,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发了首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并于1991年正式施行。1997年,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职业特点和教师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加强调职业精神,尊重道德属性。它既体现了教师职业神圣性的一面,也考虑到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平凡性,并承认教师职业境界的层次性;它既有适度超前的目标性引导,又明确了不容许超越的行为底线,因而更加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与要求。
(三)颁行师德规范是以德治教的根本体现
人们常说,教师自身就是教育力量。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个教育者往往拥有三种权力:其一是职位权力,它代表国家或学校管理学生,并执行教育的强制标准;其二是专家权力,作为专业人士,他们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或建议;其三是参照权力,他们要把自己作为楷模和榜样来影响学生的发展。当然,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走向目标的反面。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约束教师正确从教的两条准绳。为强化依法治教,我国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规定。但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决定了它所规范的行为不可能太多、太广,其所规范的只能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底线”。而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较广泛的职业操守要求的,恰恰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规范指引着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并作为教师自律和外界他律的尺度,对教师的行为产生着广泛的影响。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但它作为一种行业的操守规范,对教师仍然具有约束力。一方面,当一个人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时候,他就自愿选择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他在教育教学中的一言一行,都要体现出规范所确定的精神和原则。尽管教师的个人能力有高下之分,但师德规范则成为每一个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和终极目标。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旦制定并颁布之后,就成了外界评价教师职业操守状况的“标尺”。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评优工作中所考虑的师德因素,都是以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践行情况作为依据的。如果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师德规范的要求,教师本人要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他们的失德失范行为往往会成为公众谴责的对象。从这些特点来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只不过,其强制性的力量来源于行业内部的管理、评价行为,来源于公众的舆论,而不像法律那样来源于国家机关的威慑力。
【时代特征】
(一)修订师德规范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
师德作为观念范畴,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近年来与师德有关的争议事件越来越多,而到2008年达到一个“井喷”式的高潮,以至于在一些人的脑海中产生了“师德滑坡”的强烈映像。另据2008年初《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表明,74.6%的公众认为当前师德有所下降。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遏制师德滑坡的重要举措。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修订工作中采取专家与教师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新、旧两个版本相比,修订工作灵活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改用”。新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是对旧规范“依法执教”的改用,第二条“敬业奉献”是对旧规范“爱岗敬业”改用,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是对旧规范第三条“热爱学生”的改用。二是“沿用”。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沿用了旧规范第八条“为人师表”。三是“弃用”。新规范删去了旧规范中第四条“严谨治学”、第五条“团结协作”、第六条“尊重家长”、第七条“廉洁从教”等四个条目,并将其内容归并到了相关条款之中。四是“新用”。新规范新增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两个条目,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修订后,新版规范条目由原来的8条减为6条,字数从572字压缩为553字,内容显得更加精炼,结构显得更为严谨,内容显得更加与时俱进。
(二)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
新《规范》明确要求:“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把保护学生安全提高到师德范畴,这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汶川大地震带来的空前灾难。地震发生后,既涌现出一批像谭千秋那样舍己救学生的老师,同时也让“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在公众视野。这说明,保护学生安全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扶助弱者的意识正是教师职业的良知所在。教师的职责首先应当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关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未雨绸缪地保护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健康安全地成长。实际上,把“保护学生安全”作为师德内容不是因“范跑跑”事件而设,也不是中国的独创,而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美国全国教育协会1975年颁布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就明确要求:“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这表明,中小学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公务性质,他们要代表国家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安全隐患不只存于灾难面前,而且广泛存在于日常学习、生活中。比如,体育课、实验课上的潜在危险,学生在课间所进行的危险游戏,集体外出活动时学生对安全规则的忽视、违反等。在这些情境下,都需要教师适时地加以管理和保护,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当然,在灾难面前,教师也应当及时疏导、救助学生,这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因而“范跑跑”们的失范行为和奇谈怪论应当受到公众的谴责。
(三)“教书育人”成为新时期师德规范的灵魂
新《规范》倡导“教书育人”,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师的责任和作用所进行的新界定与新规范。与1997年颁布的师德规范中关于“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等对教师在专业素养方面的要求相比,新《规范》更强调了教师的育人职责,强调了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特点和特殊责任。因为对于教育工作来说,重要的不在于能否“成才”,而在于能否“成人”。每个学生天赋不同,禀性各异,都是鲜活而不可复制的生命个体,自由幸福地发展是他们的需要,创造一种让他们的潜能得以开发,让他们的天赋特长自由发展的教育是对生命的关爱和尊重。所以中国古代对教师即有“经师”和“人师”的区分,新《规范》更是新增“教书育人”这一条目,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必须“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体现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特点。同时,新《规范》明确规定“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十分必要。对此,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自觉遵守,更有待于国家、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协同努力,共同建设更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职业道德建设】
(一)要以贯彻落实《规范》为契机,掀起师德建设的新高潮
师德规范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因而新《规范》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有一个重新认识、逐渐适应的过程,必须加大力度加以贯彻落实。一要认真学习。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增强广大教师对新《规范》的认同感,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要大力宣传。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规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声势,努力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三要贯彻落实。要把贯彻实施新《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学习贯彻《规范》与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相结合,把《规范》的基本内容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普遍要求,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让《规范》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面准确地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
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其中“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具体说,一是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人民教师要牢记人民的嘱托,要遵循法律的规范,因而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二是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每一位教师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这是对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三是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因而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做到严慈相济,努力做学生良师益友,这是师德的灵魂。四是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始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体现了教师的天职。五是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同时,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这是也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六是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加强自己的师德学习和业务学习,潜心钻研知识,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这样才能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为将师德规范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要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形成全方位落实师德规范的新局面。
要求落实新版师德规范
2008年9月1日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4.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准则是什么
写得不错啊!按教师法,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 <邯郸市中小学校长行为准则>是什么
学习为首 提高认识 改进作风
——市一中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
为落实《中共邯郸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我校组织召开干部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两个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在各项工作中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将“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在学校教育教学上,体现在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一、学校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一中管理的理念,是现代管理的核心。对学校而言,要想取得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优质的服务,根据时代要求和学校内在需要,党委着重引导行政领导干部确立服务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乐于服务,善于服务,以任劳任怨的态度,兢兢业业成为教师的一面旗帜,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盼教师之所盼,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让教师快乐,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具体表现在落实干部听课制度,把握教学第一线命脉,关注、改进、帮助教师及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问题。
二、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能力落实到发展教育能力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多谋划、多创新、多实干。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坚持“以师为本、励志博学、持续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教学这个中心,积极探索新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学校教育教学更快发展。同时,要把执政能力落实到学校干部的治校能力上,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大人事制度改革,把那些懂教育、有本事、靠得住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选进学校的领导班子,以改变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更新班子的办学理念;同时努力提高学校班子成员,尤其是校长全面治校理政的能力和本领,使他们成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教师队伍,要把提高执政能力落实到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上,进一步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好教师的各项政策待遇,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把争当名师、不断提高执教能力作为教师终生的第一追求,教师节学校将表彰一大批“师德标兵”、“五比三树标兵”,就是此理念的充分体现。
三、依法治校、廉洁从教。面对学校发展的可喜局面,干部们在成绩面前更要保持不骄不躁、慎言慎行、严于自律、廉洁朴素的作风。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切实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全校教职工树立榜样。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深入推行《干部听课制度》、《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落实《邯郸市中小学校长行为准则》、《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邯郸市一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治校,廉洁从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 路公 都卉
报: 市委先教办、市教育工委先教办、督导组、党委委员
发: 学校各党支部、各职能组、各处室 (共印20份)
6.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准则是什么
爱国守法
爱岗敬业
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终身学习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 中小学守则是谁写的
是由教育部发布的
《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通知教基[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我部对上述守则和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形成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守则》和《规范》的重要性
《守则》和《规范》集中体现了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守则》和《规范》的发布,是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面理解《守则》和《规范》的内容
合并后的《守则》仍为十条,修订后的两个《规范》仍各为二十条和四十条。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守则》从大处着眼,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规范》从小处着眼,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提出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要求。《规范》是对《守则》的细化,两者应结合使用。《守则》和《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广大干部、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及思想状况变化,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
三、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往贯彻《守则》和《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过去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增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特别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多种途径,宣传《守则》和《规范》,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抓好对学生的教育。
四、对于在学习、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基础教育司反映。
五、修订后的《守则》及《规范》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参考资料: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8. 如何贯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学设计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规范学生言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校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本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以“学规范,争五好少年”为主题的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活动时间:2014年8月26日——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规范升旗仪式
为进一步落实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规范升旗仪式的程序,做到集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静、齐”;进退场有序,队列整齐,态度认真,动作规范。要把升旗仪式纳入“先进班集体”评比考核中。
具体要求:
1、班主任应提前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指定的场地并整理好队列,做到快、静、齐。
2、班主任应站在班级的后面,维持好队列的秩序。
3、全体老师、同学在升国旗过程中应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注意聆听国旗下讲话,并始终保持肃静。
4、升旗仪式过程中,门卫人员要关闭校门。
5、根据讲话安排由学校各层次领导干部进行国旗下讲话。
(二)强化“两操”管理
早操、眼保健操活动是学生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学生体质、预防学生近视的有效措施,有助于消除疲劳,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广播操、眼保健操的评比制度,把“两操”纳入“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考核中。
早操活动要求:
1、各值周教师要各负其责,检查监督早操活动,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管理学生。
2、班主任、体育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的出操组织和队列整理工作,做到“快、静、齐”。
3、各班除值日生外,均应参加早操活动。
4、班长和体育委员应积极协助做好队列整理工作。
眼保健操活动要求:
1、全体同学应在各自座位上认真做好眼保健操,要求动作规范、到位。
2、眼保健操课时当节课的科任教师应准时下班,组织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3、严禁学生在做眼保健操时离开教室或做其他事情。
4、班主任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重视程度,并经常到班级检查督促。
5、对没有组织学生开展眼保健操活动的科任教师和在眼保健操活动时间做其他事情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
(三)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学生懂得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具备科学健康生活的基本素养。具体要求是:
1、组织学生原原本本学习、诵读、实践《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人人内容熟知、要求明确。
2、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集会等形式营造活动氛围。
3、侧重抓好“学规范、争五好”活动。
(1)、文明礼貌好。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会用礼貌用语,不说谎话;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打架骂人,拾金不昧,不贪图小便宜;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弃物;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不践踏草坪,不攀树折花。
(2)、学习习惯好。遵守作息时间,认真预习,做好课前准备;上课积极思考,主动提问,倾听老师讲解和同学发言;学会总结归纳,及时复习,做到日清月结;多看有益的课外书,养成爱读好书的习惯。
(3)、遵纪守法好。课间参加有益活动,不高声喧哗,不追逐打闹;慎交朋友,放学按时回家,不涉足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与场所,不做危险的事;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赌博。
(4)、交通行为好。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不抢道,放学在老师或家长护送下按时通过公路。
(5)、勤俭节约好。生活节俭,不攀比,不乱花钱;节约水电,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会照顾个人生活,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发式整齐,体现学生风貌;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四)开展校园规范教育
校园是育人重地,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校风正,校纪严,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卫生”的良好氛围。使校园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等形成制度,上档次,办出自己的特色
(五)开展校园语言教育
校园语言是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传授知识,学习知识,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的工具。因此,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以学校德育领导小组为本次活动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深化全员育人德育工作成效,强化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构建活动载体,着力提高教育效果。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成效明显的班级优先列入校级以上德育各类先进评选行列。
2、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做好学生表率作用。学校教育活动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不仅要求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校规章制度,还应从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食住行、卫生习惯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养成教育。教师更应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仪表端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在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衣食住行、卫生习惯等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3、加强督促,强化检查。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各班主任要认真总结以往贯彻《守则》和《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过去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增强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队部要对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两到具体内容的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的依据。
4、学校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全员育人考核范畴,表彰一批德育优秀教师和先进班集体,树立一批学习的榜样和典型,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检测方法
测试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9月份测试 小学生守则
二年级口试,3-6年级笔试。
第二次,11月份测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6年级笔试。
9. 日常生活中如何注意消防安全
注意消防安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并掌握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4、发现火险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