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小学生意外伤害
从近日在威海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区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当前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的有三个“元凶”:溺水、交通和自然灾害。
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关于儿童意外伤害的全国监测网。但是根据妇幼卫生项目的局部抽样调查,意外伤害死亡已占0~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意外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6.1%。来自全国死亡监测网的报告显示,无论城市或农村,意外死亡均为1~4岁儿童的第一位死因,死亡率高达685~941/10万,边远地区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甚至达到1056/10万。意外死亡与损伤的比例为1:6~11,显示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来势凶猛。北京儿童医院小儿外科副主任医师陈亚军博士说:“近5年来,北京儿童医院收治意外伤害患儿占同期住院总病例的1.66%,占同期外科住院病例的5.14%。” 那么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是什么?儿科专家们列举了若干条:
车祸:已经成为意外伤害死亡中的首位原因,事故发生率上升极快。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事故中,危险人群是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随着青少年驾驶摩托车增多,车祸会急剧上升。
溺水:四季都可能发生,以夏秋季、农忙时为多。在水缸、浴池溺死的多为0~4岁儿童,在水渠、池塘、水库中溺水的多为5~9岁儿童,在游泳中溺水的多为10~14岁儿童。预防的办法是对小儿加强看护,对大一些的孩子加强安全教育。专家说,农忙时组织托儿班集中照看孩子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烧、烫伤:可因失火、炉火、火柴、电器、电熨斗、电炉、热水、热油、蒸汽、爆竹、强碱、强酸等速成。一些农村现在还有灶连炕,灶上放着火锅烧水做饭,炕上还放着热水瓶等,加上小儿好动,稍有不慎便会酿成意外。专家说,“千重要,万重要,看护好幼小的孩子最重要”。井告诫家长“要管理好易燃物,把有害的东西放在孩子不能摸到的地方”。
中毒:误服药物发生中毒多见于0~4岁儿童。毒物有氟乙酰胺类灭鼠药、有机磷农药、鱼胆等,此外还有煤油、汽油、油漆等。专家说,儿童服入有毒的东西多是大人管理不善所致。因此,家长一定要管好家中的有毒物质。值得一提的是,有一部分小儿中毒是由于不正当要求木被满足,或心理压力过重而有意服毒,这是儿童中毒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跌落:随着高层楼房逐年增多,阳台、门窗、楼梯缺乏保护装置,儿童坠落事故的发生有增多趋势。小儿好奇心强,喜欢爬高。或有的家长外出将小儿反锁房中,孩子由于恐惧由阳台或窗口翻出造成坠落。
窒息:吸入异物是主要原因,高危人群为0~4岁儿童。异物的种类繁多,以植物性异物占多数,比如花生米,瓜子、果冻等。另外,还有其他的物品,如塑料插板、玩具零件、纽扣、笔帽甚至铁钉、图钉;此外,也有因被子盖住婴儿面部造成窒息死亡的;农村妇女在农忙时固极度疲劳喂奶时乳房堵住幼儿口鼻造成窒息死亡。近年来,小儿气管异物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与小儿餐外食物增多有关。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数字,但有青少年因升学考试落榜或失恋而跳楼的报道。
❷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回造成答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
该案如果涉及到赔偿责任,则由双方孩子的父母承担责任。学校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❸ 学生意外安全事故800字作文
说到校园安全,不仅直接关系着同学们的生命,也关系着学校和谐发展的稳定大局。做好安全校园工作,不仅要靠学校领导班子在大会小会上的千叮咛万嘱咐和频繁进行的大检查,还要深入学生内部,时时考察。要让同学们从思想上树立起一种“安全生活,规范行为”的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确保自身安全不受到任何的损害,最终形成一种“上下同心,安全和谐”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目前,许多学校在领导班子的有力领导和监督下,学校各项工作相继和谐发展,安全事故也基本控制在“零”的记录。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存在安全的问题,不存在安全的隐患,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但凡时时留意自己周围的同学,都应该知道学校每次在安全宣传时所展示的宣传图片,总是让人震撼、惊心动魄。这些图片当中有一些直接取材于我们自己。我们经常在各种报刊上可以看到比如这样那样的消息:某学校前天因未切断电源导致公寓楼起火造成火灾,今天某同学过马路出了交通事故了,某同学在洗澡时不慎溺死等等……其实这些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大多起初都是学生粗心大意所致。就像宣传节的图片展,每次虽然展示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但并不能意味着这都是些小问题,往往一些大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一些小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而累积成灾的。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次没有家长(监护人)陪护的戏水,一次不留意的过马路,一滩没有处理的积水,一次疏忽的闭门而出,都有可能是致人于不安全的境遇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丝毫不能松懈安全工作,更要保持警惕,树立信心,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安全文化理念,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打造一种良好的生活安全文化。一是要粗中求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作为学校领导就一定要克服怕麻烦的思想,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细处,粗中求细,要求所有的程序一定要符合规范,决不允许对工作程序进行疏忽大意,不规范的危险行为。同时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在方法上不断适应校园的健康和谐发展,在制定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时,要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与在校其他日常生活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起安全长效而有约束力机制,对所有的同学公平管理,消除在校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素质。看众多的实例,许多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学生娇惯不懂得如何避免不安全的行为有关,粗心大意有关。如果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应该严格校规条例的实施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考核,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三是要上下团结,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文化氛围。作为安全责任的校园安保工作的员工,更应该要上下团结,消除一切侥幸的心理,时刻牢记那些不合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带来“家长伤心,学生受苦,学校忧心”的惨痛教训,并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己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促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在安全和发展的选择上,一定要以安全做为前提。只有把安全抓好了,我们才会有的学习机会,的生活空间。如果安全的工作抓不好,别说是安心学习,就是日常生活都会有问题。
❹ 小学生在校发生意外的真实事件
9月26日下午2点多钟,云南昆明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目前伤亡人数为31人,其中6人死亡……2014年9月27日《人民网》
校园踩踏事故,昆明不是第一起,2013年02月27日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2013年03月28日西安发生小学生踩踏事件致16人受伤;2013年04月17日深圳发生小学生踩踏事故 8名儿童受伤4人伤势严重;2012年11月28日长沙育英二小发生踩踏事故 33人受伤3人留院;2010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第五小学课间操期间学生下楼时,由于前面一名学生摔倒,造成踩踏事故,致使41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轻伤34人;2009年12月07日湖南湘潭一中学发生踩踏事故 8死26伤……校园踩踏事故一二再再二三地发生,而且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让我们带着悲重的心情再回顾一下这次昆明小学生的踩踏事故:事发时刚上完午休,时间也就是14点左右,起因是有几名学生在海绵垫子上玩,听到上课声后,“很多人都往下面跑,但是午休楼的出口有点窄,不好出去。”在自己身前也陆续有学生倒下,后面不清楚情况的学生又跑下楼,人群拥堵至五六楼都无法动弹。哭声和喊声在午休楼的楼道里此起彼伏。王嘉说,在自己身前也陆续有学生倒下,后面不清楚情况的学生又跑下楼,人群拥堵至五六楼都无法动弹。哭声和喊声在午休楼的楼道里此起彼伏。摔倒被几名同学压住后,王嘉也挤在人堆里,她使劲挣扎后才从人堆里钻出来。她看到有学生被压得透不过气,显得很痛苦,’现场很混乱,有的学生鞋子也被挤掉了,有的学生腰和腿受伤了。’听到学生大声哭喊,很快几名老师也跑了过来,开始疏导学生并报警,民警和120急救人员随后赶到。’楼上有老师也在喊让学生往后面退不要挤,但是有些学生很惊慌没有听到。’王嘉说,从午休楼房间走出来的老师现场疏导持续了将近一小时……”
细细梳理,事故前并并无危险成分的存在,真正的起因就是上课铃响了,同学们急着上课,所以使楼道口变得“狭窄”起来,前面同学摔倒,后面同学相拥,于是一场悲剧便发生了……
而实际上,这场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试想,如果我们的同学讲文明、懂礼貌,讲秩序,守规矩,相互谦让、相互照顾,顺序下楼,事故就不可能出现;如果我们的学生有防范意识,懂得出现意外如何应急,前面学生摔倒,后面学生就应该及时的停止、救助,那么,事故也就可能避免;事故发生的时间是下午14点左右,此时,正是光天化日,光线充足,前面出现意外,后面应该完全看得见,而且前面出现事故,肯定也会有同学呼喊,后面的同学也应该完全能够听得见,可是为什么后面的同学还是拥挤地那么欢?这不仅仅是物理学上的惯性问题,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学生调皮、“恶作剧”,而是说明,我们的学生不讲秩序,不守规矩,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甚至暴露了我们某些同学低下的道德素质……
此类事故出现后,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学校,第一反应就是强强校园的各项安全措施,对相关重点部位进行加固,对楼梯出口进行加宽,增加值班教师的人数,强化值班教师的责任等,对于校完安全来说,所有这些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笔者以为,这些措施只是安全的外在形式,是标不是本,要想真正保障学生的安全,要标本兼治。那么校园安全的本在哪里?那就是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甚至还包括了我们孩子的文明意识和道德素质。把安全写进每个学生心里,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
记得看过这样一幅漫画:动物园里的猴子从围栏里子逃了出去,管理员于是将围栏加高,但猴子还是能够逃走;管理员再将围栏加高,可还是未能阻止猴子的出逃;在管理员第三次加高围栏的时候,小猴子不无担心地对老猴子说:“人们又在加高围栏了!”老猴子笑笑说:“不用担心,围栏再高也没用,你没看见,他们忘了给围栏的大门上锁!”
❺ 中小学生意外事故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学校管理占18%、跌伤事故,在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上是相对薄弱的,社会交通、游泳溺水等版多种类型:我国中权小发生的安全事故 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点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以下是一组数据、治安原因占27%,中学生由于年龄和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因此作为班主任首先应该指导和教育学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中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 学生安全意识差占45%;自然灾害等占10%
❻ 星期六和星期天小学生因上学在校外出了意外事故,学校有责任吗
并没有,只有家长有责任……
❼ 中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有哪些
中学生常见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跌伤事故、游泳溺水等多种类型,中学生由于年龄专和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属,在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上是相对薄弱的。以下是一组数据:我国中小发生的安全事故 2006年的主要原因特点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比例分布是: 学生安全意识差占45%,学校管理占18%,社会交通、治安原因占27%;自然灾害等占10%,因此作为班主任首先应该指导和教育学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❽ 星期六星期天小学生上课放学后在回家途中出了意外事故学校有责任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谢谢
没有责任
❾ 小学生星期六补课放学路上出了意外事故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学校当抄然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但学校在周六组织补课,是违反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规定,学校的行为明显不当,而导致了孩子在周六补课途中出事,所以学校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请家长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认定相关责任,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❿ 小学生意外受伤事件
小学生意外受伤事件在我国有很多,一一列举不过来,主要发生在假期。但是主要是如下几种:
第一:跌落。
暑期跌落意外是高发期。最近频频发生幼童跌落意外,都因大意的父母所为。我们建议:1.加强防护措施,安装护栏的话,最好间隔在5厘米以下;2.不要在窗户下放置任何能攀爬的物件;3.不要养成开窗拉窗帘的习惯;4.告诉孩子任何时候不要靠近窗户;5.不要反锁房门,有事情可以托付给邻居照顾。
第二:溺水。
暑期是溺水意外高发期,尤其是留守儿童人群,每年这个时候,他们结伴去池塘、小河边玩水野泳,这些地方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河道隐患多,很容易发生意外。此外,近些年群体性伤害频发,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为救人也相继落水溺亡。
第三:虐待。
大人失手,让孩子发生意外不是鲜有的案例。作为家长,为人父母前,先要学习起码的安全常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孩子,尤其是很小的婴儿,即使是大人不经意的翻身,也有可能导致意外的发生。拿孩子抛着玩,相信这样的例子不多见,孩子大脑四肢骨骼结构都在发育中,经受如此“折磨”,即使不被摔在地上,也是危险重重。严格意义上讲,这应该属于虐童罪的范畴。
另外,发生较少的还有撞车,狗咬,被遗弃等等的意外伤害。在此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