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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6 11:41:49

『壹』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何时落实

已经评上职称的教师
那就给你加工资了
就是这个好处嘛

日前,《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意见》出台历经了哪些过程?《意见》有哪些特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有哪些新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在两轮试点基础上形成改革方案
“《意见》的出台建立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之上。”该负责人介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对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意见》的科学性、可行性,在《意见》出台前,共进行过两轮试点工作。
据了解,2009年1月,经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人社部、组织山东潍坊市、吉林松原市和陕西宝鸡市开展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第1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2—3个地级市,进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同时,已开展试点的吉林、山东、陕西三省在全省开展改革工作。
2011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改革扩大试点共涉及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名中小学教职工。其中,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39名。
形成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意见》是一项重大的人才评价制度创新。”该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该负责人表示,中学教育与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不同阶段,相互衔接,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具有相近的职业属性和职业特点,因此,新的职称制度统一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为从员级到正高级五个层级,在相同的制度框架下评价选拔中小学教师,因地制宜,分类改革,更加符合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人才评价规律,更加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成长规律,也更加符合基础教育工作实际。
此外,《意见》规定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利于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激励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原有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高级别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级别为中级,新的职称制度设置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学教师‘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现象,激发了他们干事业的正能量,调动了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该负责人表示。
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要完善评价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该负责人介绍,新的评价标准将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果,强调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不再仅专注于发表论文,发挥职称的“指挥棒”的作用。
“改革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评价机制的公信力,把激励教师长期从教、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负责人说。
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
“在评价机制上,新的职称制度强调同行评价和业内认可,强调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严格控制评审数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维护和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这提高了职称评价结果公信力,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此外,新的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鼓励教师跨校评聘,在制度设计上畅通了不同学段学校教师和相同学段不同学校教师的流动通道。《意见》还特别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这些都有利于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该负责人说。

『贰』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什么时候废除

答:
职称评定仅评职称,更体现更公平性、公性科性,激才创造性,激励、鼓舞更优秀才脱颖

『叁』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人社部在2015年将全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正式施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届时中小学教师在职称等级上将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五个等级,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此外还辅以相对应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正式改革
“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26日的工作会议上,尹蔚民表示,2015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相关阅读:2015年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鼓励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改革的原因,教师朋友看一下就可以了)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预计2013年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左右。”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2013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创纪录的699万人。尹蔚民说,除了上述措施,人社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服务。

“初步确定,明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尹蔚民说,2014年,将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当然,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解决“双轨制”“待遇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是与教师朋友息息相关的)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尹蔚民说。具体来说,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化养老保险(放心保)顶层设计研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

“2015年,我们将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尹蔚民说:“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他透露,截至目前,已有15个省份先行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81元。

人社部已制定了参保人员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转移衔接的办法,并已征求社会意见,人社部正在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修改和完善这个办法,将尽快发布实施。据悉,目前15省份先行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工资人事制度 (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在今年都会调整,这个教师朋友应该知道了吧?)
“2015年,我们将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尹蔚民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

他透露,2013年人社部门进行了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各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兑现到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研究拟定了中央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开展了中央义务教育学校和中央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同时,全国共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有17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此外,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我们还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尹蔚民说:“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

以上就是今年(2015年)实行的最新教师职称制度,从老师们的心声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师朋友对于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存在异议,但是教师朋友们也要客观看待这个问题,遵循教育部的改革新规定,一步一个台阶,努力获得更高的教师职称!

朋友你是评职称用吗?

现在咱们国内,学术已经沦落为商品了,学术买卖已经见怪不怪了,基本上交上版面费就给你发表。这一点其实我也很无语......但是,论文还是要发表,因为论文发表已经是刚性需求。发表的时候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

第一,先考虑你发表论文的用途,评中职,还是高职。中职一般发表省级以上就可以,高职就需要有国家级的了,甚至核心期刊。毕业论文的话,还是根据学校的要求了。

第二,考虑价格方面,省级 国家级 核心价格都不一样,但是咱们也不能一再追求低价格,网上假刊太多,小心占小便宜吃大亏,被骗了几百快无所谓,主要是耽搁了事情,评职称一年就一次(要找可以用支付宝付款的)。

第三,时间问题,刊物确定好了 一定要确定下(新闻出版总署)是否能查到。然后就是时间,一般杂志从定稿到出刊都得需要1个月,赶上高峰期3月都有可能,如果对方什么都答应你,今天给稿子明天邮递给你刊物,这个肯定是假刊的。

第四,价格方面,这个不好说,杂志种类太多,没法完全根据省级 国家级来判断价格,核心期刊的话 悬殊很大。

『肆』 如何完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 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 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
1.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 国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各省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可在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创新评价机制
1.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各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 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 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5. 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这部分人员择优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
6. 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7. 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统一、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各地情况又差别很大,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省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省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进行。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分级组织实施。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职务)等级教师的评聘工作,由各省按照本意见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正高级教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定数量,各省具体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各省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两部报告。各省改革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两部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意见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 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伍』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什么时候实行

都已经执行了吧
我有些当老师的同学
都花钱发表论文去了

『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有哪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尹蔚民还表示,明年将推进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带来了什么

——小学“教授”姜言邦亲历职称变迁20年

· 编者按 ·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常常这样形容教师职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赋予了教师群体精神崇高的符号特征,但却往往无法在社会地位与收入水平上给教师以更好的保障,其中以小学教师最为典型。在这样的现实下,我们常常被山村教师拿着微薄的薪酬,数十年如一日坚守乡村讲台的故事所感动。感动之余,我们不禁要问,如何不再让教师职业的光芒仅仅依靠个体的品质与情怀支撑,而是用制度去呵护这份职业的神圣?

带着这样的思考,我们关注与中小学教师地位及待遇紧密相关的职称制度,以山东潍坊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为切口,以全国第一位小学“教授”姜言邦亲历的职称评定为线索,一探20多年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变迁,以期对这一关系到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以及教育未来的改革进行深层次思考。

『柒』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最新消息

一.或将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二、教师的收入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捌』 重磅,图解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到底改了哪些

解决案一:并设置高级教师职称实行同结构比例标准家进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教师统教师系列根据家现行职称政策教师教师两系列 解决案二:师职称各自行负责并非全统建议直接事部门详细咨询政策且各职称政策各相同 根据家现行职称政策教师教师两系列实行同结构比例标准家进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教师统教师系列并设置高级教师职称 教师职称论文发表九品论文

『玖』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什么作用

1、这是一项重大的人才评价制度创新,也是国家在教师节献给园丁的礼物,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更多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职称了。
3、这次改革,将现行的中学、小学分立的职称制度统一等级和名称,设置相当于教授和研究员的“正高级教师”职称,为的正是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4、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就能更好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人才保证。
5、改革的举措都指向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均为尊师重教的大手笔。

『拾』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多大意义

第一, 统一中、小学职称系列,让中、小学教师都有了晋副高甚至正高的机会,这一条在四个要点中是最实惠的。但是,从我们这个地区已经实施的情况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说的试点),虽然在小学教师中设了副高职位,但远比中学的指标少得多,小学和中学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中、小学有了正高,让人惊喜“中小学教师中也有了教授级教师”,但这“教授级教师”可谓凤毛麟角,以东营市为例,近三年来只组织审报过一次正高职称,全市的上报指标为十几人,结果只有5人通过评审。因此,用副高职称去激励小学教师、用正高职称去激励中学教师,若岗位设置体制上没有改变,则很难对大部分的中小学教师有吸引和促进作用。
第二, 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这一点中“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对于被倾斜范围内的教师当然具有意义,问题是怎么倾斜,是降低条件,还是增加名额,并不明确。不管怎样,对我们农村教师来说,倾斜要比不倾斜好得多。至于评价标准的问题,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完全可以做到,降低它们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即可。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其实一直是这样提倡的,可究竟怎么评价,具体操作起来就会发现理念和现实完全是两码事。师德怎么量化和分级;实绩指的是什么,对于教师而言当然不只是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应是能体现“素质教育”的那些东西,是什么,怎么评,还有兼任管理工作的管理业绩怎么评价;实践经历除了教龄以外,能够列入评价还有哪些。以我多年的主持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的工作实践看,教师们非常希望的是有一个量化的评价标准,说白了,希望职称是“算”出来的,而不是“评”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些理念无法操作。
我突然想起了近几年来一直提倡的中、高考制度改革,主要的一点是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标准。但从具体实施看,这种所谓的改革完全等于零。直到现在,录取学生的依据只有分数,其它的根本无法落实。
第三,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公示结果、接受监督是必须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老师们最痛恨暗箱操作了,将这样的内容也列入“改革”有点可笑。至于同行专家评审,这里的“同行”不知具体所指,但正如我上面所言,只要是“评”,很难保证其公正,所谓的“专家”也不行。多少年来,凡纳入中、高级职称评审范围的,无一(一点也不夸张)不到市、省找关系走评委的后门,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评委是外行当然不行,不是专家也不行,真需要改革的,不是哪些人评审,而是怎样评审,甚至需不需要评审的问题。
第四, 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我们这里,2007年以来评、聘已经分开了,但具体操作起来,很难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例如前、后勤的岗位设置问题,分级竞聘的问题,而这些具体的实践问题国务院是管不那么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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