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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01 15:19:53

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中校舍设施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 文 说 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 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它是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依据。各地在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办学的合理需要制订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地区以及边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如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章未列出的用房,并可适当扩大有关用房的面积。
第三章 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 学校网点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考虑使学校形成适当的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避免规模过小,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新建、扩建、改建城镇居民住宅区时,城市规划、开发等有关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测算拟建学校的规模,并选择合适地段,按本标准规定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和校舍面积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二、学校的服务半径,要尽可能避免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穿越高速公路、铁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而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第九条 校址选择。新建、迁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址一定要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
第十条 校园规划设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流的环境空间。
为了保证具有安全、安静、卫生的教学与育人环境,学校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水、尘埃的污染。尤其是主要教学用房应与铁路、城市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保持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学校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系统,有利于管理用电和保证用电。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能够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设直埋式敷设或暗设电缆沟,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和办公用房可设在同一幢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相互干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学校生活用房应逐步实施建设与管理社会化,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校园内的生活用房不应妨碍教学区的建设与使用,并应便于经营管理社会化。
升旗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校园内必须设置旗台、旗杆,如无合适位置,可在主要建筑物上设置附墙旗杆。
为保证师生出入校门的安全,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性标志。围墙,要有利于学校安全管理,通透式围墙有利于延伸校园景观和视野。
第四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一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鉴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学校建设可一次完成,也可分期建设。本标准在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规定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规划指标是根据学校规模和办学需要应配置校舍的面积指标,编制和批准学校建设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总体规划不应低于指标。基本指标是学校分期建设时,首期应建成的校舍面积指标。
二、本标准在核算校舍建筑面积时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系采用各种用房综合的平面利用系数,即K=0.6。
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总面积和生均面积指标测算,如附表4-1、4-2、4-3、4-4、4-5。
第十二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各种用房。
一、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活动空间。其面积由额定席位、课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方式等因素决定。小学校学生的课桌按单人课桌平面尺寸600mm×400mm或双人课桌平面尺寸1200mm × 400mm 考虑。在后墙和侧墙上,可设置储物柜,每生一格。平面布置参见附图1、附图2。

表4-1(1)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531 1977 2444 2890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专用教室 516 516 516 516
自然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仪器标本准备室 61 61 61 61
音乐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86 — — — —
美术教具室 23 — — — —
书法教室 86 — — — —
语言教室 32 1 32 1 32 1 32 1 32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学用房 283 363 464 544
多功能教室 100 130 160 19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续表
用 房 名 称 每 间使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图书阅览室 120 170 220 270
科技活动室 — — — —
心理咨询室 — — — —
体育活动室 — — — —
体育器材室 40 40 61 61
二、办公用房 244 314 380 446
教学办公室 80 124 164 204
行政办公室 14 4 56 5 70 6 84 7 98
广播社团办公室 14 20 26 32
会议接待室 — — — —
德育展览室 30 30 30 3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总务仓库 28 34 40 46
维修管理室 — — — —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366 519 663 811
教工单身宿舍 58 87 115 144
学生宿舍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168 251 334 416
锅炉房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 — — —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92 133 166 203
附表4-1(2)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规 划 指 标 备 注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
人 30班1350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464 2983 3753 4217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专用教室 765 838 1144
附表4-3(1)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918 2559 3199 3840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专用教室 737 856 975 1094
实验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乐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 — — —
美术教具室 23 — — — —
书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语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技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学用房 377 497 616 736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图书阅览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动室 18 — — — —

续表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心理咨询室 18 — — — —
体育活动室 — — — —
体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办公用房 414 500 586 692
教学办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办公室 14 7 98 8 112 9 126 10 140
广播社团办公室 22 28 34 40
会议接待室 30 30 30 30
德育展览室 50 5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总务仓库 34 40 46 52
维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531 768 998 1231
教工单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学生宿舍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314 470 628 782
锅炉房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 — — —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2)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960 3919 5092 5751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专用教室 1048 1167 1501 1620
实验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乐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术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书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语言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技术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1 23 2 46 2 46
3、公共教学用房 1108 1546 1983
<, /TD> 2121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图书阅览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动室 18 2 36 3 54 4 72 5 90
心理咨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续表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体育活动室 700 1000 1300 1300
体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办公用房 424 534 658 788
教学办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办公室 14 7 98 9 126 11 154 13 182
广播社团办公室 22 28 34 40
会议接待室 40 50 60 70
德育展览室 50 5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2 28 2 28
总务仓库 34 40 46 52
维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697 997 1290 1586
教工单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学生宿舍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440 659 880 1097
锅炉房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40 40 40 40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面积表
单位:m2
名 称 平面利用系 数 12班600
人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备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基本指标 面积合计 0.6 2863 4772 3827 6379 4783 7972 5763 9605
生均指标 7.9 7.1 6.7 6.4
规划指标 面积合计 0.6 4081 6802 5450 9084 7040 11734 8125 13542
生均指标 11.4 10.1 9.8 9.1
附表4-4(1) 城市普通完全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581 3226 3870 4515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专用教室 856 975 1094 1213
实验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乐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 — — —
美术教具室 23 — — — —
书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语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技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学用房 519 643 766 890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续表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图书阅览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动室 18 — — — —
心理咨询室 18 — — — —
体育活动室 — — — —
体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办公用房 530 624 718 826
教学办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办公室 14 8 112 9 126 10 140 11 154
广播社团办公室 28 34 40 46
会议接待室 40 40 40 40
德育展览室 50 5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2 28
总务仓库 40 46 52 58
维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786 1022 1252 1491
教工单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学生宿舍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480 636 794 954
锅炉房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 — — —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2) 城市普通完全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3941 5119 5781 6613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专用教室 1167 1501 1620 1908
实验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乐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术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书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语言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2 192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技术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2 46 2 46 2 46
3、公共教学用房 1568 2010 2151 2293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图书阅览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动室 18 3 54 4 72 5 90 6 108
心理咨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体育活动室 1000 1300 1300 1300

续表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体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办公用房 568 686 804 936
教学办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办公室 14 9 126 11 154 13 182 15 210
广播社团办公室 28 34 40 46
会议接待室 50 60 70 80
德育展览室 50 5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2 28 2 28 2 28 3 42
总务仓库 40 46 52 58
维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1015 1314 1607 1909
教工单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学生宿舍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669 888 1109 1332
锅炉房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40 40 40 40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3) 城市普通完全中学各类用房面积表
单位:m2

名称 平面利用系数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36班1800
人 备注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基本指标 面积合计 0.6 3897 6495 4872 8120 5840 9734 6832 11387
生均指标 7.3 6.8 6.5 6.4
规划指标 面积合计 0.6 5524 9207 7119 11865 8192 13654 9458 15764
生均指标 10.3 9.9 9.1 8.8

㈡ 在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某学校计划购进一批电脑和电子白板,经过市场考察得知,购买1台电脑和2台

(1)设每台电脑x万元,每台电子白板y万元,根据题意得:

㈢ 标准化学校的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湖南省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 关《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学校类型 适宜规模 班 额 完全小学 每年级2-4班,合计12-24班 ≤45人 普通初中 每年级4-10班,合计12-30班 ≤50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 每年级2-4班,合计18-36班 小学段每班≤ 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 普通高中 每年级8-12班,合计24-36班 ≤50人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山林、绿化带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文化特色。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的效果。有关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一)校园面积: 学校
类别 学校班级数
(个) 一级 二级 三类 完全
小学 12 15120 11880 10800 18 17820 14580 1377024 21600 17260 16200普通
初中 12 19200 15600 14400 18 25200 21600 1980024 30000 27600 2520030 34500 33000 28500九 年
一贯制 18 23400 20736 19008 27 32400 28512 2592036 39600 32832 29376普通
高中 24 36000 27600 30 45000 3450036 54000 41400(二)体育用地标准:
1、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3平方米,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不低于每生4平方米。 2、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完全小学 ≥250米环跑 ≥200米环跑 ≥4道60米直跑道 普通初中 ≥300米环跑 ≥250米环跑 ≥4道100米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 ≥300米环跑 ≥250米环跑 普通高中 ≥350米环跑 ≥300米环跑 学校宜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
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5%。 (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 1、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新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宜低于二级标准;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扩容、改造时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宜低于一级标准。 (一)常规教学仪器 各类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按《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数学、科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技等学科的教学仪器设备,保证两平行班能同时进行实验。其中学生分组实验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类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小 学 一人一组 二人一组 四人一组 初 中 一人一组 二人一组 四人一组 高 中 一人一组 二人一组 (二)实验(专用)室内部设备 详见《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中各实验(专用)室配置要求,配备数量以一个室为单位制定。 (三)图书资料 学校类别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小 学 生均图书(册) 30 25 20 报刊(种) 30 20 15 工具书、教参(种) 100 80 50 初 中 生均图书(册) 30 25 20 报刊(种) 30 25 20 工具书、教参(种) 150 100 80 高 中 生均图书(册) 30 22 报刊(种) 45 30 工具书、教参(种) 150 120 学校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视听、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有条件的学校可建数字图书馆。新书应逐年递增,生均图书年增0.5-2本。
(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计算机数量 学校类别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小 学 人机比 10:1 12:1 15:1 初 中 人机比 8:1 10:1 12:1 九年一贯制学校 人机比 9:1 11:1 13:1 高 中 人机比 6:1 8:1 2、校园网建设层次:一、二、三级学校分别要达到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第一层次指:学校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教师多种网络备课和研究活动,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第二层次指:学校建有校园网络,并以专线方式与因特网相联,使校园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工具。第三层次指:学校建有能够满足基本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和配套的基本应用系统,并以某种方式与因特网相联。 六、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公用经费 每个学生应占有(元/生、年) 类别 农村 县镇 城区 初中 275元 305元 455元 小学 200元 230元 330元 上述经费标准为2007年的最低标准,以后年增长速度不低于5%。 (一)教育管理 1、重视加强德育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明确德育主管领导,德育管理队伍健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建立德育基地,改进德育工作方法。 2、大力开展团队工作。团、队组织机构健全,活动开展经常且活动效果好;学生诚信守纪,文明礼貌,穿着打扮整洁大方,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合格率达100%。 3、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 按部颁计划开课设节;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考核、理科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等常规工作和教师听课、评课均有明确要求,并有检查落实和考评办法;课堂教学评价合格率达100%。 2、学生课业负担 节假日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不统一发放规定以外的教学辅导资料;课外作业量符合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 3、学籍管理 学籍档案管理规范,学生异动手续齐全;班额符合要求,其中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小学和初中段标准执行。 (三)教育科研管理 教科研管理机构健全,教研活动经常,校本培训规范有序,有50%以上教师参与教研教改或课题研究,并获得一定成果。 (四)行政管理 1、财经管理。财经管理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学校经费收支合理,定期审计并公布结果。 2、安全保卫。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后勤服务。后勤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商店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齐全。 (五)教育质量 1、教学质量。小学各年级学生学科质量评价合格率达100%;初中各年级全科合格率在80%以上,毕业会考一次性合格率达80%以上,学生毕业率达95%以上(农村学校以上比例可相应降低5%);高中毕业合格率90%以上,升入高校继续学习达50%以上。 2、体、艺、卫工作。坚持开展“两课”、“两操”和课外体育活动,初中毕业生体育达标率达95%以上,其他年级体育达标率达85%以上;开展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定期为学生体检,学生常见病发病低于2%,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 3、普及程度。学生年巩固率达到要求(农村小学达99.5%以上,初中达99%以上;城区和县镇小学达100%,初中达99.5%以上);小学毕业升入初中比例达到100%,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85%以上。 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㈣ 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哪些

政府工作报来告中强调指出:“自将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因此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缩小区域内、学校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就必须全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合格学校,落实新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把学校建成当地安全、坚固、让群众放心场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㈤ 黄石市教育局的工作重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改革和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步伐,为我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加强统筹,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园体制,积极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发展。加快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一所公办示范园建设工作,加快团城山实验幼儿园的建设。建立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幼教学会平台开展幼儿教育教研系列活动,促进全市幼儿教师素质和水平提高。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黄石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方案和标准(试行)》,以县为单位开展标准化学校评估工作,不断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达标验收工作。下半年,大冶市接受湖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评估验收,其他县(市、区)加快标准化学校进程,努力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初中“四高一低”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机制改革。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保持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加强高中发展规划,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做好普通高中债务清查化解工作,不断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坚持“分类发展、分层推进、特色兴校、整体提升”的思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加强优质高中内涵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进阳新一中、黄石三中开展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扩大优质高中覆盖面。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坚持“从入口看出口”评价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开展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各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4、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中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专业建设,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
5、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成果,提高学校科技贡献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高校安全维稳工作,为学校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服务湖师文理学院搬迁和湖北理工学院新校区建设,协调推进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改造建设。
6、努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落实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民办教育质量,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探索民办教育新的管理模式,鼓励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创新办学(园)模式,实现特色发展,开展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二、育人为本,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7、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德育研究,继续开展德育论文(案例)、主题班(团队)会、校刊校报评比活动,扶持优秀学生社团发展,创建一批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举办校园文化建设论坛。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评选表彰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结合党的十八大、新“双迎”及重要节庆日,开展读书活动、书信大赛、“传统文化进校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8、全面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加强校外教育资源的建设和整合,全面启动黄金山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认真落实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普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创建一批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举办黄石市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承办湖北省首届优秀体育项目学校田径运动会,第二届“长江之滨”校园服装艺术节。开展“安全教育月”、“开学第一课”、应急避险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9、建立和完善贫困生救助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救助机制,以政府和学校共同投入的高中阶段教育救助机制,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高等教育救助机制,按国家要求开展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免费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0、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力争达到“保障好、服务好、质量好、管理好”和“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四好一满意一放心”目标。加强学生活动基地建设,提供更广阔的素质教育场所。继续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生活设施,推进学校后勤“十有八配套”建设,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改五建”工程,不断改善学生基本生活条件。加大对学校食堂成本核算的审计力度,坚持中小学食堂的公益性原则,杜绝学生食堂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行为。
11、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消费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切实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薄弱环节,完善校园安保设施配备,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1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规范办园行为,注重幼儿全面发展,防止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制止学校违规收费、办班、招生等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三、强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3、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总结推广各单位“访万家”考评机制,深入推进“访万家”工作。实现实地家访的全参与和全覆盖,树立师德典型,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一期师德论坛。组织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做好省级教学基本功大赛的推荐和指导工作,开展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活动,加强教学质量分析与检测,进一步完善高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比教学”工作。组织“比教学、访万家”研讨会和征文比赛,召开表彰大会,探索建立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体系,使“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常态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14、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教师编制核定及管理,探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市、区)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落实特岗生资教生计划和安置政策。继续开展支教援教工作,大力推进教师县域内交流工作。协同人社部门共同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名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全市教师的整体水平。实施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积极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15、完善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机制。建立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统一规范教师培训证书,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积极推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16、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以新颁布的《2012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为契机,全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的通识性培训。继续开展高中新课改同步研训,有效推进高中新课改学习共同体的形成。全面启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实施骨干教师、转岗教师、专家巡回讲学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筹办第四期研究生课程班,做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作。举办一期校长、书记培训班。
1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动大冶市、阳新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四大领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积极推进“文明用语示范岗”和“文明用字示范街”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国家、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精心组织第15届推普周活动,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第三届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加强普通话测试站基础建设工作,着力推进中职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
四、加大投入,完善教育保障体系
18、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财政年度预算和执行结果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法定增长水平,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19、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加速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启动建设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努力提升广大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意识和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筹建黄石教育城域网。积极配合全省教育系统探索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享模式和片区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扁平化多元参与的高中管理模式。
20、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办学校贷款的管理,控制贷款规模,注重防范并努力化解贷款风险。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五、 深化改革,着力完善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1、积极推进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以破解制约黄石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为改革重点,着重做好全市分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机制建设、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改革等项目建设,确定一批市级改革试点项目,开展教育创新项目跟踪培育工作,加大创新奖励力度,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改革步伐。
22、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课改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学分认定审核制度、学生毕业认定预警制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等,保障普通高中课改的健康发展。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双轨制”评价方案,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质量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质量抽查和反馈公布机制,引导学校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坚持预设底线、过程监控、重在提高的评价模式。将评价重心下移,实施教师(教研员)教学业绩考核项目研究。
23、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探索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开展非全日制免费中职教育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的办学模式,开展创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立优惠政策和民办教育投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坚持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学校和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建立“招生即招工、培训即就业”的职业教育模式。
2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按照我市扩大开放暨“双迎”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提升理念和想象力、借外力聚内力、激发活力,四力并举,争创佳绩。积极参与“第三届国际乒乓节”的各项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黄石地方文化教育,加强大中专学校旅游专业的建设,积极为“第二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服务。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吸引国内外知名教育家、企业家来黄办学、讲学。启动欧洲文化产业园的规划建设,筹建“中外联合大学”。
六、综合治理,提升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25、扎实推进“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创出教育特色,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重在突出“迎”的氛围,彰显“创”的特色,体现“新业绩”这一目的,在推动中心工作上争先创优,在履行岗位职责上争先创优,在服务教育大局上争先创优,在提振精气神上争先创优,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要争创一流的教学质量,争创一流的教师队伍,争创一流的育人环境。以局机关和县(市、区)、直属单位创新项目为抓手,做好跟踪发掘和指导工作,努力取得先进经验,不断提升黄石教育的影响力。
26、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深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工作,带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7、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教育局长和学校校长(园长)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全覆盖。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重大违纪违规实行“一票否决”。
28、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29、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落实本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的责任。完善定期对中小学校实施综合督导评价制度,加强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实施普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价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的学校进行标准化学校评估工作,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30、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针对存在的“庸懒散软”现象,积极进行整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㈥ 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基本情况包括 哪些内容

近年来,各省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建设项目,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照国家中小学建设标准,各省原有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问题还相当突出,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正常需要,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发展水平的提升,造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资源的不公平。
但是,由于每年需整理的文件多、种类多、文件创建者多、创建时间不定期,同时由于人员的流动,对原有的文件的再现,显得力不从心,有时查找与重新整理文件要浪费许多的人力、物力。并且,省教育厅无法每天都来视察各个学校的建设完成程度,每季度或每年,学校又要组织大批人员进行年度或季度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由于工作量大,难免会出现纰漏之处,造成决策上的误差。于是人们不断地在探索希望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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