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如何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
诊所所需材料:
明确诊所的功能定位: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床位(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1、场所的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实际办公面积60平方以上,在一楼办公场所,最好临街)。场所业主同意作为医疗用房的书面意见,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或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2、二次消防:消防部门出具的有关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意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回执等;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科室分布图);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含医师、药济师、护士证;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或在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备案凭证等);
5、二次消防:消防部门出具的有关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意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回执等;
6、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代处理合同);门诊部开业后,还需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物处理协议》;
7、消毒物品的处理情况:如门诊部设置清毒供应室的,需提交专家的验收情况;如委托其他消毒供应机构的,需提交委托消毒协议书;
8、设置X光室的门诊部,需提交X光室的检测验收情况。门诊部开业后,还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
注: 以上所有证件请提供正本的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在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卫生计生局窗口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筹建完成的门诊部、诊所或医务室向区卫生人口计生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实地验收;
3、对验收合格的门诊部、诊所或医务室,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其中15个工作日左右核查场及面谈。
四、特殊情况:
1、港澳服务提供者举办门诊部的,须提交广东省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仅申请中医坐堂医诊所、及要求经营范围为零售中药饮片和中成药需提交药品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仅申请盲人医疗按摩所需提交《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
五、办理时权责的划分:
1、市局(市卫生计生委):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护理院;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港澳服务提供者举办的门诊部。
2、区局(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站);中医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盲人医疗按摩所。
Ⅱ 农村中小学需要医务室吗
我觉得很必要有医务室,因为学生总有一些不舒服的时候,在学校里有医务室比较方便;或者上体育课,总是有些孩子不小心摔倒,便于处理;有些孩子有癫痫一类的病,当发病时,便于及时救治,让孩子健康成长!
Ⅲ 学校申请医务室条件有从医年限要求吗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 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
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 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 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 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 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 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 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 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 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 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 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Ⅳ 一般中小学校的医务室都需要什么医疗设备
到地级市以上的教育和医疗去找,都有红头文件,都有具体要求的.
Ⅳ 国家规定学校医务室要配备的设备,和重要要求
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一)基本要求
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
(二)健康体检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
3.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
4.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8.结核菌素试验。
(5)中小学医务室扩展阅读
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做到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医术精湛,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
3、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的治疗和保健工作。
4、要建立门诊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做好保存留底,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因技术和医疗设备有限而无法得到良好救治,应及时转院或送往市区医院。
5、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要在政府部门认可的医药单位采购,并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台帐。
6、药品要专人负责管理,分类摆放整齐并做好品名标识。一经发现霉变和过期失效的药品要及时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
7、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医疗器械并按规定消毒处理。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要集中销毁。
8、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9、做好学校各类大型考试和活动的医疗服务工作。
10、保持医务室内的清洁卫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理工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Ⅵ 想在学校医务室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要要医学专业毕业,有行医执照
Ⅶ 中小学医务室在学校中的地理位置应在哪儿
应选择 距离操场,教复学楼,实验室等易制造成学生伤害的地点都比较近的位置,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如宽阔的道路,方便120急救车的进出,以便及时将伤势较重的学生送医。
各地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法规,成条文的法律,还没有规定
Ⅷ 初中必须配备医务室吗
是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内10号、卫容生部 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 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